境外所得抵免税额的计算
  企业取得的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1、抵免限额=境外税前所得额×25%
  【举例1】A企业2016年在国外取得税前利润100万元,该地区所得税税率20%,已经缴纳过所得税,已知该企业适用的国内所得税税率为25%,计算抵免限额及抵免额。
『正确答案』抵免限额=境外所得100万×国内税率25%=25(万元)
  境外已纳税款=境外所得100万×境外税率20%=20(万元)
  抵免额=20(万元)
  须补税=25-20=5(万元)

  【举例2】B企业2016年在国外取得税前利润100万元,该地区所得税税率30%,已经缴纳过所得税,已知该企业适用的国内所得税税率为25%,计算抵免限额及抵免额。
『正确答案』抵免限额=境外所得100万×国内税率25%=25(万元)
  境外已纳税款=境外所得100万×境外税率30%=30(万元)
  抵免额=25(万元)
  须补税=0,但不退税
  【举例3】A企业2016年在国内取得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在国外取得税前利润100万元,该地区所得税税率20%,已经缴纳过所得税,已知该企业适用的国内所得税税率为25%,计算抵免限额及抵免额。
『正确答案』按教材公式计算: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200+100)×25%×100÷(200+100)=25(万元)

  

2、境外税前所得额的确定:
  (1)题目直接给出税前所得;  
  (2)题目给出分回的利润和国外已纳的税款;
  (3)题目给出分回的利润和国外所得税税率。  

3、采用分国不分项计算:不同国家地区的抵免限额单独计算不混同。
4、补税原则:多不退少要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