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的行使条件
  (1)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
合法债权,并且是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
  (2)债务人
怠于行使其债权;
  (3)因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
已害及债权人的债权
  (4)债务人的债务
已到期
  (5)债务人的债权
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解释】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予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