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通知和公告时间

合并、减资

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接到起30日内,未接到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合伙企业的清算

确定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接到30日内,未接到45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

债权人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