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扣除项目: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税后分配)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行政性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注意】不包括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
  【解释】行政性罚款不可税前扣除,经营性罚款可以扣除。
5.年度利润总额12%以外的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公益性的捐赠也不得扣除)。
6.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1)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
  (2)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
  (3)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
  【注意】 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扣除;免税收入是国家对于特定项目的税收优惠,相应的成本费用应当可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