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三)进项税额转出计算
  1、直接转出(知道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已抵扣税款×转出比例
  2、计算转出(不知道税额::则先算出税额还原成“1”
    
【例1】存货:进项税额转出=不含税价款×税率×转出比例
  某企业上月外购一批水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万元,已认证抵扣。本月将该批水泥的30%用于建设职工食堂。
  则转出的进项税额=100×17%×30%=5.1(万元)
    【例2】运费:进项税额转出=运费×11%×转出比例
  某企业因管理不善导致库存原材料毁损30%,材料总成本105万元,其中含运费成本5万元。则转出的进项税额=(105-5)×17%×30%+5×11%×30%=5.265万元
    【例3】农产品:进项税额转出=成本÷(1-13%)×13%×转出比例
  某企业库存农产品100万,因管理不善,30%腐烂变质,则转出的进项税额=100÷(1-13%)×13%×30% =4.48(万元)
  3、一般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比例确定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