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客户买卖证券;

(2)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

(3)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户上的资金;

(4)未经客户的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者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

(5)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6)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

(7)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思表示,损害客户利益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