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的行为

放弃债权

1放弃到期、未到期债权
2)放弃债权担保
3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

无偿转让财产

 

明显不合理价格

高值低卖

以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市场交易价70%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且受让人知道(有恶意)

低值高买

以高于当地指导价或市场交易价30%收购他人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且转让人知道(有恶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