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行为的种类和有效条件
  1.种类:出票、背书、承兑、保证。  【注意】承兑为汇票所独有。
  2.票据行为成立的有效条件

1)行为人必须具有从事票据行为的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
其签章无效,不影响其他签章的效力。
    (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或无缺陷
  以欺诈、偷盗、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
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3)票据行为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票据行为的合法主要是指
票据行为本身必须合法(如程序、记载的内容合法),至于票据的基础关系是否合法,与此无关(如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不影响票据行为的效力)。

  (4)票据行为必须符合法定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