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的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分为年会和临时股东大会两种。年会是指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每年按时召开的股东大会。《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1次年会。上市公司的年度股东大会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大会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出现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定事由时,应当在法定期限召开的股东大会。《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