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的情形:

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过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4)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
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注意】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起诉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