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不可分离 | ①原告在起诉时不具有公司股东资格的,法院应当驳回起诉; ②原股东享有有限的诉权:但原告有初步证据证明在持股期间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请求依法查阅或者复制其持股期间的公司特定文件材料的除外。 |
公司抗辩理由不正当目的指 | ①股东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主营业务有实质性竞争关系业务的,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②股东为了向他人通报有关信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 ③股东在向公司提出查阅请求之日前的三年内,曾通过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向他人通报有关信息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 |
不可剥夺性 | 公司章程、股东之间的协议等实质性剥夺股东查阅或者复制公司文件材料的权利,公司不得以此为由拒绝股东查阅或者复制。 |
可代理性 | 股东依据法院生效判决查阅公司文件材料的,在该股东在场的情况下,可以由会计师、律师等依法或者依据执业行为规范负有保密义务的中介机构执业人员辅助进行。 |
泄露的赔偿责任 | ①股东行使知情权后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导致公司合法利益受到损害,公司可以请求该股东赔偿相关损失。 ②辅助股东查阅公司文件材料的会计师、律师等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导致公司合法利益受到损害,公司可以请求赔偿相关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