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解除的具体情形: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预期违约: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①承揽合同:定作人随时解除
  ②货运合同:托运人随时解除
  ③委托合同:双方随时解除
  ④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随时解除
  ⑤不安抗辩权:当事人在中止履行合同后,如果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可以解除合同。
  ⑥情势变更原则:合同成立以后,如果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