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要求
股东会 | 董事会 | 监事会 | |
一般的有限公司 | √ | 小公司可以无 | 小公司可以无 |
一人有限公司 | X | 可以无 | 可以无 |
国有独资公司 | X | √ | √ |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1.股东会的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人事权: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事务管理权
①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②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③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④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⑤修改公司章程。
2.董事会的职权: 执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决定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NOT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制订权 (1)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2)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3)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4)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2)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3)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4)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3.经理的职权:
具体管理 |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
决定权 | (1)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
4.监事会的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NOT直接罢免)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NOT提案权),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