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

权利能力

在出生时产生(婴儿),到死亡时消灭

行为能力

完全行为能力人

限制行为能力人

无行为能力人

行为能力必须以权利能力为前提,有权利能力不一定有行为能力

法人

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在成立时同时产生,到终止时同时消灭

行为能力通过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代理人实现


《民法通则》第155条规定:

民法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

   所称的“不满”、“以外”, 不包括本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