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销项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1、销售额
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价外费用不包括下列项目:
(1)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2)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3)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承运者的运费发票开给购货方; 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
(4)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5)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2、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7%)、(1+11%)或(1+6%)
题目出现以下说法则给出的金额为含税销售额:①含税销售额;②零售;③价外费用;④普通发票。
纳税人销售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或者“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或“视同销售”货物而无销售额的,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3)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4、组成计税价格
(1)非应税消费品的组价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2)从价计征应税消费品的组价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5、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
(1)包装物押金
包装物押金 | 增值税 | |
取得时 | 逾期时 | |
除酒类产品以外的其他货物 | × | √ |
白酒、其他酒 | √ | × |
啤酒、黄酒 | × | √ |
(2)折扣销售、(销售折扣)、销售折让与销售退回
①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可以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注意】在“备注栏”注明,不算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
②一般纳税人因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同会计处理【注意】未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减。
(3)以旧换新
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金银首饰例外)。
(4)以物易物
以物易物“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按规定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