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
(一)法律行为的特征(2018年调整)
1、以达到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设立、变更或终止权利、义务关系
2、以“意思表示”为要素
【注意1】民事行为并不一定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注意2】与事实行为进行区分,拾得遗失物、建造房屋为事实行为。
【注意3】《民法总则》对民事法律行为的界定,不再强调其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法行为。
(二)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2018年调整)
行为能力 | 年龄 | 精神状态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不满8周岁(<8) | “(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包括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8≤且<18) |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年满18周岁(≥18) | |
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16≤且<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