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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总是容易会被觉得记记就好,总想着最后再来看,却不曾想,也一样可以每天消化一点,一天一点,最后再全面复习,可能知识点消化更牢固!so,从今天开始,一个知识点一个知识点的学习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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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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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棒哒,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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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7.3
一、公司的登记事项: 1、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2、股东出资: (1)可以:① 货币;② 非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 (2)不得用: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二、公司设立登记: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的成立日期 1、公司名称预先核准:保留期限6个月 (1)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也不得转让 (2)向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的申请人 ①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 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 2、登记申请人:(1)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2)股份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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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6.22
第一审程序:普通程序、简易程序 (1)普通程序:经济案件审判中最基本的程序 ① 起诉条件:有利害关系,有被告,有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属于法院管辖 ② 受理: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③ 审理前准备:立案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15日内提出答辩状 ④ 公开审理:国家秘密、个人隐私除外(离婚、商业秘密案件可申请不公开) (2)简易程序:审判员独任审判(可采取捎口信、电话短信、传真、电邮等方式传唤当事人) ① 适用: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案件; ② 不适用:被告下落不明、发回重审、人数众多、适用审判监督程序、涉及国家社会利益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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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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