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率(3%)
一、小规模纳税人:“除销售旧货及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及“进口货物”外的应税行为
【理解】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注意】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旧货和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进口货物不区分纳税人,一律按适用税率计算纳税。
二、一般纳税人下列销售行为:
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寄售代销)
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死当销售)
3、拍卖行受托拍卖增值税应税货物;(受托拍卖)
三、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方法征税的特定服务项目
1、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2、电影放映服务;
3、仓储服务;
4、装卸搬运服务;
5、收派服务等。
四、一般纳税人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可选择”按照3%的征收率纳税:
1、县级及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
4、用微生物、血液或组织等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
6、商品混凝土;
【简化记忆】水、电、生物制品、建材。
五、一般纳税人销售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3%的征收率纳税:
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
【注意】上述(3)、(4)、(5)是否执行3%的征收率由纳税人选择,如:自来水可以选择执行13%的税率,也可以执行3%的征收率,执行13%税率可以抵扣进项税额,执行3%的征收率按简易办法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