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托人的权利义务
1.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费用: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
报酬: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
2.损失赔偿
有偿委托:因受托人“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委托人可要求赔偿
无偿委托:因受托人“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委托人可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