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期间:
1、保证期间长度
(1)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保证期间的,按照“约定”执行。
(2)未约定的(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6个月”。
(3)约定不明(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2、起算点
(1)一般情况下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2)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