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

  1、承诺的期限
   (1)要约以信件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
载明的日期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开始计算。
   (2)要约以电话、传真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
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2承诺的生效: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3、承诺的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
或者与承诺通知重新到达受要约人。【因承诺到达合同即生效,因此承诺只能撤回不能撤销】

  4、承诺内容
  (1)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
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2)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事后)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事前)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