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三)损失补偿原则
1、财产保险特有,保险的功能是损失补偿,而非盈利
2、被保险人只有遭受约定的保险危险所造成的损失才能获得赔偿。
3、补偿的金额等于实际损失的金额。保险人的赔付以投保时约定的保险金额为限,而且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超过保险金额的损失,保险人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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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三)损失补偿原则 1、财产保险特有,保险的功能是损失补偿,而非盈利 2、被保险人只有遭受约定的保险危险所造成的损失才能获得赔偿。 3、补偿的金额等于实际损失的金额。保险人的赔付以投保时约定的保险金额为限,而且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超过保险金额的损失,保险人不予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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