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1)债权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2)债权人“下落不明”
  (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