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共同担保
  共同保证=人保+人保
  共同担保=物保+人保
  共同担保的情形下,当事人
有约定从其约定,无约定则:
  (1)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先物后人
  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2)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无先后顺序之分
  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
向“债务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