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票据的伪造
  “伪造”是指无权限人假冒他人或虚构他人名义“签章”的行为;
  (1)伪造出票人签章:伪造票据
  (2)伪造其他人签章:伪造签章
  【注意1】持票人即使是善意取得,对被伪造人也不能行使票据权利。
  【注意2】伪造人不承担票据责任”,应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应承担“刑事责任”。
  【注意3】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