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子主题: [学习小屋] 【18预习知识点】代位求偿权的行使  发表于:Sat Dec 16 13:04:03 CST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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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人”应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保险代位求偿权。
  2.除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故意”对保险标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外,保险人

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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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7-12-18 08:42:18 只看该作者
学习啦
筱(honey) 于 2017-12-18 15:24:57 回复:

余生的每一天,都是最年轻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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