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经纪人是指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机构”
  【注意】经纪人行为属于“居间”行为,不属于代理。
  1.保险经纪人是“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实施保险经纪行为。保险经纪人既不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也不是任何一方的代理人,它是具有独立法律地位的经营组织,“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2.保险经纪人代表“投保人的利益”从事保险经纪行为,应当按照投保人的指示和要求行事,维护“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利益。
  3.保险经纪人的佣金一般由“保险人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