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子主题: [微学习笔记] 【荟荟妈微笔记】+经济法  发表于:Thu Nov 09 16:12:46 CST 2017

佳荟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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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表于:2019-05-08 17:40:39 只看该作者
第四章04-05节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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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表于:2019-01-01 21:51:05 只看该作者
2019.1.1 (三)法律行为的要件

行为能力

年龄

精神状态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满8周岁(<8

“(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包括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8≤且<18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年满18周岁(≥18

 

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16≤且<18

 


11小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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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表于:2018-12-18 16:25:53 只看该作者
谢谢分享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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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表于:2017-11-28 17:48:04 只看该作者

(三)仲裁协议
  1.形式——
书面
  2.效力
  (1)平等主体间的财产纠纷遵循
或裁或审原则,但有效的仲裁协议可以排除法院的管辖权。
  (2
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3)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
“前”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请求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法院作出裁定的,由法院裁定
  【注意】文字游戏仲裁庭首次开庭“时”。

  (4)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法院受理后:
  ①另一方在首次开庭
提交仲裁协议的,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链接】有效的仲裁协议可以排除法院的管辖权。
  ②另一方在
“首次开庭前”未对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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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表于:2017-11-28 17:37:35 只看该作者

第四节 经济仲裁与诉讼

(一)仲裁的适用范围
  1.适用:
“平等主体间”“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2.
不适用《仲裁法》:劳动争议、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3.
不能提请仲裁
  (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2)行政争议

(二)仲裁的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
  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注意1
有效的仲裁协议可以排除法院的管辖权
  【注意2
仲裁无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当事人自愿选择仲裁机构和仲裁员。
  2.公平合理原则
  3.独立仲裁原则
  仲裁组织不隶属于任何机关,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注意】仲裁机构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4.一裁终局原则
  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不能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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