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子主题: [微学习笔记] 【2017中级经济法】旧路重走,收获不一样的“法”量  发表于:Fri Dec 09 15:06:07 CST 2016

青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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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的经济法曾经拿下,2016年的一个不争气将此成绩作废,辣么2017年让我重新拥抱你一次吧!每年都会有一个关于法律效力等级的题目,一分,可是一分有时候我们也是丢不起的!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宪法行部),宪法(宪法+法律)触犯了就得去刑部(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大牢。这个记忆顺序应该很好记。
一般考试都是拿实例来考,不会考的那么简单。就是说,我们得知道哪些名字属于法律、哪些名字属于行政法规、哪些名字属于部门规章。
2011年的单选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1.财政部制定的《会计从业资格办法》
2.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国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4.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延伸记忆:
1.宪法,就不必强调了,根本**,最高法律效力。
2.法律:一般就是“中国人民共和国+……法”,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很厉害的一个组织哟)的。
3.法规:左右手(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行政法规一般就是“中国人民共和国+……条例”----国务院制定;
                                            地方法规一般就是“XX省+……条例”----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代及常委会制定。
4、部门规章:还是左右手(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国务院部门规章一般都是某部制定的……办法;
               地方政府规章和地方法规类似,不过XX省后面跟着的是……办法之类的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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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7-05-01 04:22:13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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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7-04-01 07:24:02 只看该作者
2017&丁酉鸡*收心复习路(侧重第二章至第八章———55/60天


甲企业向乙企业购买了一批总价款100万的建筑材料,甲企业支付了60万元,约定其余的40万元在3个月内付清。后甲企业将一台价值30万元的施工设备交由乙企业代为保管。3个月后,几经催告,甲企业仍未支付乙企业40万元货款。则甲企业要求提取该设备时,乙企业可以将该设备留置以担保货款债权的实现。(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留置权的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王某向赵某借款10万元,以其卡车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因发生交通事故,王某将该卡车送到甲修理厂修理。修理完毕,王某因无法支付1万元维修费,该卡车被甲修理厂留置后。王某欠赵某的借款到期,赵某要求对该卡车行使抵押权,甲修理厂以王某欠修理费为由拒绝,双方发生争议。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如何处理该争议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修理厂应同意赵某对该卡车行使抵押权,所欠修理费只能向王某要求清偿
  B.赵某应向甲修理厂支付修理费,之后甲修理厂向赵某交付该卡车
  C.如果经甲修理厂催告,王某两个月后仍不支付修理费,甲修理厂有权行使留置权,所得价款偿付修理费后,剩余部分赵某有优先受偿权
  D.甲修理厂应将该卡车交给赵某行使抵押权,所得价款偿付借款后,剩余部分甲修理厂有优先受偿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抵押权与留置权。根据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本题C选项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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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7-03-28 06:52:57 只看该作者
2017&丁酉鸡*收心复习路(侧重第二章至第八章———51/60天

2012108日,甲厂向乙厂发函称其可提供X型号设备,请乙报价。1010日乙厂复函表示愿以5万元购买一台,甲厂1012日复函称每台价格6万元,1030日前回复有效。乙厂于1019日复函称愿以5.5万元购买一台,甲厂收到后未作回复。后乙厂反悔,于1026日发函称同意甲厂当初6万元的报价。
  下列关于双方往来函件法律性质的表述中,不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是( )。
  A.甲厂108日的发函为要约邀请
  B.乙厂1010日的复函为要约
  C.甲厂1012日的复函为反要约
  D.乙厂1026日的发函为承诺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要约与承诺。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发生这种情况即为反要约,反要约是一个新的要约,提出反要约就是对原要约的拒绝,使原要约失去效力,原要约人不再受该要约的约束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属于发出要约邀请的是( )。
  A.甲公司向数家贸易公司寄送价目表
  B.乙公司通过报刊发布招标公告
  C.丙公司在其运营中的咖啡自动售货机上载明“每杯一元”
  D.丁公司向社会公众发布招股说明书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要约邀请。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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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7-03-25 08:38:53 只看该作者

努力的终点是无能为力,拼搏的终点是感动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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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7-03-25 07:35:09 只看该作者

2017&丁酉鸡*收心复习路(侧重第二章至第八章———48/60天

1.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未尽出资义务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甲乙丙发起设立A公司,后丁认购增资成为A公司的股东;经查,公司设立时,甲未按照章程规定缴纳出资,则乙丙丁对此均应承担连带责任
B.3月3日,张某认购B公司的增资,张某的妻弟作为B公司的董事长,明知张某未尽出资义务却不闻不问,对张某未尽出资义务的事宜,张某的妻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C.高某系C公司的实际控制人,4月4日应股东王某的要求,协助其将抽逃出资,对于抽逃出资部分,高某应承担连带责任
D.杨某为D公司股东,但未尽出资义务,为套取现金,将该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不知情的马某,则马某应与杨某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BC
【解析】(1)选项A:只有发起人股东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乙丙承担连带责任,与丁无关;(2)选项D:“知道”该未尽出资义务事由仍受让股权的受让人应当与该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马某不知情,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2.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A.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
B.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C.国有独资公司设立监事会
D.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由监事会选举产生



【答案】AC
【解析】(1)选项B: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2)选项D: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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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7-02-12 17:01:47 只看该作者

http://bbs.chinaacc.com/forum-2-4/topic-6624479-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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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6-12-14 18:25:39 只看该作者
2015年试题单选题

在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下列行为可由他人代领完成的是()
1.订立遗嘱 2.登记结婚3.租赁房屋 4.收养子女
有很多事情我们都得亲自去办理的,不能“代理”。就算没有代理的常识,正常思维考虑这个题目也知道租赁房屋是可以别人代理的,千万别被那些言情小说蒙蔽,登记结婚和收养子女是需要亲力亲为的,不是可以代理的。




2013年试题,同样是单选题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委托代理终止的法定情形是()
1.代理期间届满
2.代理人辞去委托
3.被代理人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4.被代理人取消委托


这个题目可以排除法,前两个答案和我们就职的人一样,劳务合同满期和辞职都是法定终止我们就职的状况。第四个选项就好像我们fire了别人一样,辞退,也是法定情形。所以,第三个是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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