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9年1月1日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入一条需要安装的生产线,总价款为1000万元,分三次付款,20×9年末支付300万元,2×10年末支付400万元,2×11年末支付300万元,市场利率为10%,税法规定,分期结款的购销方式下,在约定结款点,按约定结款额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
该生产线的安装期为1年,20×9年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生产线安装过程中领用本公司所生产产品的实际成本为80万元,计税价格为90万元;另支付其他安装费用10万元。该业务造成2×10年末资产负债表上“长期应付款”的列报额为( )万元。
A、700


B、351


C、272.73


D、61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