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进行公示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结合近年来国务院有关部门职责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改革等情况,拟对2017年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部分进行调整。调整后,拟列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8项,其中,准入类31项,水平评价类27项。现将调整后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1年1月19日之前将署名意见建议反馈至邮箱zjszhichengchu@163.com。

附件: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共计58项。其中准入类31项,水平评价类27项)

注1:会计从业资格,乡村兽医资格,出入境检疫处理人员资格,注册测绘师,勘察设计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注册冶金工程师、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注册机械工程师调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注2:原注册城乡规划师调整为水平评价类,更名为“国土空间规划师”;原注册设备监理师调整为水平评价类,更名为“设备监理师”;原土地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更名为“不动产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原专业代理人更名为“专业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