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8年10月20日自A客户处收到一笔合同预付款,金额为1 000万元,作为预收账款核算,但按照税法规定,该款项应计入取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12月20日,甲公司自B客户处收到一笔合同预付款,金额为2 000万元,作为预收账款核算,按照税法规定,该笔款项具有预收性质,不计入当期应税所得。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针对上述业务下列处理正确的是()。
A、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250万元
B、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500万元
C、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250万元
D、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7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