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中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中:

依次扣除下列费用:
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2、向出租方支付租金(针对转租)。
3、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4、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我认为在扣除的这些费用中,最易出错的就是第一条: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以个人出租住房为例:
应缴纳的税费:
1、增值税:(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征收率减按1.5%征税)。在扣除的税费中,增值税不在扣除范围内,但是以增值税为基础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予以扣除。
2、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市区是增值税×(7%+3%)
3、房产税: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均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4、印花税:个人出租住房,免征印花税(财税【2008】24号),如果不是个人出租住房,需要考虑印花税0.1%的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