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客车制造厂将自产的一辆19座“三湘”牌CK6560型客车,用于本厂后勤生活服务,该厂在办理车辆上牌落籍前,出具该车的发票注明金额为44300元,并按此金额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审核,国家税务总局对该车同类型车辆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为47000元。该厂对作价问题提不出正当理由。该车应纳的车辆购置税税额为(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