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与会计 2015年综合题中的内容:(2)2014年1月,甲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10000万元,除一项寿命不确实的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不同外,其他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等,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600万元,公允价值为2400万元。(3)2014年12月,该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1200万元,甲公司确认了400万元的减值损失。说甲公司2014年实现净利润5000万元。
如果只看第二条,我知道是要调公允:5000-(2400-1600)
但是有第三条,我就有点不明白了,是5000-(2400-1600)+400;这个第三条到底是什么影响了,那个可收回金额没用是吧,是不是认为这个400万元的减值损失是不应该计提的,应该调整利润+400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