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子主题: [税法一] 夯实基础 车辆购置税------特殊情形自用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  发表于:Thu Sep 06 11:11:02 CST 2018

烟烟在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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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克为甲国驻我国的外交官,20151月杰克将其自用2年的一辆小轿车转让给我国公民张某,成交价为110000元,该辆小轿车规定的使用年限为10年,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同类型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为220000元。则该辆小轿车应补纳的车辆购置税税额为(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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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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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8-09-06 12:54:32 查看全部帖子
C
烟烟在网校 于 2018-09-08 14:10:10 回复: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但转让给我国公民,则免税条件消失,要依法按规定补缴车购税。应补缴车辆购置税=220000×(1-2÷10)×100%×10%=17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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