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子主题: [涉税相关法律] 涉税法律——查封、扣押、冻结实施的程序  发表于:Sat Oct 24 13:55:13 CST 2020

快乐的一天
4975

主题帖

0

问答数

论坛等级: 论坛元老
回帖:26051
经验:104573
鲜花:22
金币:145028
离线
0
点击:1830 回复:6    楼主

掌握查封、扣押、冻结实施的程序

 

查封、扣押

冻结2019年单选】

对象

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财物

存款、汇款

禁止性规定

1)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2)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
生活必需品
3)不得重复查封。

1)数额应当与涉案金额相当
2)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冻结的,
不得重复冻结

程序

1)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情况紧急的,24小时内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2)由
2名以上人员实施。

行政机关向金融机构交付冻结通知书→金融机构应立即冻结,不得泄露信息→3日内向当事人交付冻结决定书。
【提示】法律规定以外的行政机关或组织要求冻结存款、汇款的,金融机构应当拒绝。

时限

30+30(税收保全不得超过6个月)
【注意】
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不计算在内

30+30

保管

对查封的场所、设施和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注意】
扣押的则不能委托第三人保管

——

费用

检测、检验、检疫或技术鉴定、查封、扣押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

 



2021年梦想起航——【2021年税务师学院】期待你的加入 

        

         岁月不会亏待每一个努力向上的人!

                      



       
  • 相关热帖
  • 楼主其他文章
最美女会计

  • 税务师一等奖
  • 注会高分学员
  • 注会高分学员
  • 初级一等奖
  • 中级单科高分学员
1800

主题帖

0

问答数

论坛等级: 论坛元老
回帖:18057
经验:54973
鲜花:11
金币:141461
离线
0
1楼  
发表于:2020-10-25 19:01:00 只看该作者
学习
会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