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7年利润总额为200万元,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自2018年1月1日起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变更为25%。2017年发生的会计事项中,会计与税收规定之间存在的差异包括:(1)确认国债投资利息收入30万元;(2)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在年末的公允价值上升150万元,税法规定资产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出售时一并计算应税所得;(3)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0万元。假定甲公司2017年1月1日不存在暂时性差异,预计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甲公司2017年度所得税费用为()万元。
A、1.5


B、30


C、33.5


D、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