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定价调查重点选择以下企业:
1、关联交易数额较大或类型较多的企业;
2、长期亏损、微利或跳跃性盈利的企业;
3、低于同行业利润水平的企业;
4、利润水平与其所承担的功能风险明显不相匹配的企业;
5、与避税港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的企业;
6、未按规定进行关联申报或准备同期资料的企业;
7、其他明显违背独立交易原则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