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托加工的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关系
委托方 | 受托方 | |
委托加工关系成立的条件 | 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 | 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料 |
加工及提货时涉及的增值税、消费税 | ①购买材料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 ②支付加工费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 ③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缴纳消费税 | ①买辅料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 ②收取加工费和代垫辅料费设计增值税销项税额 |
消费税纳税环节 | ①提货时由受托方代收代缴(受托方为个人的除外) ②对于受托方没有代收代缴消费税(含受托人为个人)的,收回后由委托方缴纳消费税 | ①交货时代收代缴委托方应纳的消费税税额(受托方为个人的除外) ②没有履行代收代缴义务的,税务机关向委托方补征税款,对受托方处应代收代缴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
代收代缴消费税后的相关处理 | ①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直接出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 ②以高于的计税价格出售的,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经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③连续加工应税消费品后销售的,在出厂环节缴纳消费税,符合地税条件的,可按生产领用量计算抵扣已纳消费税 | 及时解缴税款,否则按征管法规定惩处 |
悬赏金额: 100 金币
状态:
已解决
最佳答案:
复合计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