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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此处幽然在2007-11-12 11:10:00发表的内容: 该怎样处理呢? |
子公司转增资本的引起了股本和资本公积的变化,成本法是不需要处理的,楼主需要明白这样一点。 即使是在合并报表的时候,权益法追溯调整,从投资者来说,所有者权益的份额是没有变化的,不过是留存收益变成了资本,净利润的减少引起股本和资本公积的增加无非是“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明细金额结转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和“其他权益变动”明细,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楼主觉得这样的处理有什么意义吗?实际当中是不需要这么折腾的,合并报表中体现的也就是长期股权投资总账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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