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会计网校论坛
会计考试讨论区
注 会 -----  税法
刷新
 *贴子主题: 2007年注会《税法》备考要点(完整版) [分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 保存该页为文件 显示可打印的版本 把本贴加入IE收藏夹 双击自动滚屏(单击停)
 夏臻

  论坛等级:白金会员
  学术级别:会计员
  金 币:17798
  发贴数:259
  回复数:1922
  经验值:4663
  鲜 花:70
  鸡 蛋:0
  魅力值:70
  勋 章:10
  来 自:bs
查看夏臻的个人信息  
今天终于弄完了整本书的内容,全部贴出来,供大家参考。
2007年8月5日


第一章  税法概论
一、税法的定义
1.税收的实质:国家为了行使其职能,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
2.税法余税收的关系: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形式,税收则是税法所确定的具体内容。
3.税收的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掌握)(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二、税收法律关系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权利主体(双主体)
(1)征税主体:各级税务机关、海关、财政
(2)纳税主体:法人、自然人、其它组织(确认原则:属地兼属人)
(3)税法的重要特征: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但它们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权利和义务并不对等。
2.权利客体:即征税对象。(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3.内容:就是权利主体所享有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税法中最实质的东西、灵魂
纳税义务人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有:
权利:①多缴税款申请退还权;②延期纳税权;③依法申请减免权;④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等。
义务:①按税法规定办理税务登记;②进行纳税申报;③接受税务检查;④约法缴纳税款等。(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二)产生、变更、和消灭
由税收法律事实来决定,税法只是前提条件,它不产生具体的税收法律关系
三、主要构成要素
1.纳税义务人。即纳税主体,是指一切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义务人,不一定是负税人,例如,增值税的最终负税人为消费者。)
2.征税对象。即纳税客体,是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
我国现行税收法律、法规都有自己特定的征税对象,比如,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应税所得;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就是商品或劳务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的增值额。
3.税目:征税对象的具体化(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4.税率:
①比例税率: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企业所得税
②定额税率: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
③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注意区别:1600是免征额,不是起征点)
④超率累进税率(按相对数划分):土地增值税
5.纳税环节,例如生产环节、流通环节。
6.纳税期限:注意区分几个概念:计算期限、申报期限、缴款期限(=纳税期限)。
7.纳税地点:
8.减免税
四、税法的分类
1.按照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的不同,可分为:(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①税收基本法:我国目前还没有统一制定。
②税收普通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
2.按照税法的职能作用的不同,可分为
①实体法。确定税种的立法,主要是规定8大要素。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②程序法,指税务管理方面的法律。税收征管法、纳税程序法、发票管理法、税务机关组织法、税务争议处理法。
3.按税法征收对象的不同,可分为
①对流转额课税的税法。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等。
②对所得额课税的税法。企业所得税、涉外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③对财产、行为课税的税法:房产税、印花税等
④对自然资源课税的税法。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4.按税收收入归属和征管权限不同:
①中央税:消费税、关税
②地方税:城建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③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外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五、税法的作用
1.税法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法律保障(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2.税法是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法律手段
3.税法对维护经济秩序有重要的作用
4.税法能有效地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5.税法是维护国家权益,促进国际经济交往的可靠保证
六、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1.税法与《宪法》的关系:税法是国家法律的组成部分,依据《宪法》原则制定。
公民依法纳税最直接的法律依据是《宪法》第56条的规定。
2.税法与民法的关系:
①民法调整方法的主要特点是平等、等价和有偿;
②税法的调整方法要采用命令和服从的方法。(本质区别)
③联系:当税法某些规范和民法相同时,税法一般引用民法的条款。
3.税法与《刑法》的关系:违反税法,并不一定就是犯罪。区别在于:情节是否严重
七、我国税法的制定与实施。(按层次由高到低排列)
1.全国人大和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税收法律。如《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关于涉外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暂行条例的决定》。(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2.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授权立法。
授权国务院制定某些具有法律效力的暂行规定或条例。与税收行政法规不同(判断)
例如,1994年1月1日起实施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六个暂行条例。
3.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税收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审议通过后,以国务院总理名义发布实施)
4.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税收地方性法规(仅海南省、各自治区有此权力)
5.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的税收部门规章。《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颁发)、《税务代理试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颁发)。有权机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
6.地方政府制定的税收地方规章。
前提:都必须在税收法律、法规明确授权下进行;不得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
八、税法的实施
(一)执法: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正确运用法律、对违法者进行制裁
(二)守法:征、纳双方都要严格守法
(三)税法实施原则
1.层次高的法律优于层次低的法律
2.同一层次的法律中,特别法优于普通法(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3.国际法优于国内法
4.实体法从旧,程序法从新。(不具追溯力)
九、税收法律体系的构成
1.税收实体法
①流转税类: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
②资源税类: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③所得税类:企业所得税、涉外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④特定目的税类: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
⑤财产行为税类: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
⑥关税:海关负责征收(不是代征!!)
除《涉外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法律形式外,其它都是以条例形式发布
2.税收征收管理法:包括征管法、海关法、进出口关税条例。(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十、税收管理体制
1.税收管理体制是在各级国家机构之间划分税权的制度。
2.税收管理权限,包括税收立法权、税收法律法规的解释权、税种的开征或停征权、税目和税率的调整权、税收的加征和减免权等。
十一、税务机构的设置
1.国家税务总局对国税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协同省级政府对省级地税系统双重领导。
2.省以下地税局实行上级税务机关和同级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税务机关垂直领导为主
十二、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划分(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国家税务系统:
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央企业所得税、中央控股企业所得税,地方金融机构企业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所得税、资源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证券交易税(开征之前为对证券交易征收的印花税),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中央税的滞纳金、补税与罚款
2.地方税务系统:(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及其地方附加,地方税的滞纳金、补税和罚款
3.特殊管理:(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2001年12月31日前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包括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以及按现行规定征收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仍由原征管机关征收管理,不作变动。 
(2)自2002年1月1日起,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有关规定,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开业)登记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但下列办理设立(开业)登记的企业仍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 (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①两个以上企业合并设立一个新的企业,合并各方解散,但合并各方原均为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的;
②因分立而新设立的企业,但原企业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的;(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③原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办理设立登记,但原事业单位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的。
④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仍由原征收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3)自2002年1月1日起,在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新登记注册、领取许可证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律师事务所、医院、学校等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其他组织,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
(4)2001年12月31日前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但未进行税务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在2002年1月1日后进行税务登记的,其企业所得税按原规定的征管范围,由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分别征收管理。
(5)2001年底前的债转股企业、中央企事业单位参股的股份制企业和联营企业,仍由原征管机关征收管理,不再调整。(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6)不实行所得税分享的铁路运输(包括广铁集团)、国家邮政、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以及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
(7)除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以外的个人所得税(包括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仍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 
4.海关系统:
关税,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出口税,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十三、中央与地方税收收入的划分
1.中央固定收入:国内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2.地方固定收入: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税、牌照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及其它地方附加。
3.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
①国内增值税:中央政府分享75%、地方25%(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②营业税:铁道部、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它归地方政府。
③企业所得税和涉外企业所得税(铁道部、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海洋石油企业集中交纳的归中央,其它的6:4
④个人所得税:(除存款利息所得)为中央60%地方40%(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⑤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交纳的归中央政府、其它归地方
⑥城建税:铁道部、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归中央政府、其它归地方
⑦印花税:证券交易印花税的94%归中央、6%归地方,其它印花税都归地方。(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中华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夏臻





---------------------------------------------------------------
天道酬勤    风雨无阻
注会“税法”讨论专区 :::URL::http://bbs.chinaacc.com/44/220030.htm
税法优惠概览:::URL::http://bbs.chinaacc.com/51/256705.htm
税法专题:::URL::http://bbs.chinaacc.com/53/268395.htm
2007年注册税务师教材变动汇总:::URL::http://bbs.chinaacc.com/118/590237.htm
《财会学习》征稿启事:::URL::http://bbs.chinaacc.com/86/431003.htm
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命题规律总结和2007年趋势预测:::URL::http://bbs.chinaacc.com/124/624554.htm
2007年注会《税法》备考要点(完整版):::URL::http://bbs.chinaacc.com/125/626241.htm
《财会学习》专区:::URL::http://www.chinaacc.com/ckxx/07/index.htm
欢迎订阅《财会学习》:::URL::http://www.chinaacc.com/tougao/cszz/dingyue.asp
 

发贴时间:2007-5-16 15:35:00  
 夏臻

  论坛等级:白金会员
  学术级别:会计员
  金 币:17798
  发贴数:259
  回复数:1922
  经验值:4663
  鲜 花:70
  鸡 蛋:0
  魅力值:70
  勋 章:10
  来 自:bs
查看夏臻的个人信息  
第二章  增值税法(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一、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1.销售或进口的货物,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气体、和热力。(注意增值税法中的“固定资产”范围。在会计核算中称为“固定资产”的项目在税法有一部分归增值税征收范围,例如机器设备;一部分归营业税征收,例如房屋。)
2.提供加工(严格限制在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修理修配劳务(使货物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注意:是修理动产,不是改良和制造不动产)(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3.特殊项目
①货物期货交增值税,在实物交割环节纳税。(非货物期货(买卖合约)交营业税)
②银行销售金银业务,交增值税。
③典当业的死当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物品,交增值税。98年以后按4%征收。
④集邮商品的生产,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单位个人销售,交增值税。(邮局卖,则交营业税) 
4.特殊行为(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①视同销售(各种题型都可能考到,熟练掌握)。(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A.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B.销售代销货物
C.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用于生产就不算),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D.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无论作何用途,一律视同销售
E.外购的货物:对外使用(包括投资、分配和无偿赠送)时,作销售计算销项;对内使用(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和福利等),作进项税额转出(请注意各章中提到的所谓“非应税项目”;在增值税章中,指的是交营业税的项目和在建工程;而在营业税章中,“非应税项目”就是指交增值税的项目。)(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例如,购进货物200万元,付增值税进项34万,其中50%作为投资,视同销售,可以抵扣增值税;50%用于福利,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如果购进的时候已经抵扣,而后发生进项不得抵扣的情形,则需要将已经抵扣的进项转出。
②混合销售:从事生产批发零售的,视为销售货物。
③兼营非应税劳务:不能准确核算销售额和非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的,一律征收增值税。
5.其他征免税的有关规定(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
①未经央行和对外贸易合作部(即商务部)批准的(税务不承认为融资租赁,按经营租租凭或销售对待)
——转移所有权的,交增值税;
——收回融资设备的,交营业税。
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不交增值税 ,按金融业征营业税。
(2)自2001年1 月1 日起,对下列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①利用煤炭开采过程中伴生的舍弃物油母页岩生产加工的页岩油及其他产品。(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②在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 的废旧沥青混凝土生产的再生沥青混凝土。
③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生产的电力。
④在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不包括高炉水渣)及其他废渣生产的水泥。
(3)2001年1月1 日起,对下列货物实行按增值税应纳税额减半征收的政策:
①利用煤矸石、煤泥、油母页岩和风力生产的电力。(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②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
(4)2001年12月1 日起,对增值税一股纳税人生产的黏土实心砖、瓦一律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不得采取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
(5)转让企业内部产权涉及的应税货物的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6)黄金生产和经营单位销售非标准黄金和黄金矿砂,免征增值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7)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①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的单位。
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仓储场地。
③财务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未经主管税务机关免税资格认定的回收经营单位不得免征增值税。
(8)对从事热力、电力、燃气、自来水等公用事业的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一次性费用,凡与货物的销售数量有直接关系的,征收增值税;凡与货物的销售数量无直接关系的,不征收增值税。
(9)纳税人代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收取的费用,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不属于价外费用,不征收增值税。 
①经国务院、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级政府批准;(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②开具经财政部门批准使用的行政事业收费专用票据;
③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或虽不上缴财政但由政府部门监管,专款专用。
(10)纳税人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从事汽车销售的纳税人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不作为价外费用征收征增值税。
(11)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应按照增值税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并可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对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按期或按次收取的维护、技术服务费、培训费等不征收增值税。 
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 
(12)印刷企业接受出版单位委托,自行购买纸张,印刷有统一刊号(CN)以及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图书、报纸和杂志,按货物销售征收增值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3)对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会员费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14)按债转股企业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签订的债转股协议,债转股原企业将货物资产作为投资提供给债转股新公司的,免征增值税。
(15)各燃油电厂从政府财政专户取得发电补贴不属于增值税规定的价外费用,不计入应税销售额,不征收增值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6)高校后勤实体为高校师生食堂提供的粮食、食用植物油、蔬菜、肉、禽、蛋、调味品和食堂餐具,免征增值税;对高校后勤实体为其他高校提供快餐的外销收入,免征增值税;对高校后勤实体向其他社会人员提供快餐的外销收入,按现行规定计征增值税。
三、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
1.下列纳税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1)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以下简称小规模企业);
(2)个人(除个体经营者以外的其他个人);
(3)非企业性单位;(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4)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
2.油站销售成品油的,一律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税。
3.一般纳税人年审和临时一般纳税人转为正式一般纳税人过程中,对已使用增值税防伪各控系统但年应税销售额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一般纳税人,如会计核算健全,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不取消其一般纳税人资格:
(1)已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
(2)年应税销售额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一般纳税人,如会计核算健全;
(3)未有下列三种严重违法行为:(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①虚开专用发票或偷骗抗税;
②连续3个月未申报或连续6个月申报异常且无正当理由;
③不按规定保管使用专用发票、税控装置,造成严重后果。
纳税人一经认定为正式一般纳税人,不得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按照教材第二章第三节的有关规定执行。(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4.纳税人总分支机构实行统一核算,其总机构为一般纳税人,但分支机构是商业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的,分支机构可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分支机构是商业企业的,必须达到应税销售额180万元,才可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
5.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①新办小型商贸企业必须自税务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实际销售额达到180万元,方可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新办小型商贸企业在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之前一律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管理。(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②对设有固定经营场所和拥有货物实物的新办商贸零售企业以及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人员在50人以上的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在进行税务登记时,即提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的,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直接进入辅导期,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辅导期结束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可转为正式一般纳税人,按照正常的一般纳税人管理。
③对小型商贸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约谈和实地核查的情况对其限量限额发售专用发票,其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不得超过一万元。
④对商贸零售企业和大中型商贸企业,主管税务机关电应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对其限量发售专用发票,每次发售专用发票数量不得超过25份。(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⑤对每月第一次领购的专用发票在月末尚未使用的,主管税务机关在次月发售专用发票时,应当按照上月未使用专用发票份数相应核减其次月专用发票 供应数量。
⑥对每月最后一次领购的专用发票在月末尚未使用的,主管税务机关在次月首次发售专用发票时,应当按照每次核定的数量与上月未使用专用发票份数相减后发售差额部分。
⑦纳税辅导期一般为6个月。
四、税率的确定(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两档税率:
基本税率17%
低税率13%:
①粮食、食用植物油(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②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③图书、报纸、杂志;(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④饲料、化肥、农药、农机(整机)、农膜;(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⑤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如农产品(指各种动、植物初级产品)、金属矿采选产品(指有色和黑色采选的原矿,选矿和煤炭)、非金属矿采选产品。
(对农产品按13%征收是指初级产品。例如,水果征13%,而水果罐头要按17%征。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煤炭为13%)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2.两档征收率:
小规模商业企业4%
小规模非商业企业6%
注意:一般纳税人特殊行为采用简易征收办法时,也会采用征收率。
五、销售额
1.价外费用(即销售方的价外收入)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包装物租金…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不包括在内:
(1)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2)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产品所代收的消费税;
(3)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
①承运者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②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价外费用(和逾期包装物押金)视同价税合计,需要换算。换算时根据相应的货物税率换算为不含税收入。
2.在做计算题的时候,判断销售额是含税还是不含税的方法
①一般纳税人:除非特别指明,其销售额均为不含税销售额。但按规定采用简易征税办法的一般纳税人除外。
②小规模纳税人:除非特别指明,其销售额是不含税的。
③零售收入,无论销售方是否是一般纳税人,一般都是含税的。
六、几种特殊销售行为(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折扣方式销售:
(1)折扣销售——销售、折扣同时发生。(购买多件,价格优惠)
①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才可按折扣后的余额计算增值税。
实物折扣按视同销售处理。
②另开发票的,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2)销售折扣——折扣在销售之后。(现金折扣)
是一种融资性质的理财费用,所以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即按总价法计算销售额
(3)回扣——不许从销售额中减除。
(4)销售折让——手续完备(退货证明),才可从销售额中减除折让。
2.以旧换新(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
(2)旧货不计算进项税,(因为消费者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特殊: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消费税。
3.还本销售:销售额不得扣除还本支出
4.以物易物(即使价值不相等,也视作等价交易)
(1)双方同作购进和销售处理。(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链接】视同购销两份合同,要按双份合同交印花税。
(2)销项税由计算而得,进项税必须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
5.有关包装物押金
①单独记账的押金,1年以内且未逾期,不并入销售额征税。(区别于租金,租金属于价外费用)
②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税率计算销售额征税。
——逾期,指按合同规定实际逾期或一年以上
——公式:(比照价外费用)
销项税={[过期押金/(1+17%)]+销售额}×17%
③销售啤酒、黄酒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按上述方法处理。(其它酒类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或会计如何核算,均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
6.旧货、旧机动车的销售
(1)旧货经营单位销售旧货(包括旧机动车、摩托车、游艇),无论售价是否高于原值的,都按照4%的税率计算再减半征收;
(2)纳税人(包括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旧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税率计算再减半征收;售价低于原值的,不征税。
(3)个人销售除旧机动车、摩托车、游艇以外的旧货,不纳税;
(4)纳税人销售满足以下条件的固定资产不纳税:
①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目录:(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②确已使用过:
③售价低于原值。
除满足这些条件以外的固定资产,按照4%的税率计算再减半征收。
7.视同销售点行为的销售额按以下顺序确定
(1)按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
(2)按最近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
(3)按组成计税价:组成计税价=成本×(1+10%)/(1-消费税税率)
注意:当应税消费品为从价加从量的复合税时,此公式不考虑从量税部分。
七、进项税额(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凭票抵扣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
 2.计算抵扣
(1)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或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免税农产品,
进项税额=(买价+农业特产税)×13%
注意:该处指的是农业生产者自产自销的初级农业产品。买价仅限于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
(2)对烟叶税纳税人缴纳的烟叶税,准予并入烟叶产品的买价计算进项抵扣
烟叶收购金额=烟叶收购价款×(1+10%)(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烟叶税应纳税额=烟叶收购金额×税率(20%)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烟叶收购金额+烟叶税应纳税额)×扣除率
(3)一般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允许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运费金额+建设基金)×7%   (装卸费、保险费等杂费不能扣)
运输发票开给哪一方,哪一方可以进行抵扣。
以下几项不可以抵扣运费:购买固定资产运费;购买或销售免税货物(但不包括免税农产品、免税废旧物资)。(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在用“免、抵、退”税办法计算出口退回的增值税的时候,在境内运输销售境外的免税货物所发生的运费,由于“免、抵、退”税的计算办法,而可以计算抵扣其进项税额。
注意:发票的要求,还不包括定额运输货票,单据指国营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以及从事运输的非国有运输单位开具的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货票。从2003年11月1日起上述发票由地税部门管理和监督。2003年10月31日前取得和发票必须自开票日90天内抵扣,2004年1月31日抵完。11月1日后抵扣的发票必须国税报送抵扣清单的纸制文件和电子信息。12月1日国税要对发票进行比对。(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一般纳税人购进或销售货物(东北以外地区固定资产除外)通过铁路运输,并取得铁路部门开具的运输发票,如果铁路部门开具的铁路运输发票托运人或收货人名称与其不一致,但铁路运输发票托运人栏或备注栏注有该纳税人名称的(手写无效),该运输发票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允许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取得的汇总开具的运输发票,凡附有运输企业开具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运输清单,允许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一般纳税人取得的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附有运输清单的汇总开具的运输发票除外)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自2007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销售货物,取得的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货运发票,必须是通过货运发票税控系统开具的新版货运发票。
(4)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免税废旧物资,可按发票金额10%计算抵扣进项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5)自2004年12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可凭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抵免当期应纳增值税。
可抵免税额=价款÷(1+17%)×17% 当期不可抵,下期可继续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于采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的扫描器具和计算机,属于防伪税控通用设备,按照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抵免当期应纳增值税。购置设备的费用,准予在所得税前一次性列支。
3.不得从销项税中抵扣的进项税
(1)购进固定资产。无论是从国内购入还是进口的或是捐赠的,即使取得了扣税凭证,进项税也不得从销项税中抵扣。
(2)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注意:购进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给投资者、无偿赠送他人的,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所以进项税可以抵扣。用于非应税、免税、福利等,不产生销项税,不得抵扣
(3)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指自产的农业产品,避孕、古旧图书、用地科研的进口仪器、外国无偿援助的进口设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在投资总额以内的进口设备、进口的残疾人用品、销售自己用过物品、边销茶等)
(4)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对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视同销售。(购买的货物用于福利,要付进项增值税)
注意:购买劳保用品、办公用品可以抵进项税金。属于修理固定资产的零部件,存货类、是流动资产可以抵扣
(5)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如果常损失的原材料是免税农产品,进项转出=原材料成本÷(1-13%)×13%
(6)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再产品、产成品耗用的货物的进项转出,是产品所用的材料费的进项税
进项转出的方法:如知道原进项,直接转出。如不知道,要计算,注意运费(以下算法认为运费发票所列金额全部是运费+建设基金,估计考试时也不会在这里再设卡了)
①材料损失:应转出进项=(材料成本-包含的运费)×17%(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②运费损失:应转出进项=材料所包含的运费÷(1-7%)×7%
(7)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开具的。(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八、应纳税额计算的几个规定
1.计算应纳税额的时间限定
自2003后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再执行原来“工业验收入库、商业全额付款”的抵扣时间规定,而应按新政策执行。
①2003年10月31日以后开具的运输发票,自开票之日起90天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
②海关完税凭证:自2004年2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完税凭证,应在开具之日起90天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③废旧物资发票:2004年3月1日以后开具的废旧物资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90天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逾期不再抵扣。
④购进应税劳务,付款就能抵扣,而不用区分工、商业企业。
2.进项税不足抵扣时,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3.扣减发生期进项税额的规定(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购进货物改变用途的,其进项税应从本期进项税额中扣减,如果无法准确确定进项税的,按实际成本和当期适用税率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别忘了运费!!)。
实际成本=(买价+运费+保险费+其他费用)
4.销货退回或折让:无论何时发生,购销双方均在当期处理
5.向供货方取得返还的税务处理
自2004年7月1日起,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
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 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
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返还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非应税项目(不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法准确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相关的全部进项税额×免税项目或非应税项目的收入÷免税项目或非应税项目收入与相关应税收入额的合计
7.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对于这句话的理解,应当是说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其没有抵扣完的进项,不需要再补税,即教材所讲的“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但需要将其转入存货成本。
九、电力产品应纳增值税的计算及管理
1.价外费用是指纳税人销售电力产品在目录电价或上网电价之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供电企业收取的电费保证金,凡逾期(超过合同约定时间)未退还的, 一律并入价外费用缴纳增值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具备一般纳税人核算条件的非独立核算的发电企业生产销售电力产品,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计算方法计算增值税;不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且不具有一般纳税人核算条件的非独立核算的发电企业生产销售的电力产品,由发电企业按上网电量,依核定的定额税率计算发电环节的预缴增值税,且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3.独立核算的供电企业所属自的区县级供电企业,凡能够核算销售额的,依核定的预征率计算供电环节的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4.供电企业随同电力产品销售取得的各种价外费用一律在预征环节依照电力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5.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应补(退)税额=应纳税额-发(供)电环节预缴增值税额
6.销售电力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①发电企业和其他企事业单位销售电力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电力上网并开具确认单据的当天。
②供电企业采取直接收取电费结算方式的,销售对象属于企事业单位,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属于居民个人,为开具电费缴纳凭证的当天。(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③供电企业采取预收电费结算方式的,为发行电量的当天。
④发、供电企业将电力产品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为发出电量的当天。
⑤发、供电企业之间互供电力,为双方核对计数量,开具抄表确认单据的当天。
⑥发、供电企业销售电力产品以外其他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特定货物销售:
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商品;
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3.经有权机关批注的免税商店零售免税货物;
以上无论销售者是谁,一律按征收率为4%,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1+4%)×4%
4.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无论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销售按6%征收率征税、购进自来水按6%征收率进行抵扣。公式:不含税销售额=发票金额÷(1+6%)
十一、混合销售行为(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概念: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
2.区分混合销售与兼营的标准。(同一销售过程针对同一购买主体的,即为混合销售;不具备这两个“同一”的即为兼营销售。)(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两项行为密不可分,有从属关系,判定为混合销售,依主营业务交一种税。或者理解为:在同一销售过程中,针对同一购买主体,属于混合销售。
(2)两项行为可以分,为兼营。或者理解为:不必在同一销售过程中,也不必针对同一购买主体,属于兼营销售。
①分别核算的,分别交税;
②未分别核算的,交增值税,不交营业税。(从高原则)
3.在混合销售的情况下,以货物为主(指年货物销售额超过50%)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视为销货,交增值税;以劳务为主的企业的混合销售,交营业税。
十二、兼营非应税劳务(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主营和兼营分别核算分别交税,不分别核算交增值税 (从高交税)。
十三、进口货物征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征税范围:有报关进口手续
2.减免税:
①“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复出口的,减或免,不能出口的要补税
②是否减免税,仅由国务院统一规定(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3.适用税率:不论进口人是否为一般纳税人,均适用17%或者13%的税率,不存在4%、6%的征收率情况。
4.应纳税额的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5.进口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期限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当天;纳税地点为进口货物报关地海关;纳税期限为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之日起15日内
十四、出口货物的退(免)税基本政策
1.可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应同时具备四个前提条件:
①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的货物
②必须报关、离境(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③在财务怍作销售处理
④出口收汇已核销
2.又免又退的货物
出口免税是指对货物在出口环节不征收增值税、消费税(城建、教育附加就不退了);出口退税是指对货物在出口前实际承担的税收负担,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后予以退还。适用这个政策的主要有:
①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②外贸企业收购后直接出口或委托其他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
③特定出口货物:参见教材53页所列内容,作一个了解即可。(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3.只免不退的企业:(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①属于生产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自产货物。
②外贸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货物出口,只免不退。但对占出口比重较大的12种货物(如抽纱、工艺品等)特准退税。
③外贸企业直接购进国家规定的免税货物(包括免税农产品)出口。
4.只免不退的货物:免货物不含税,就谈不上退税了(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适用这个政策的出口货物(属于免税货物)主要有: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列入免税项目的避孕药品和工具、古旧图书、免税农产品、国家计划内出口的卷烟及军品等。
5.不免不退的货物(经批准属:国家对限制或禁止出口的货物,出口环节照常征税
适用这个政策的主要是:如计划外出口的原油,援外出口的货物,禁止出口的天然牛黄、麝香、铜及铜基合金、白银等。
6.生产企业视同出口自产产品的四大类产品退免税: 
(1)生产企业出口外购产品:同时符合条件①与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②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或外商提供给企业使用的商标;③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
(2)生产企业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配套出口的产品,若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符合条件之一:①用于维修本企业出口的自产产品的工具、零部件、配件;②不经过本企业加工或组装,出口后能直接与本企业自产产品组合成成套产品的
(3)税务机关认定的集团公司收购成员企业生产的产品,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经县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为集团公司成员的企业,或由集团公司控股的生产企业;②集团公司及其成员企业均实行生产企业财务会计制度;③集团公司必须将有关成员企业的证明材料报送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4)生产企业委托加工收回的产品,同时符合条件:①必须与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或者是用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再委托深加工收回的产品;②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③委托方执行的是生产企业财务会计制度;D、委托方与受托方必须签订委托加工协议。
十五、六档出口退税率:17%、13%、11%、8%、6%、5%。
十六、出口货物退税的计算方法(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实行“免、抵、退”税的办法
适用: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自产货物
(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2)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3)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当应纳税额>0的时候,就应当缴纳增值税,不能退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当应纳税额<0的时候,继续以下的计算:
(4)免抵退税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5)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6)当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7)当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当期免抵税额=0
留在下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就是应纳税额为负数的数额。)
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退税额,这个概念只表示一个差额,用于会计核算时,作为平衡会计恒等式之用,没有其他实际意义。
2.外贸企业的“先征后退”办法(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外贸企业以及实行外贸企业财务制度的工贸企业收购货物出口,应退税额=外贸收购不含增值税购进金额×退税率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增值税的计算应依据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注明的埋进项金额和退税率计算。
(2)外贸企业收购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增值税的退税规定:
①凡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持普通发票特准退税的抽纱、工艺品等12类出口货物,应退税额=[普通发票所列(含增值税)销售金额]/(1+征收率)×6%或5%(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对出口企业购进小规模纳税人特准的12类货物出口,提供的普通发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使用规定,否则不予办理退税。
②凡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出口货物,按以公式计算退税:
应退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6%或5%
(3)外贸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出口货物的退税规定:
外贸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报关出口的货物,按购进国内原辅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金额,依原辅材料的退税率计算原辅材料应退税额。支付的加工费,凭受托方开具货物的退税率,计算加工费的应退税额。注意,原材料的退税率与加工费的退税率可能不一致。
十七、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2003年1月1日起对生产企业申报免、抵、退税的出口额实行与“口岸电子执法系纺”出口退税子系统中的出口数据进行核对的办法。对生产企业申报的没有电子数据(有纸质报关单的除外)的“免、抵、退”税出口额和有电子数据但企业未在当月申报的出口额,应按企业申报的相对应的出口额或电子数据中的离岸价等计算销项税额,并在当月底前通知生产企业。生产企业须按对应的实际出口额,在次月视同内销货物,按规定计算销项税额并缴纳增值税。如果属于消费税的应税货物,还应缴纳消费税。
2.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货物的处理
(1)外贸企业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日内未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报出口退税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和确有特殊原因,经地市以上税务机关批准者外,企业须向主管税务机关征税部门进行纳税申报并计提销项税额。上述货物属于应税消费品的,还须按消费税有关规定进行申报。
(2)外贸企业对上述货物按下列公式计提销项税额或计算应纳税额。
①一般纳税人销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法定增值税税率)×法定增值税税率
②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征收率)×征收率
(3)对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的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税的货物,出口企业须按照复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与所耗用进口料件的差额计提销项税额或计算应纳税额。
3.新发生出口业务的退免税
(1)按月统一办理退免税办法
①注册开业时间超过1年的新发生出口业务的企业(小型出口企业除外),且经地市级税务机关核实确有生产能力并无偷税及走私、逃套汇等违法行为的,可以实行统一的按月计算退免税办法。(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②新成立的生产企业,内外销销售总额满500万元(含)以上,且外销比例超过50%(含)以上的,在成立之日起12个月内不办理退税有困难的,在从严掌握的基础上,经省级国税局批准,可以实行统一的按月计算退免税办法。
(2)年底一次性退税办法
不实行按月退免税办法的企业,采取结转下期继续抵顶其内销货物应纳税额,年底对未抵完的部分一次性办理退税的办法。
①退税审核期为12个月的小型出口企业在年度中间发生的出口业务。
②其他不符合按月统一办理退免税办法的出口企业新发生的出口业务。
4.外商投资企业和其他业务的退免税
(1)购买国产设备按规定可以退税的外商投资企业
①非增值税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在保税区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采购的国产设备。
②外商投资企业以包工包料方式委托承建的工程项目,由承建企业采购的国产设备。
(2)按规定享受免税的外商投资企业
①出口实行简易办法征税货物的生产企业。(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②委托其他加工企业从事来料加工业务的小规模纳税人。
③保税区内进料加工企业从境外进口的料件。
(3)按规定享受出口退税的外商投资企业
①成员企业(分厂)委托生产型集团公司(总厂)出口的货物。
②对外承包工程公司从供货生产企业购进的与工程相关的出口货物。
③保税区生产企业从区外有外贸权的企业购进用于生产出口加工产品的货物。
5.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的管理
(1)凡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在2004年6月1日以后开具的,出口企业在申请办理出口退税时免予提供增值税专用税票。
(2)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的出口货物,其出口退税仍实行增值税专用税票管理;出口企业出口的消费税应纳税货物,仍使用出口货物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管理办法。
6.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管理
7.外商投资项目购买国产设备退税政策(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享受国产设备退税的企业范围
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外商投资企业和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交通运输、开发普通住宅的外商投资企业以及从事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生产的中外合作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作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2)设备范围
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采购的中国境内生产、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设备,包括按照购货合同随设备购进的配套件、备件等。
十八、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及纳税地点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基本按照会计核算确认的时间来确定;(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2)对于代销,收到代销单位代销清单的当天;在收到代销清单前已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当天;对于发出代销商品超过180天仍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视同销售实现,一律征收增值税,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代销商品满180天的当天。
(3)视同销售,除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和销售代销货物外,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均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4)进口业务的,进口报关的当天。
2.纳税期限:
①1、3、5、10、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次月10日前申报,并结清应纳税款。
②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次月10日前申报纳税。
③进口货物: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与关税相同)
3.纳税地点
①固定业户: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纳税,也可经批准在总机构汇总申报纳税。
②固定业户外出销货的,应向属地税务机关申请开“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属地申报纳税。无证明的,向销售地纳税;未缴的,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补缴税款。
③非固定业户向销售地纳税;未缴的,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补缴税款。
④进口货物:报关地。(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十九、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
1.专用发票的使用范围
增值税专用发票仅限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及其它企业不得领购使用,但可到税务局代开。
(1)下列情况不得开具专用发票:(绝对不能开)(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①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
②销售免税项目(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免税粮食,可以开具专用发票。)
③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④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⑤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⑥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征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
⑦商业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
【链接】劳保用品的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
(2)向小规模纳税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专用发票。(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3)直接销售给使用单位的机器、机车、汽车、轮船、锅炉等大型机械、电子设备,应开普通票,如果对方要求,也可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开具时限:和纳税义务发生的期限一致。(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3.开具专用发票后,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的处理:
①双方都未作账务处理,退还发发票,按"误填作废"处理
②销售方已做账务处理,购买方未作账务处理,先退还发发票,开相同内容的红字专用发票,抵扣联和发票联不得撕下,将原抵扣联、发票联粘贴在红字专用发票联后面。未收到购买方退还专用发票前,销售方不得扣减当期销项税额。属于销售折让的,销售方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开专用发票(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③在购买方已作帐务处理,发票联及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购买方必须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送交销售方,作为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销售方在未收到证明单以前,不得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收到证明单后,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向购买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红字专用发票的存根联、记账作为销售方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其发票联、税款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扣减进项税额的凭证。
④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售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售方可按现行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4.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
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定期限内(最长不超过半年)停止领购专用发票。对纳税人申报遗失的专用发票,如果发现非法代开、虚开问题的,该纳税人应承担偷税、骗税的连带责任。
丢失发票后,纳税人必须按规定程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失,由税务机关统一专(寄)中国税务报社刊登“遗失声明”
(2)对代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
对开票人,一律全额征补税款,并按《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按偷税给予处罚。对取得发票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构成犯罪的,处以刑罚
(3)善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5.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
自2004年6月1日起,代开发票的税务机关应将当月所代开发票逐票填写《代开发票开具清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代开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的,应逐票填写《代开发票抵扣清单》,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随同纳税申报表一并报送。(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
天道酬勤    风雨无阻
注会“税法”讨论专区 :::URL::http://bbs.chinaacc.com/44/220030.htm
税法优惠概览:::URL::http://bbs.chinaacc.com/51/256705.htm
税法专题:::URL::http://bbs.chinaacc.com/53/268395.htm
2007年注册税务师教材变动汇总:::URL::http://bbs.chinaacc.com/118/590237.htm
《财会学习》征稿启事:::URL::http://bbs.chinaacc.com/86/431003.htm
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命题规律总结和2007年趋势预测:::URL::http://bbs.chinaacc.com/124/624554.htm
2007年注会《税法》备考要点(完整版):::URL::http://bbs.chinaacc.com/125/626241.htm
《财会学习》专区:::URL::http://www.chinaacc.com/ckxx/07/index.htm
欢迎订阅《财会学习》:::URL::http://www.chinaacc.com/tougao/cszz/dingyue.asp
 

发贴时间:2007-5-16 15:37:00  
 夏臻

  论坛等级:白金会员
  学术级别:会计员
  金 币:17798
  发贴数:259
  回复数:1922
  经验值:4663
  鲜 花:70
  鸡 蛋:0
  魅力值:70
  勋 章:10
  来 自:bs
查看夏臻的个人信息  
第三章  消费税
一、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关键词:境内、生产、委托加工、进口
二、税目、税率(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关于酒的征收范围的确定(掌握):
(1)外购酒精生产的白酒,应按酒精所用原料确定白酒适用税率,无法确认原料的,从高适用粮食白酒税率征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2)外购两种以上酒精生产的白酒,从高适用税率
(3)外购白酒加工出售的,按外购的白酒所用原料适用税率,无法确认的按粮食白酒20%
(4)外购不同白酒勾兑的白酒,从高适用税率(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5)生产白酒的酒基无法确定的,按粮食白酒生产率20%
(6)用粮食和薯类以外的原料混合生产的白酒,按薯类白酒税率征税。
三、销售额的确定(与增值税基本相同)
1.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均并入销售额计算征税。下列款项不属于价外费用:①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②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2.包装连同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销售额仅指纳税申报表上“销售额”栏,而不是会计上的“销售收入”)
3.如果包装只是收取押金,此押金不应并入销售额,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当然了,要折算成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与增值税一样。
4.销售酒类产品生产企业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均并入销售额,计算消费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对照:增值税中,啤酒和黄酒收取的包装物押金,不并入销售额;其他酒类的包装物押金一律计入销售额。增值税与消费税在这个问题上,是一致的。因为啤酒、黄酒的消费税是从量计征的,其包装物押金不需要缴纳消费税。
5.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外汇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结算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国家外汇牌价。(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四、销售数量的确定
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销售数量。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移送使用数量。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收回数量。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而不是进口商申报)进口征税数量。
五、计算办法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
六、计税依据几条特殊规定(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卷烟从价定率计税办法依据为调拨价格或核定价格
①调拔价由国税总局确定。(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②核定价格由税务机关按零售价的一定比例倒扣得到。
公式:核定价格=该卷烟的市场零售价格÷(1+倒扣比例35%)。
③实际售价高于调拨价格和核定价格,按售价征税;实际售价低于调拨价格和核定价格的,按调拨价格或核定价格(视为价格偏低无正当理由)。
非标准条卷烟,先折算成标准条,以其实际销售收入计算确定折算成标准条卷烟后的实际销售价格,确定适用的的税率。
2.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如果销售既有零售价,又有出厂价,从高计税。)
3.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非上述方面的(如:用于职工福利),按平均价(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七、外购或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用于再生产已纳税款扣除
1.扣税范围:
(1)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2)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3)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
(4)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5)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车轮胎(内胎和外胎)生产的汽车轮胎;
(6)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摩托车生产的摩托车;
(7)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8)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9)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10)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11)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提示】(1)除了卷烟、贵重首饰、高尔夫球杆和石脑油外,能够扣税的产出物与其已税投入物应属于同一税目,因此,对于不属于同一税目的已税消费品,不得扣除其投入物所含的消费税。例如,当纳税人用已税的润滑油(投入物)生产石脑油(产出物)时,因为投入物和产出物不属于同一税目,因此,在计算石脑油消费税时,其投入物润滑油中所含的消费税就不能扣除。(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2)可以扣税的已税投入物,必须是外购(国内采购或进口)或委托加工收回的,不能是其他方式取得的。因此,对于通过接受投资、赠与、抵债等方式取得的已税投入物,其所含的消费税也是不能扣除的。
2.扣税计算: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扣除其已纳消费税。
区别:增值税:购入或收回时就能抵扣进项税,消费税:购入或收回后,领用时才能扣减(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外购情形: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
注:买价指购货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不含增值税)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当期购进的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
注:库存以盘点数为准。
委托加工情形:(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初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3.纳税人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镶嵌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外购珠宝玉石的已纳税款。
4.对自己不生产应税消费品,而只是购进后再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工业企业,只要一直都在制造领域,应当征收消费税,同时允许扣除上述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
5.允许扣除已纳税款的应税消费品只限于从工业企业购进的应税消费品,对从商业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一律不得扣除。(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八、税额减征:低污染排放值的小轿车越野车和小客车减征30%消费税。
九、酒类关联企业间关联交易消费税处理
1.关联企业间不按市场价的进行交易的,税务机关可按这个顺序来核定:
①市场价
②市场收入和利润水平(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③成本+费用+利润
④其它方法
2.白酒的“品牌使用费”视同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十、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1.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纳税。
2.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只征消费税
3.用于其他方面——如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赞助(广告性质的赞助费用在所得税前可以列支,除了白酒广告)、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视同销售,于移送使用时纳增值税、消费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4.组成计税价格(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应纳消费税,按照纳税人当月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加权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纳税,但销售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和无销售价格的,不得列入加权平均计算;
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应税产品成本利润率不用记。
【链接】增值税视同销售货物的销售额确定顺序:①按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②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③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0%)。(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十一、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1.范围确定:
(1)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的辅助材料;
(2)对于实质上不能作为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和主要材料的,不能按委托加工处理,要按销售自制消费品缴税。
2.代收代缴税款(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税法规定,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但是,受托方如果是个体经营者,一律于委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缴纳消费税。(判断题)
(2)对于受托方没有按规定代收代缴税款的,并不能免除委托方补缴税款的责任。
(3)如果受托方没有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应补交税款(受托方就不用补缴了,但要处以50%~3倍的罚款),补税的计税依据为:
①已直接销售的:按销售额计税 
②未销售或不能直接销售的:按组价计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4)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在交货时已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收回后直接出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
3.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如果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委托方的材料成本+加工费含辅助材料不含增值税)÷(1-消费税税率)
4.收回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与外购完全相同。
十二、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
2.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成套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十三、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计算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增值税的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上述两个公式中,不考虑从量定额消费税
应纳税额=应税数量×单位税额+组成计税价×适用税率(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为统一进口卷烟与国产卷烟的消费税政策,自2004年3 月1 日起,进口卷烟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按以下办法确定:
(1)用每标准条进口卷烟(200支)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税率)。其中,关税完税价格和关税为每标准条的关税完税价格及关税税额;消费税定额税率为每标准条(200支)0.6元(依据现行消费税定额税率折算而成);消费税税率固定为30%。(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2)用这个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与50元比较,选用一个比例税率;
(3)将这个税率代入“进口卷烟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定额税)/(1-进口卷烟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其中消费税定额税率为每标准箱(50000支)150元。(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4)用这个组成计税价格计算消费税:应纳消费税税额=进口卷烟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进口卷烟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消费税定额税。这里的定额税也是用“消费税定额税率为每标准箱(50000支)150元”计算的。
十四、消费税出口退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与增值税的重要区别:按应税消费品适用的税率退(全退),而不是按退税率计算。
2.退税政策:
(1)又免又退(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①包括外贸企业直接出口、
②外贸企业代其它外贸企业出口
③外贸企业代其它企业出口不退税。
(2)只免不退(生产型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出口,因未交所以不退)、
(3)不免不退(一般商贸企业委托出口)。
3.应退税的计算:(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从价定率的,按外贸企业从工厂购进时征收消费税的价格计算退税
(2)从量定额的,依报关数量计算退税
十五、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申报地点同增值税。
1.注意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移送当天。
2.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因质量等原因由购买者退回时,经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退还已征收的消费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十六、增值税与消费税的主要区别与联系
1.征收范围不同
增值税对所有的货物(除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普遍征收而且还对部分劳务征收;消费税只对11种货物征收。所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远远大于消费税
2.两税与价格的关系不同
增值税是价外税,消费税是价内税。同一货物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的价格是相同的,含消费税但不含增值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3.计算方法不同
消费税额=销售额×消费税率+销售数量×固定税额
增值税的计算则采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即
增值税额=当期销售项税-当期进项税
4.纳税环节不同(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消费税在出厂、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金银首饰除外),而且只交一次。增值税则卖一次交一次,是多环节征收。
5.纳税人的划分不同(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增值税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消费税则无此划分。(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
天道酬勤    风雨无阻
注会“税法”讨论专区 :::URL::http://bbs.chinaacc.com/44/220030.htm
税法优惠概览:::URL::http://bbs.chinaacc.com/51/256705.htm
税法专题:::URL::http://bbs.chinaacc.com/53/268395.htm
2007年注册税务师教材变动汇总:::URL::http://bbs.chinaacc.com/118/590237.htm
《财会学习》征稿启事:::URL::http://bbs.chinaacc.com/86/431003.htm
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命题规律总结和2007年趋势预测:::URL::http://bbs.chinaacc.com/124/624554.htm
2007年注会《税法》备考要点(完整版):::URL::http://bbs.chinaacc.com/125/626241.htm
《财会学习》专区:::URL::http://www.chinaacc.com/ckxx/07/index.htm
欢迎订阅《财会学习》:::URL::http://www.chinaacc.com/tougao/cszz/dingyue.asp
 

发贴时间:2007-5-16 15:38:00  
 夏臻

  论坛等级:白金会员
  学术级别:会计员
  金 币:17798
  发贴数:259
  回复数:1922
  经验值:4663
  鲜 花:70
  鸡 蛋:0
  魅力值:70
  勋 章:10
  来 自:bs
查看夏臻的个人信息  
第四章  营业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一、纳税义务人
1.一般性规定: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与增值税形成互补)
2.特殊规定(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①铁路运输部门的纳税人:各自的管理机构
②水运、空运、管运、铁路以外的其它陆运:从事运输业务并计算盈亏的单位。
具体是:A.取得运输收入,B.有银行账号,C.计算经营利润。
③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的,以承租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人
④建筑安装实行分包或转包的,分包或转包者为纳税人,但由总承包人代扣代缴
3.扣缴义务人(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①委托金融机构贷款的,受托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
②建筑安装实行分包或转包的,由总承包人代扣代缴
③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机构的,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代理人的,以受让者或者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④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
⑤分保险业务,以初保人为扣缴义务人
⑥个人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等,受让者扣缴
二、税目(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交通运输业:包括水、陆、空、管、搬运5类。
打捞视同水运征营业税;对公路经营企业收取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缴纳交通运输业营业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注意:程租业务、期租业务、湿租业务,按照“交通运输业”征税;光租业务、干租业务,按照“服务业”征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2.建筑业: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等各种工程作业。
自建自用,不缴纳营业税;自建出租,缴纳租赁业营业税;自建投资,不需要缴纳营业税;自建后销售,缴纳建筑业和销售不动产两道营业税。
3.金融保险业:包括贷款、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金融经纪业和其它金融业务。
境内外资金融机构从事离岸银行业务,属于在我国境内提供的应税劳务,需要缴纳营业税。
4.邮电通信业:邮政业务(包括邮政储蓄、报刊发行、邮务物品销售、),电信业务。
5.文化体育业。(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6.娱乐业。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网吧税目
7.服务业
①包括代理业(例如,受托代销)、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等。
②福利彩票其机构包括福彩销售管理机构和有代销协议、直接接受监督管理的福彩投注站。
A.福彩机构发售收入,不交营业税
B.其它单位代销手续费收入,要交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③社保基金管理活动取得的收入,交税。
④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点经营索道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税目“旅游业”项目征收营业税。
⑤交通部门有偿转让高速公路收费权行为,按照租赁业征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⑥无船承运业务应按照“服务业——代理业”征税。
⑦酒店产权式经营业务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房产使用权与酒店进行合作经营,如房产产权并未归属新的经济实体,按照“服务业——租赁业”征收营业税。
8.转让无形资产: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技术、著作权、商誉等的所有权或作用权。
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股利分配和承担风险的)的不征收营业税。在投资期内转让股权的,也不要征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9.销售不动产:投资入股的(参与股利分配和承担风险的),不征营业税。在投资期内转让股权的,也不要征税。
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的,视同销售,征收营业税(两道:建筑业、销售不动产);对个人无偿赠送不动产,不征营业税。
纳税人自建住房销售给本单位职工,属于销售不动产行为,应照章征税营业税。
三、税率(主要分三档)
1.3%:交通运输、建筑、邮电、文体(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2.5%:服务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
3.金融保险业:1997.01.01~2000.12.31:8%;自2001年1月1日起,每年下调一个百分点,直到5%。2001年7%、2002年6%,2003年已调到5%
2001年10月1日起,农村信用社为5%
4.娱乐业:5~20%由省政府定,2004年7 月1 日起,保龄球、台球减按5%
四、计税依据:(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营业税计税依据总的原则是: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有些项目是可以按照差额计税的,这些可以扣除的项目,需要依教材规定的为准,凡是没有规定的,均不能作为可以差额征税的情况,而是必须按照全额征税处理。
1.运输业:
(1)运输企业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输旅客或者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乘客或者货物的,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该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运输企业从事联运业务,以实际取得的营业额为计税依据。也就是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付给其他运输企业的运费。(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2.建筑业
①工程转包或分包:以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总承包人仅负担自己的这部分税。
②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的,无论是“包工包料”还是“包工不包料”,营业额=工费+材料+动力
③安装工程:凡安装的设备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营业额包括设备价款
④自建行为(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A.自建自用的房屋不纳营业税,
B.自建房屋对外销售(不包括个人自建自用住房销售),其自建行为应按建筑业缴纳营业税,再按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 
a.建筑业营业税=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3%)×3%
b.销售不动产营业税=销售价格×5%
⑤纳税人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的设备价值不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其营业额中不包括设备的价款在内。(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通信线路工程和输送管道工程所使用的电缆、光缆和构成管道工程主体的防腐管段、管件(弯头、三通、冷弯管、绝缘接头)、清管器、收发球筒、机泵、加热炉、金属容器等物品均属于设备,其价值不包括在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中。
其他建筑安装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也不应包括设备价值,具体设备名单可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列举。
⑥纳税人采用清包工形式提供的装饰劳务,按照向客户实际收取的人工费、管理费和辅助材料费等收入确认计税依据。(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3.金融保险业:
①一般贷款业务:营业额=贷款利息收入+加息+罚息(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②外汇转贷:(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中国银行系统从事的外汇转贷业务,如上级行借入外汇资金后转给下级行贷给国内用户的,在下级行以其向借款方收取的全部利息收入全额为营业额(包括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和加息)。在借入外汇的上级行,以贷款利息收入和其他应纳营业税的收入减去支付给境外的借款利息支出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其他银行从事的外汇转贷业务,如上级行借入外汇资金后转给下级行贷给国内用户的,在下级行以其向借款方收取的全部利息收入减去上级行核定的借款利息支出额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上级行核定的借款利息支出额与实际支出额不符的,由上级行从其应纳的营业税中抵补。
③融资租赁(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融资租赁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以直线法折算出本期的营业额。计算方法为:
本期营业额=(应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实际成本)×(本期天数÷总天数)
实际成本=货物购入原价+关税+增值税+消费税+运杂费+安装费+保险费+支付给境外的外汇借款利息支出和人民币借款利息
③金融商品转让
a.股票转让(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营业额为买卖股票的价差收入,即营业额=卖出价-买入价。股票买入价原则上按照实际成本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
b.债券转让
营业额为买卖债券的价差收入,即营业额=卖出价-买入价。买入价原则上按照实际成本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
c.外汇转让
营业额为买卖外汇的价差收入,即营业额=卖出价-买入价。买入价原则上按照实际成本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d.其他金融商品转让
营业额为转让其他金融商品的价差收入,即营业额=卖出价-买入价。
同年度不同期出现的正负差可相抵,但年未结算多交不结转下年,可向税务机关办退税。非金融企业和个人转让金融商品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④金融经纪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手续费(佣金)收入。但从事受托收款业务以全部收入减付委托方价款后余额。
⑤保险业务:
A.初保业务:全部保费收入(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B.分保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保险人将其承保的以境内标的物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业务向境外再保险人办理分保的,以全部保费收入减去分保保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C.储金业务:储金利息=(期初余额+期末余额)÷2×一年定期利率÷12
储金并不是计税依据因为它不是保费收入,而是储金生出来的利息作为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
D.已征税应收未收保费收入,核算期未收回的可抵减营业额,待收回后征税;
E.无赔偿奖励以向投保人实际收取的保费征税;
F.向境外办理分保的以全部保费减分保保费的余额征税,并代扣代缴分保保费的营业税。
4.电信部门以集中受理方式为集团客户提供跨省的出租电路业务,受理地区=全部价款-参与业务的支出,参与地区按所得的全部价款;邮政与其他单位合作的以全部收入减支付合作方的价款后征税;8858业务为全部收入减支付基金会价款。
5.文化体育(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单位或个人进行演出,以全部票价收入或者包场收入减去付给提供演出场所的单位、演出公司或者经纪人的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文化体育业营业额=全部票价收入-场所费用-演出公司或经纪人费用
6.娱乐业营业额=收取的全部费用,包括门票、台位费、点歌费、烟酒饮料费等
7.服务业:(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①代理业:实际收取的报酬为营业额。(全额)
②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点代销福利彩票取得的任何形式的手续费收入,应照章征收营业税。
③广告代理业:只许减广告发布费,广告制作费就不能从营业额中减除。
④拍卖行向委托方收取的手续费应征收营业税5%。(拍卖罚没物资交增值税,4%)
⑤旅游企业: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旅游,在境外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该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旅游企业组团到境外或境内旅游,无论在境外或境内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应以全程旅费扣除接团费用和替旅游者付给其他单位的餐费、住宿费、门票等代付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⑥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征收营业税。区别于单独销售软件。(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⑦境内单位派出本单位的员工赴境外提供劳务服务的收入,不征营业税
⑧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以全部收入-代付水电燃租费
8.a.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b.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c.2006年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不超过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全额征收营业税;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免征营业税;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按差额征收营业税。 
9.价格偏低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按以下顺序核定营业额,
①按当月发生同类业务的平均价格核定
②当月无同类业务的,按最近发生的同类业务的平均价格核定
③无参考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
计税价格=工程的成本(或营业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的税率)
10.其他:
①经营劳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已征税退款的处理方法:A.退税;B.从以后营业额减除;
②经营劳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有折扣的同张发票以折扣后的余额,不同张不得扣除。但电信单位以面值减折扣折让后余额;(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③经营劳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金收入应征税;
④因核算办法改变已征税预收价款确认收入的可抵减营业额;(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⑤劳务公司以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收入减代收转付劳工价款(工资、社费、住房公积金)的余额
⑥中石化集团公司土地租金收入征收营业税的规定
⑦自2004年12月1日起,营业税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可凭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抵免当期应纳营业税税额,或者按照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依下列公式计算可抵免税额:
可抵免税额=价款÷(1+17%)×17%(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1.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2.外币业务的折算:可采用业务发生当天的汇率,也可采用当月1日的汇率;但金融业以实际收到外汇的当天或当季末人行公布的基准汇率;保险业以实际收到外汇的当天或当月末人行公布的基准汇率。
六、几种经营行为的处理(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兼营不同税目的: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2.混合销售行为:处理由增值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3.兼营应税与非应税(营业税)劳务: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征增值税
4.建筑业务征收问题。
①预制构件或建筑材料用于工程的,在移送使用时征增值税
②在施工现场制作的,征营业税,不征增值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5.邮电业务
①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是征收增值税,邮政部门销售集邮商品是征收营业税的,而邮政部门卖时交营业税,邮政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应当征收增值税。
②邮政部门发行报刊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征收增值税。
③电信部门自己销售的这些寻呼机、手机并提供相应劳务应该征收营业税,如果单纯的买手机、呼机这些通讯器材的话,不提供相应劳务,应该交增值税。
6.代购代销的征税
①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均应征收营业税:
——受托方不垫付资金;
——销货方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委托方
——受托方按代购实际发生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并另收手续费。
②如果受托方将代销货物加价出售,仍与委托方按原价结算,无论是否收取代销手续费,对于加价对外销售部分,只缴纳增值税,收取的手续费缴纳营业税。
7.一些客观题(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①饮食业在提供饮食的同时,附带提供香烟等,就按饮食业征收营业税。
②饮食业自制食品,既可对内又可对外销售的,属于兼营情况。
③照相馆在照结婚纪念照的同时,附带也提供镜框、像册等货物,属于混合销售行为,按其体服务业征收营业税。
④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点代销福利彩票取得的任何形式的手续费收入,应照章征收营业税。
⑤随汽车销售提供的汽车按揭服务和代办服务业务征收增值税,单独的不销售汽车的征收营业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8.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务劳务的征税问题:
(1)签订合同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从2002年9月1日起对销售自产货和提供应税劳务征增值税,对建安劳务征营业税,不完全符合条件的征增值税:
①有施工安装资质,(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②合同中注明建筑业务价款;(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2)总承包人应扣缴分转包人的营业税(计税依据按上述原则处理)。
纳税人按照客户要求,为钻井作业提供泥浆和工程技术服务的行为,应按提供泥浆工程劳务项目,照章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9.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
自2004年7月1日起,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费、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5%)征收营业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七、起征点(仅适用于个人)(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起征点是指征税对象达到征税的数量界限,超过起征点应该全额计税,免征额是在征税对象税法免于征税的部分。
1.按期纳税的起征点的月营业额为200~800元
2.按次纳税的起征点每次(日)营业额为50元(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3.对下岗失业人员,2003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将按期纳税的起征点幅度由现行月销售额200~800元提高到1000~5000元;将按次纳税的起征点由现行每次(日)营业额50元提高到每次(日)营业额100元。(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八、税收优惠(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政策性免征(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①托儿所、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②残疾人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不包括福利企业);
③国家承认学历的学校提供教育劳务,勤工俭学劳务;
④农业相关的……掌握一个原则:对农产品、农业服务的都有税收优惠;
⑤纪念馆、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仅指第一道门票收入)。
2.其它规定的减免税
(1)保险公司开展的1年以上的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人寿、养老、健康保险)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
(2)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区别所得税);免征营业税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业务,是指自然科学领域的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业务。
(3)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营业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4)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的,免营业税;
(5)凡是与财政、民政等国家机关相关的各项收费,不纳营业税;
(6)高校实体经营公寓和相关服务的,如果服务对象是学生和教师,免税;如果是其它社会人员,对其租金和各种服务性收入,按规定征营业税;
(7)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在指定的委托银行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8)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价住房暂免征收营业税;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暂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9)对从事国际航空运输业务的外国企业从我国取得的收入,暂按4.65%征税;
(10)对人保和进出口银行办理的出口信用保险,不是境内业务,不征营业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1)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不征营业税,直接或间接对企业的贷款,征税;
(12)金融机构往来业务暂不征收营业税。金融机构往来是指金融企业联行、金融企业与人民银行及同业之间的资金往来业务,包括再贴现、转贴现业务取得的收入,不包括相互之间提供的服务;
(13)电影发行单位:仅对片租征营业税;
(14)对金融机构的出纳长款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15)对个人购房的政策:销售自购并居住超过1年的住宅,免税;不足1年的,按购销差价计征。个人自建自用房,销售时免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6)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基本治疗);
(17)对4家资产管理公司接受的不良债权,免税;相关利息收入,免税;
(18)对纳入全国试点范围的非营利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由地方政府自行确定,对其它保费收入,3年内免税;
(19)整体转让企业产权的业务不征营业税;
(20)对社保基金理事会、管理人等用社保基金买卖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税;
(21)保险公司因分设而发生的不动产转移不征收营业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22)中国电信公司将江浙沪粤等资产重组上市已缴税的预收收入确认收入时不征税;
(23)从2003年8月1日起对民航的下列收费不征税:航空器国籍登记费、权利登记费、经营许可证工本费、安全检查许可证工本费、仪器使用合格证工本费、从业人员考试费执照工本费、业务补偿费、审查费;已征税不退还,调整的从调整日起征税;
(24)保险企业取得的追偿款不征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25)对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办理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不征收营业税。
(26)自2004年8月1日起,对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房产税。
(27)住房专项维修基金征免营业税的规定。对房地产主管部门或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房专项维修基金,不计征营业税。
(28)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活动免征营业税。
(29)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个体经营是指雇工7人(含7人)以下的个体经营行为,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凡雇工8人(含8人)以上的,无论其领取的营业执照是否注明为个体工商业户,军队转业干部和随军家属均按照新开办的企业、城镇退役士兵按照新办的服务型企业的规定享受有关营业税优惠政策。(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30)对QFII委托境内公司在我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取得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31)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垃圾处置劳务不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对其处置垃圾取得的垃圾处置费,不征收营业税。
(32)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对高校后勤实体经营学生公寓和教师公寓及为高校教学提供后勤服务取得的租金和服务性收入,免征营业税。
九、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款的方式: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2.单位和个人新建建筑物后销售,其自建行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自建筑物并收讫营业额或者取得索取营业额凭据的当天。
3.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当天。(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4.会员费、席位费的保证金为收到或取得的当天。
5.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发生的时间为代纳税人收款或取得索款凭据的当天。
6.建筑业:参见教材129业,总的原则就是结算日。
7.金融机构的贷款逾期≤90天的,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逾期>90天的部分,按收付实现制确认收入。(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8.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金融经纪业、保险业等以取得收入或索取收入凭据的当天。
9.电信部门销售电话卡的,为售卡并收款或取得索款凭据的当天。
10.委托贷款业务扣缴时间为代委托方收妥贷款利息的当天。
11.预收性质的价款纳税义务时间为按财务制度被确认为收入的当天。
十、纳税期限
1.营业税纳税期限与其它流转税略有不同:5日、10日、15日、1个月,没有1、3日。以月为一期的,期满之日起10日内缴纳营业税,以日为一期的,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下月1至10月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营业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2.特殊规定有:金融业(不包括典当业)的纳税期限为1个季度,自纳税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
3.保险业的纳税期限为1个月。
十一、纳税地点
1.提供应税劳务的:发生地。运输的:机构属地
2.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所在地。转让其它无形资产:机构所在地。
3.销售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4.外出劳务:劳务发生地纳税,未纳税的,回所在地补税
5.跨省的:机构所在地(这里的跨省是指工程本身跨省,例如青藏铁路,就是跨省的,而北京的建筑企业去深圳修建主题公园,却不是跨省。)
6.航空公司:向各分公司缴税。
7.单位和个人出租土地使用权不动产的:土地不动产所在地;出租物品、设备的:机构所在地(个人居住地)(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8.扣缴义务人向机构所在地纳税,但建安业务就在业务发生地纳税;
9.电信单位、设计、工程监理、调试、咨询、通过网络培训(信息、远程调试、检测)为单位机构所在地。(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
天道酬勤    风雨无阻
注会“税法”讨论专区 :::URL::http://bbs.chinaacc.com/44/220030.htm
税法优惠概览:::URL::http://bbs.chinaacc.com/51/256705.htm
税法专题:::URL::http://bbs.chinaacc.com/53/268395.htm
2007年注册税务师教材变动汇总:::URL::http://bbs.chinaacc.com/118/590237.htm
《财会学习》征稿启事:::URL::http://bbs.chinaacc.com/86/431003.htm
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命题规律总结和2007年趋势预测:::URL::http://bbs.chinaacc.com/124/624554.htm
2007年注会《税法》备考要点(完整版):::URL::http://bbs.chinaacc.com/125/626241.htm
《财会学习》专区:::URL::http://www.chinaacc.com/ckxx/07/index.htm
欢迎订阅《财会学习》:::URL::http://www.chinaacc.com/tougao/cszz/dingyue.asp
 

发贴时间:2007-5-16 15:38:00  
 夏臻

  论坛等级:白金会员
  学术级别:会计员
  金 币:17798
  发贴数:259
  回复数:1922
  经验值:4663
  鲜 花:70
  鸡 蛋:0
  魅力值:70
  勋 章:10
  来 自:bs
查看夏臻的个人信息  
第五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特点:①附加税性质。(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②具有特定目的: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建设。
③对涉外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简称)不征收。
一、税率(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市区:7%(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2)县城、镇:5%(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3)其他:1%(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注意:考题中给出的企业所在地,选择适当的税率。
受托方代扣“三税”的,适用受托方所在地税率。
固定纳税地点的,在经营地缴纳“三税”,适用经营地税率 二、计税依据
1.违反“三税”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城建税只针对正税税额);(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2.纳税人在被查补“三税”和被处以罚款时,应同时对其偷漏的城建税进行补税和罚款
3.城建税以“三税”为税基,如果要免征或减征“三税”,也要同时免征或减征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4.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5.1997年起供货单位向出口企业和外贸企业销售出口产品时以销项减进项为计税依据。
6.2005年1月1日起,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2005年1月1日前,已按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不再退还,未征的不再补征。(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公式: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合计×适用税率(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建税。 
四、纳税环节、地点、期限
总原则:一切随同主税,附加税嘛。特别情况:(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代征代扣“三税”的,在代征代扣地缴纳。
2..跨省开采油田的,由油井所在地缴纳;
3.管道局输油取得收入的,由取得收入所在地缴纳;
4.流动经营无固定场所的,随“三税”在经营地缴纳。 
五、教育费附加
总原则:一切比照城建税,区别有两点: 
1.计征比率:3%,不再区分地域
2.不再对生产卷烟和烟叶的单位减半征收。
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
天道酬勤    风雨无阻
注会“税法”讨论专区 :::URL::http://bbs.chinaacc.com/44/220030.htm
税法优惠概览:::URL::http://bbs.chinaacc.com/51/256705.htm
税法专题:::URL::http://bbs.chinaacc.com/53/268395.htm
2007年注册税务师教材变动汇总:::URL::http://bbs.chinaacc.com/118/590237.htm
《财会学习》征稿启事:::URL::http://bbs.chinaacc.com/86/431003.htm
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命题规律总结和2007年趋势预测:::URL::http://bbs.chinaacc.com/124/624554.htm
2007年注会《税法》备考要点(完整版):::URL::http://bbs.chinaacc.com/125/626241.htm
《财会学习》专区:::URL::http://www.chinaacc.com/ckxx/07/index.htm
欢迎订阅《财会学习》:::URL::http://www.chinaacc.com/tougao/cszz/dingyue.asp
 

发贴时间:2007-5-16 15:38:00  
 夏臻

  论坛等级:白金会员
  学术级别:会计员
  金 币:17798
  发贴数:259
  回复数:1922
  经验值:4663
  鲜 花:70
  鸡 蛋:0
  魅力值:70
  勋 章:10
  来 自:bs
查看夏臻的个人信息  
第六章  关税法
一、征税对象
进出我国国境的货物和物品。(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货物是指贸易性商品;
2.物品包括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和物品、个人邮递物品、各种运输工具上的服务人员携带进口的自用物品、馈赠物品以及其他方式进入国境的个人物品。(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二、纳税义务人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具体界定:
1.携带进境的物品,推定其携带人为所有人;
(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2.分离运输的行李,推定相应的进出境旅客为所有人;
3.以邮递方式进境的物品,推定其收件人为所有人;
4.以邮递或其他运输方式出境的物品,推定其寄件人或托运人为所有人。
三、税率(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进口关税税率
(1)税率设置:自2002.01.01起,税则设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等税率。(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①最惠国税率:适用原产于与我国共同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WTO成员国或地区的进口货物,或原产于与我国签订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以及原产于我国境内的进口货物。
②协定税率:适用原产于我国参加的含有关税收优惠条款的区域性贸易协定有关缔约方的进口货物。目前有:韩国、斯里兰卡、孟加拉三国。
③特惠税率:适用原产于与我国订有特殊优惠关税协订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目前有:孟加拉。(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④普通税率:适用于原产于上述以外的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
⑤关税配额税率:一定数量内的进口商品适用税率较低的配额内税率,超出该数量的进口商品适用较高的配额外税率。
⑥暂定税率(部分进口原材料、零部件、农药原药和中间体、乐器及生产设备)优先适用优惠税率和最惠国税率。暂定税税优先用于优惠税率和最惠国税率,按普通税率征税的进口货物不适用暂定税率。
(2)2002年我国的关税总水平为12%。进口商品的税率主要体现为:加工程度越深,关税税率越高。(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3)计征办法:基本上是从价税。从1997幵7月1日起,我国对部分产品实行从量税、复合税和滑准税。
①目前我围对原油、部分鸡产品、啤酒、胶卷进口分别们重量、容量、面积计征从量税
②复合税:同时使用从价和从量计征关税。我国目前对录像机、放像机、摄像机、数字相机、摄像一体机实行复合税。如对广播级录像机,2000元美元以下,按36%,2000美元以上,按3%,同时征收5480元的从量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③滑准税:税率随进口商品价格由高到低而由低至高的计征关税的方法。(新闻纸)
2.出口税只有一栏,即出口税率。
3.特别关税: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海关总署负责实施
①报复性关税:指为报复他国对本国出口货物的关税歧视,而对相关国家的进口货物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②反倾销关税、反补贴关税:指进口国海关对外国的倾销商品,在征收关税的同时附加征收的一种特别关税,其目和在于抵销他国补贴。
③保障性关税:在与有实质利益的国家和地区进行磋商后,在一定时期内提高该项商品的进口关税或采取数量限制措施,以保护国内相关产业不受损害。(对外贸易合作部建议和公布,税则委决定)(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4.税率的运用:(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进出口货物,应当按照纳税义务人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2)进口货物到达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应当按照装载此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3)进出口货物的补税和退税,适用该进出口货物原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所实施的税率,但下列情况除外:
①按照特定减免税办法批准予以减免税的进口货物,后因情况改变经海关批准转让或出售或移作他用需予补税的,适用海关接受纳税人再次填写报半单申报办理纳税及有关手续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②加工贸易进口料、件等属于报税性质的进口货物,如经批准转为内销,应按向海关申报转为内销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如未经批准擅自转为内销的,则按海关查获日期所施行的税率征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③暂时进口货物转为正式进口需予补税时,应按其申报正式进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④分期支付租金的租赁进口货物,分期付税时,适用海关接受纳税人再次填写保管申报办理纳税及有关手续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⑤溢卸、误卸货物事后确定需征税时,应按其原运输工具申报进口日期所实施的税率征税。如原进口日期无法查明的,可按确定补税当天实施的税率征税。
⑥对由于税则归类的改变、完税价格的审定或其他工作查错而需补税的,应按原征税日期实施的税率征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⑦对经批准缓税进口的货物以后缴税时,不论是分期或一次缴清税款,都应按货物原进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⑧查获的走私进口货物需补税时,按查获日期实施的税率征税。 
四、原产地规定(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全部产地生产标准: (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2.实质性加工标准:进出口税则中四位数税号一级归类已改变或加工增值占新产品总值30%以上。(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五、关税完税价格(一定要掌握)(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以成交价为基础,并按规定调整后的实付或应付价格
进口货物完税价格=货价+购货费用(运抵境内输入地起卸前的运输、保险等费用)。
(1)如下列费用或者价值未包括实付或应付价格中,应当计入完税价格(向购货代理人支付的不算,向销货方支付的计算在内)
①由买方负担的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②由买方负担的与该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③由买方负担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劳务费用
④可以按比例分摊的,由买方直接或间接免费提供,或以低于成本价方式销售给卖方的或有关方的货物或服务的价值,理解为以劳务、实物支付价款。
⑤与该货物有关并作为卖方向我国销售该货物的一项条件,应当由买方直接或间接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但是进口货物在境内的复制权费不得计入。
⑥卖方直接或间接从买方对该货物进口后转售、处置或使用所得中获得的收益。
(2)下列费用,如能与该货物实付或应付价格区分,不得计入完税价格:
①厂房、机械、设备等货物进口后的基建、安装、装配、维修和技术服务费。
②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之后的运输费用。
(①、②两项都是入境起卸以后发生的,不应计入)(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③进口关税及其他国内税。
(3)如果买卖双方存在特殊关系,但成交价格与下列任一价格相近,不影响成交价格的公允性:(同时还要考虑商业水平和进口数量等的影响)该成交价海关应接受。
①向境内无特殊关系的买方出售的成交价格。(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②按倒扣法确定的完税价格。
③按计算价格法确定的完税价格。
(4)双方有特殊关系的认定:
①买卖双方为同一家族成员的;(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②买卖双方互为商业上的高级职员或者董事的;(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③一方直接或者间接地受另一方控制的;(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④买卖双方都直接或者间接地受第三方控制的;
⑤买卖双方共同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第三方的;
⑥一方直接或者间接地拥有、控制或者持有对方5%以上(含5%)公开发行的有表决权的股票或者股份的;(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⑦一方是另一方的雇员、高级职员或者董事的;
⑧买卖双方是同一合伙的成员的;
⑨买卖双方在经营上相互有联系,一方是另一方的独家代理、独家经销或者独家受让人,如果符合前款的规定,也应当视为存在特殊关系。
2.进口货物的海关估价方法(按顺序计算,掌握前3种)(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相同或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法:指同时或大约同时(前后45天以内)的货物价格),如果有多个成交价格,应当以最低价为基础,估计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2)倒扣价格法:使用本方法应同时潢足的5个条件: 
①在被估货物进口时销售或大约同时销售;(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②按进口时的状态销售;(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③在境内第一环节销售;(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④合计的货物销售总量最大;
⑤向境内无特殊关系的销售。(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使用本方法应扣除的项目:
①该货物在境内销售时的利润和一般费用及通常支付和佣金。
②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之后的运费、保险费等相关购货费用
③进口关税、进口环节税和其它与进口或销售有关的国内税。
完税价格=境内售价-销售利润-经营费用-境内运费等-进口关税及其他进口税
(3)计算价格法:按下列各项总和计算的价格估定完税价格:
①原材料费用和加工费用
②进口前同等级或同种类货物的利润、一般费用相符的利润和一般费用
③货物运抵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费、保险费等。(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完税价格=生产成本等+进口前的销售利润+进口前的经营费用+入境前的运费
(4)其它合理方法:是以境内获得的数据资料为基础估定完税价格。但不得使用:
①境内生产的货物在境内的销售价格;
②可供选择的价格中较高的价格;(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③货物在出口地市场的销售价格;(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④以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之外的价值或者费用计算的相同或者类似货物的价格;
⑤出口到第三国或者地区的货物的销售价格;
⑥最低限价或者武断、虚构的价格。
3.特殊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1)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及其制成品: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及其制成品需征税或内销补税的,海关按照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规定,审定完税价格。其中:
①进口时需征税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以该料件申报进口时的价格估定。
②内销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包括残次品、副产品),以料件原进口时的价格估定。
③内销的来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包括残次品、副产品),以料件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④出口加工区内的加工企业内销的制成品(包括残次品、副产品),以制成品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视同进口)(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⑤保税区内的加工企业内销的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包括残次品、副产品),分别以料件或制成品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如果内销的制成品中含有从境内采购的料件,则以所含从境外购入的料件原进口时的价格估定。(视同进口)
⑥加工贸易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以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
(2)保税区、出口加工区货物:视同进出口处理,发生的仓储及运输费应当计入完税价格。(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3)运往境外修理的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海关审查确定的正常的修理费和料件费。(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4)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海关审定的境外加工费和料件费,以及该货物复运进境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估定完税价格。即:入境内前发生的费用为基础确定完税价格。
(5)暂时进境货物:按照一般进口货物估价办法的规定,估定完税价格。
(6)租赁方式进口的货物:以租金方式对外支付的租赁货物,在租赁期间以海关审定的租金作为完税价格;留购的租赁货物,以海关审定的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承租人申请一次性缴纳税款的,经海关同意,按照一般进口货物估价办法的规定,估定完税价格
(7)留购的进口货样、展览品和广告陈列品,以海关审定的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8)减税或免税进口的货物需予补税时,应当以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扣除折旧部分价值做为完税价格。 计算公式:(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完税价格=海关审定的原进口价×(1-实际已使用的时间(月)/(监管年限×12))
(9)其他方式进口的货物:以易货贸易、寄售、捐赠、赠送等其他方式进口的货物,应当按照一般进口货物估价办法的规定,估定完税价格。
以上进口部分为需要掌握的重点
4.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向境外销售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包括货物运至我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但其中包含的出口关税税额,应当扣除。出口货物成交价格中含有支付给境外的佣金的,如果单独列明,应予扣除;(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出口完税价格=成交价+境内运费+其他费用+保险费
(2)出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①同时或者大约同时向同一国家或者地区出口的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
②同时或者大约同时向同一国家或者地区出口的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
③根据境内生产相同或者类似货物的成本、利润和一般费用(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境内发生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计算所得的价格;
④按照合理方法估定的价格。(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5.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中的运费及相关费用、保险费的计算
(1)以一般海、陆、空运方式进口的货物的运费和保险费: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费用计算。如果进口的货物的运费无法确定或未实际发生,海关应当按照该货物进口同期运输行业公布的运费率(额)计算运费;按照“货价+运费”的3‰计算保险费(即:不管运费和保险费发生未发生,都应计算出然后计入完税价格中)
(2)以其他方式进口的货物:(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①邮运的进口货物,应当以邮费作为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②以境外边境口岸价格条件成交的铁路或公路运输进口货物,海关应当按照货价的1%计算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③作为进口货物的自驾进口的运输工具,海关在审定完税价格时,可以不另行计入运费。(如汽车)(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3)出口货物:销售价格如果包括离境口岸至境外口岸之间的运输、保险费的,该运输、保险费应当扣除。(即:出口只能包括境内运输费和保险费)
六、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税:关税应纳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
2.从量税: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
3.复合应纳税额:是先计征从量税,再计征从价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关税税额=应税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应税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4.滑准税应纳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滑准税税率
七、 关税减免(法定减免外其它减免税均由国务院规定)
1.法定减免(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关税税额在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可免征关税。
(2)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可免征关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3)外国政府、国际组织(不含企业)无偿赠送的物资,可免征关税。
(4)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饮食用品,可免征关税。
(5)暂时进境或出境,并在6个月内复出境或进境的物品,暂免。(指非销售商品)
(6)来料加工分两情况:①直接免。②进口时先征,出口时再退。(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都是按实际加工出口的成品数量免征进口关税。)
(7)因故退还的出口货物,免进口税,但不退已征的出口关税。
(8)退还的进口货物,免出口税,但不退已征的进口关税。
(9)进口货物的酌情减或免情形:(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①在境外运输途中或在起卸时损坏或损失的。
②起卸后、海关放行前,国不可抗力损坏或损失的
③海关查验时,已经破漏、损坏、腐烂的,经证明不是保管不慎造成的
(10)无代价抵偿货物,由国外免费补偿或更换的,可以免税。但未将问题货物退还国外的,照章纳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2.特定减免(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科教用品:对科研机构和学校,不以营利为目的,合理数量范围内,国内不能生产的,直接用于科研或教学的,免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2)残疾人专用品:个人专用品,免关税、增值税、消费税;《规定》明确的,免关税和增值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3)扶贫、慈善性捐赠物资
(4)加工贸易产品(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①“三来一补”的(指中方只提供劳动力),进境料件不征税;进口外商的不作价设备和作价设备,分别比照外商投资项目和国同投资项目的免税规定执行;余料或增产的产品经批准内销时,价值在进口料件总值2%以内,且总价值在3000元以下的,免税。
②进料加工:专为加工出口而进口的,按实际复出口的数量,免征。内销的,照章征税。对于副产品、次品、边角料,估价征税或酌情减免。余料或增产的产品,经批准转内销的,价值在进口料件总值2%以内,且总价值在5000元以下的,免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5)边境贸易进出口物资:边民通过互市贸易进口的商品 ,每人每日价值在3000元以下的,免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而边境小额贸易企业通过边境口岸进口原产于毗邻国的商品,进口关税和增值税减半征收。但烟、酒、化妆品及规定的必须纳税的,不免。
(6)保税区:进口供保税区使用的、进料加工的、供储存的转口物资,免进口关税和其它进口环节税。出口的物资免征出口关税。(只有实际出境的,才免,增值税是退税)
(7)出口加工区进口货物:出口加工区可视为不在我国国内,区内运往境内的,视同进口,境内运往区内,视为出口。(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8)进口设备:1998.01.01起,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国内投资和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在规定范围内免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9)特定行业或用途的减免税政策(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3.临时减免:只掌握这个标题就行了,内容不用看
八、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了解)(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邮税是海关对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的进口税。
2.纳税人:(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携带应应个人物品入境的旅客及运输工具服务人员
(2)进口邮递物品的收件人
(3)其它方式进口应税个人自用物品的收件人
个人自用物品不包括汽车、摩托车及其配件、附件(已属货物范畴)。
2.税率:三栏比例税率(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50%:烟、酒(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20%:纺织、电子电器、自行车、钟表、化妆品(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0%:书报、影音制品、金银制品、饮料、其它商品(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3.从价计征,完税价格由海关参照该物品的境外正常零售平均价格确定。
九、税收征管
(一)关税缴纳
1.申报时间:进口货物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出口货物在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
2.纳税期限:关税的纳税义务人或其代理人,应在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的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
3.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经海总部署批准,可延期缴纳,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二)关税强制执行
两种形式:(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征收关税滞纳金。关税滞纳金金额=滞纳关税税额×滞纳金征收比率(万分之五)×滞纳天数;(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2.强制征收。如纳税义务人自海关填发缴款书之日起三个月仍未缴纳税款,经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采取强制扣缴、变价抵缴等强制措施。
(三)关税退还
如遇下列情况之一,可自缴纳税款之日起一年内,书面声明理由,连同原纳税收据向海关申请退税,并加计同期银行利率计算的利息:
1.因海关误征,多纳税款的;(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2.海关核准免验进口的货物,在完税后,发现有短缺情况,经海关审查认可的;
3.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装运出口,申报退关,经海关查验属实的。
对已征出口关税的出口货物和已征进口关税的进口货物,因货物种或规格原因原状复运进境或出境的,经海关查验属实的,也应退还已征关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四)关税补征和追征(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关税补征,是因非纳税人违反海关规定造成的少征或漏征关税,关税补征期为缴纳税款或货物放行之日起1年内。(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2.关税追征,是因纳税人违反海关规定造成少征或漏征关税,关税追征期为进出口货物完税之日或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并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五)关税纳税争议
在纳税义务人同海关发生纳税争议时,可以向海关申请复议,但同时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按海关核定的税额缴纳关税,逾期则构成滞纳,海关有权按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1.纳说义务人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30日内,向原征税海关的上一级海关书面申请复议。逾期申请复议的,海关不予受理。
2.海关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以复议决定书的形式正式答复纳税义务人;(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3.纳税义务人对海关复议决定仍然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
天道酬勤    风雨无阻
注会“税法”讨论专区 :::URL::http://bbs.chinaacc.com/44/220030.htm
税法优惠概览:::URL::http://bbs.chinaacc.com/51/256705.htm
税法专题:::URL::http://bbs.chinaacc.com/53/268395.htm
2007年注册税务师教材变动汇总:::URL::http://bbs.chinaacc.com/118/590237.htm
《财会学习》征稿启事:::URL::http://bbs.chinaacc.com/86/431003.htm
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命题规律总结和2007年趋势预测:::URL::http://bbs.chinaacc.com/124/624554.htm
2007年注会《税法》备考要点(完整版):::URL::http://bbs.chinaacc.com/125/626241.htm
《财会学习》专区:::URL::http://www.chinaacc.com/ckxx/07/index.htm
欢迎订阅《财会学习》:::URL::http://www.chinaacc.com/tougao/cszz/dingyue.asp
 

发贴时间:2007-5-16 15:39:00  
 夏臻

  论坛等级:白金会员
  学术级别:会计员
  金 币:17798
  发贴数:259
  回复数:1922
  经验值:4663
  鲜 花:70
  鸡 蛋:0
  魅力值:70
  勋 章:10
  来 自:bs
查看夏臻的个人信息  
第七章  资源税法(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一、纳税义务人:
1.三个要点:(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①只要开采,就要纳税,不论内企、外企还是个人。
②只要销售或自用,就要纳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③境内开采(进口不征,出口不退)。(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2.特殊规定:
①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的,不征资源税、只征矿区使用费。(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②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和其它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扣缴义务人。
二、税目、税额(仅对原矿征收、从量定额)(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原油。开采的天然原油征税;人造石油不征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2.天然气。专门开采的天然气和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征税;煤矿生产的天然气暂不征税。
3.煤炭。原煤征税;洗煤、选煤等不征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4.黑色金属矿(铁矿、锰矿及铬矿)、有色金属矿、非金属矿: 
5.盐。①固体盐:包括海盐原盐、湖盐原盐、井矿盐;②液体盐
不在列举范围的,由省级政府决定征或暂缓征收,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代扣代缴的独立矿山,联合企业以本单位的应税产品税额标准进行代扣。
其他单位收购的,以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产品税额标准代扣。
三、课税数量:(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销售的:按销售数量(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2.自用的:按自用数量(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3.特殊情况课税数量的确定(折算比、综合回收率、选矿比)
①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或移送使用数量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
②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分的,一律按原油的数量课税。
③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煤炭,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折算,作为课税数量。(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④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原矿,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以此作为课税数量。
⑤)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不是销售量)。外购的液体盐加工的,液体盐已纳税额准予扣除。
对于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的,从高适用税额。(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四、应纳税所得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五、减免税项目(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开采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2.因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级政府决定减或免。
3.自2007年2月1日起,北方海盐资源税暂按每吨15元征收;南方海盐、湖盐、井矿盐资源税暂减按10元征收;液体盐资源税暂减按每吨2元征收。(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4.冶金联合企业矿山铁矿石资源税:按40%征收。(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5.对有色金属矿的资源税在规定税额的基础上减征30%。即:征70%(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六、纳税地点(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跨省开采,在开采地纳税,税款由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单位计算划拨。
2.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向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七、纳税时间、期限:同增值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
天道酬勤    风雨无阻
注会“税法”讨论专区 :::URL::http://bbs.chinaacc.com/44/220030.htm
税法优惠概览:::URL::http://bbs.chinaacc.com/51/256705.htm
税法专题:::URL::http://bbs.chinaacc.com/53/268395.htm
2007年注册税务师教材变动汇总:::URL::http://bbs.chinaacc.com/118/590237.htm
《财会学习》征稿启事:::URL::http://bbs.chinaacc.com/86/431003.htm
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命题规律总结和2007年趋势预测:::URL::http://bbs.chinaacc.com/124/624554.htm
2007年注会《税法》备考要点(完整版):::URL::http://bbs.chinaacc.com/125/626241.htm
《财会学习》专区:::URL::http://www.chinaacc.com/ckxx/07/index.htm
欢迎订阅《财会学习》:::URL::http://www.chinaacc.com/tougao/cszz/dingyue.asp
 

发贴时间:2007-5-16 15:39:00  
 夏臻

  论坛等级:白金会员
  学术级别:会计员
  金 币:17798
  发贴数:259
  回复数:1922
  经验值:4663
  鲜 花:70
  鸡 蛋:0
  魅力值:70
  勋 章:10
  来 自:bs
查看夏臻的个人信息  
第八章  土地增值税法(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一、纳税义务人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二、征税范围的界定掌握(同时满足三个标准)(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所有权是否为国家所有。(必须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将集体土地转让的,应在有关部门处理、补办土地征用或出让手续变为国家所有之后,再纳入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2.产权是否发生转让。一级市场出让行为是国家转让,不纳税;二级市场转让要纳税。
3.是否取得收入。(包括货币、实物收入)(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三、对具体情况的判定
1.以出售方式(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①将生地变熟地(通水、通电、通路、平整)再将空地卖出去,应纳入征税范围
②房地产开发建造后出售,既发生产权转让又取得了收入,应纳入征税范围。
③存量房地产的买卖。既发生产权转让又取得了收入,应纳入征税范围,原土地使用权无偿划拨的,还应补交土地出让金。
2.以继承、赠与方式转让房地产的,并没有因权属的转让而取得任何收入,不属于地土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3.房地产的出租。出租人虽取得了收入,但没发生产权、使用权转让,因此不属于征税范围。(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4.房地产的抵押。在抵押期间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于以房地产抵债而发生房地产权属转让的,应列入征税范围。
5.房地产的:)。既发生了产权转移,又取得了实物形态的收入,属于征税范围。但对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的,经核实可免征土地增值税。(注意:在征税范围内,但是免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6.以房地产投资、联营的,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因为是将所有权转换成了股权,并没有完全转让);对投资企业、联营企业将上述再转让的,应征收。
对比房产税:对于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实际是以联营名义取得租金,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
7.合作建房。一方出地,一方出资金,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建成后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8.企业兼并转让房地产,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9.房地产的代建房行为不属于征税范围。(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0.重新评估增值的,不属于征税范围。因为,产权没变。
四、扣除项目(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是实际支付的地价款;其他方式取得的,为支付的土地出让金。
(2)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登记、过户手续费。
2.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的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 程费、建筑安装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3.房地产开发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不能据实扣除,应按标准扣除
(1)第一种情况:财务费用中利息支出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
①利息支出据实扣除,但不超过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②其它费用:=(1项支出+2项成本)×5%以内  (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掌握)
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总额=利息+(1、2项成本之和)×5%
(2)第二种情况: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或不能提供金融证明的
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总额=(1、2项成本之和)×10%(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非房地产开发企业扣“三税一费”:营业税5%、城市维护建设税7%/5%/1%、教育费附加3%、印花税万分之5——可扣除。(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2)房地产开发企业只能扣“两税一费”:印花税因列入管理费用中,故不许扣除
5.其他扣除项目:(仅指房地产开发纳税人)(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其他扣除项目金额=(1项支出+2项成本)×20%(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6.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转让旧房的扣除额=评估价+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按国家规定交纳的费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五、增值额(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增值额=转让收入-扣除项目(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对于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房地产评估价计算征收:
1.隐瞒、虚报成交价的;
2.提供扣除金额不实的;
3.转让成交价低于评估价又无正当理由的。 六、应纳税额的计算
税率:是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比率是增值额和扣除项目的比率。
应纳税额=∑(每级距的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或: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七、税收优惠(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纳税人建造普通住宅出售时,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就其全部增值额计税。(20%不是扣除额)
2.对个人转让房地产(自用住房),凡居住满5年或以上的,免征;满3年未满5年的,减半征收;未满3年的,不优惠。(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3.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八、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
1.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单位(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分别计算增值额。
2.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①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②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③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①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②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③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④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3.非直接销售和自用房地产的收入确定(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 其收入按下列方法和顺序确认:(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
①按本企业在同一地区、同一年度销售的同类房地产的平均价格确定;(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②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当年、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定。
(2)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时,如果产权未发生转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在税款清算时不列收入,不扣除相应的成本和费用。
4.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时计算与清算项目有关的扣除项目金额,应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七条的规定执行。除另有规定外,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及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须提供合法有效凭证;不能提供合法有效凭证的,不予扣除。(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2)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所附送的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的凭证或资料不符合清算要求或不实的,地方税务机关可参照当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建安造价定额资料,结合房屋结构、用途、区位等因素,核定上述四项开发成本的单位面积金额标准,并据以计算扣除。具体核定方法由省税务机关确定。
(3)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造的与清算项目配套的居委会和派出所用房、会所、停车场(库)、物业管理场所、变电站、热力站、水厂、文体场馆、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按以下原则处理:(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①建成后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其成本、费用可以扣除;
②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用于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的,其成本、费用可以扣除;(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③建成后有偿转让的,应计算收入,并准予扣除成本、费用。
(4)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已装修的房屋,其装修费用可以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提费用,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扣除。
(5)属于多个房地产项目共同的成本费用,应按清算项目可售建筑面积占多个项目可售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计算确定清算项目的扣除金额。
5.土地增值税的核定征收
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可以参照与其开发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当地企业的土地增值税税负情况,按不低于预征率的征收率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2)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3)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确定转让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的;
(4)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清算手续,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清算,逾期仍不清算的;(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5)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6.清算后再转让房地产的处理(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未转让的房地产,清算后销售或有偿转让的,纳税人应按规定进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扣除项目金额按清算时的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乘以销售或转让面积计算。
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清算时的扣除项目总金额÷清算的总建筑面积
九、纳税地点(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纳税人是法人的,在房产座落地。
2.纳税人是自然人的,在办理过户手续所在地。(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
天道酬勤    风雨无阻
注会“税法”讨论专区 :::URL::http://bbs.chinaacc.com/44/220030.htm
税法优惠概览:::URL::http://bbs.chinaacc.com/51/256705.htm
税法专题:::URL::http://bbs.chinaacc.com/53/268395.htm
2007年注册税务师教材变动汇总:::URL::http://bbs.chinaacc.com/118/590237.htm
《财会学习》征稿启事:::URL::http://bbs.chinaacc.com/86/431003.htm
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命题规律总结和2007年趋势预测:::URL::http://bbs.chinaacc.com/124/624554.htm
2007年注会《税法》备考要点(完整版):::URL::http://bbs.chinaacc.com/125/626241.htm
《财会学习》专区:::URL::http://www.chinaacc.com/ckxx/07/index.htm
欢迎订阅《财会学习》:::URL::http://www.chinaacc.com/tougao/cszz/dingyue.asp
 

发贴时间:2007-5-16 15:39:00  
 夏臻

  论坛等级:白金会员
  学术级别:会计员
  金 币:17798
  发贴数:259
  回复数:1922
  经验值:4663
  鲜 花:70
  鸡 蛋:0
  魅力值:70
  勋 章:10
  来 自:bs
查看夏臻的个人信息  
第九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
一、纳税义务人(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2.以上的不在土地所在地,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
3.使用权未确定的,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
4.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二、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注意,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在华机构也属于征税对象。
三、计税依据——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1.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2.尚未测量的,但有土地证的,以土地证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土地证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证后再作调整。)
四、税率:像这种给出一定范围的税率,出题都给出,不用记
五、应纳税额=应税面积(平方米)×适用税率(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六、免缴优惠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不是“使用”)的土地。(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附设营业单位的经营用地,纳税。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土地。(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
6.经批准开山填海、改造废弃的土地,从使用月份起,免征5~10年
7.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土地,免征;
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土地自2000年起免征3年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从经营之日起免征3年营业税,用于改善医疗设施。
8.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不包括企业绿化用地),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免征。(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9.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如公安、海关使用铁路、民航等单位的土地),免征;但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应照章缴纳土地使用税。
10.特殊用地的减免税照顾:都看看吧,强调两点:(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核心:产业政策照顾,对石油、电力煤炭企业等,生产专用地和企业围墙外的与生产设施有关的土地,免税,与社会公用的土地(功能视同市政公共用地),免税,其他的要纳税。
①对企业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暂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②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对从原高校后勤管理部门剥离出来而成立的进行独立核算并有法人资格的高校后勤经济实体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七、下列土地由省级地方税务局确定减免土地使用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2.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
3.集体和个人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用地。
4.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商品房的用地,原则上应按规定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但在商品 房出售之前纳税确有困难的,其用地是否给予缓征或减征、免征照顾,可由各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从严的原则结合具体情况确定。(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5.向居民供热并向居民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八、申报及缴纳:(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期限由当地省级政府确定(河北:每年3、9月各一次)
2.地点:土地所在地。(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3.义务发生时间:(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①购置新建房(交付使用次月);(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②购置存量房(签发房屋权属证书次月);
③出租出借(交付次月);(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④房地产企业自用、出租、出借商品房(使用或交付次月);
⑤新征用耕地(批准之日起满一年时);
⑥新征用非耕地(征用次月)。(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
天道酬勤    风雨无阻
注会“税法”讨论专区 :::URL::http://bbs.chinaacc.com/44/220030.htm
税法优惠概览:::URL::http://bbs.chinaacc.com/51/256705.htm
税法专题:::URL::http://bbs.chinaacc.com/53/268395.htm
2007年注册税务师教材变动汇总:::URL::http://bbs.chinaacc.com/118/590237.htm
《财会学习》征稿启事:::URL::http://bbs.chinaacc.com/86/431003.htm
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命题规律总结和2007年趋势预测:::URL::http://bbs.chinaacc.com/124/624554.htm
2007年注会《税法》备考要点(完整版):::URL::http://bbs.chinaacc.com/125/626241.htm
《财会学习》专区:::URL::http://www.chinaacc.com/ckxx/07/index.htm
欢迎订阅《财会学习》:::URL::http://www.chinaacc.com/tougao/cszz/dingyue.asp
 

发贴时间:2007-5-16 15:40:00  
 夏臻

  论坛等级:白金会员
  学术级别:会计员
  金 币:17798
  发贴数:259
  回复数:1922
  经验值:4663
  鲜 花:70
  鸡 蛋:0
  魅力值:70
  勋 章:10
  来 自:bs
查看夏臻的个人信息  
第十章  房产税法(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一、纳税义务人: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掌握为选择或判 断)
1.具体包括: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2.产权所有人或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由使用人或代管人缴纳。
二、征税对象(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征税对象是房产。与房屋不可分割的,算房产。(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三、征税范围:就是不包括农村。(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四、计税依据
1.房产的计税价值——从价计征;租金收入——从租计征。
2.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①对于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实际是以联营名义取得租金,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②融资租赁房屋,视同自有,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
③自2006年1月1日起,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 五、税率
凡是税率固定的,都要记;税率是一个区间范围的,不用记.
1.从价计征的:余值×1.2%;(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2.从租计征:租金收入×12%;(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3.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暂减按4%征收。
凡是税收政策有起始日期的,做计算题时,分界日期前后的税一定要分别计算。
六、计算
1.从价计征:全年应纳税额 = 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2.从租计征:全年应纳税额 = 租金收入×12%
七、税收优惠(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上述单位的出租房以及非自身业务使用的生产、营业用房要纳税,注意:不享受行政事业费的人民团体要纳税。
2.由国家财政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实行全额或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所有的,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房产税
附设营业单位的用房,应纳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从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之日起,免征3年。(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税,附设营业单位的用房,应纳税。
(1-3同土地使用税)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房,免征;营业用、出租用房,征。
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它情况:
①损坏房和危房,停止使用后,免征;(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②企业停产、撤销而闲置不用的房产;(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③大修停用半年以上的,应在房屋大修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的证明材料,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
④基建工地的临时性建筑,施工期间,免税;施工单位将临建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从接受次月起纳税。
⑤人防设施,不征;(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⑥高校后勤实体,免。(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⑦非营利性医疗及保健性机构,免。对营利性医疗机构,2000年起免征3年。(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⑧老年服务性机构,免。
⑨2001年1月1日起,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价出租房,暂免。
⑩邮政部门坐落在城县镇工矿区范围内的,纳税,以上范围以外的,在单位帐中能分清的,从2001年1月1日起免。
6.向居民向居民供热并向居民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暂免征收房产税。
7.对从原高校后勤管理部门剥离出来而成立的进行独立核算并有法人资格的高校后勤经济实体自用的土地免征房产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八、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2.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纳税人在办理手续前,即已使用或出租、出借新建房屋,应从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当月起缴纳。
4.购置新建房自交付使用次月起缴纳。(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5.购置存量房自签发权属证书次月起缴纳。
6.出租出借房产的自交付使用次月缴纳。(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7.房地产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自建房自使用或交付次月缴纳。
九、纳税地点(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在房产所在地缴纳。房产不在同一地方,按座落地,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
天道酬勤    风雨无阻
注会“税法”讨论专区 :::URL::http://bbs.chinaacc.com/44/220030.htm
税法优惠概览:::URL::http://bbs.chinaacc.com/51/256705.htm
税法专题:::URL::http://bbs.chinaacc.com/53/268395.htm
2007年注册税务师教材变动汇总:::URL::http://bbs.chinaacc.com/118/590237.htm
《财会学习》征稿启事:::URL::http://bbs.chinaacc.com/86/431003.htm
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命题规律总结和2007年趋势预测:::URL::http://bbs.chinaacc.com/124/624554.htm
2007年注会《税法》备考要点(完整版):::URL::http://bbs.chinaacc.com/125/626241.htm
《财会学习》专区:::URL::http://www.chinaacc.com/ckxx/07/index.htm
欢迎订阅《财会学习》:::URL::http://www.chinaacc.com/tougao/cszz/dingyue.asp
 

发贴时间:2007-5-16 15:40:00  
 夏臻

  论坛等级:白金会员
  学术级别:会计员
  金 币:17798
  发贴数:259
  回复数:1922
  经验值:4663
  鲜 花:70
  鸡 蛋:0
  魅力值:70
  勋 章:10
  来 自:bs
查看夏臻的个人信息  
第十一章  车船税法(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一、纳税义务人(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在中国境内,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法缴纳车船税。
二、税率(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车船实行有幅度的定额税率。
三、计税依据(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载客汽车、摩托车:每辆;
2.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自重每吨;(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3.船舶:净吨位每吨。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1.载客汽车、摩托车:车辆数×适用单位税额;
2.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自重吨位数×适用单位税额;
3.船舶:净吨位×适用单位税额;
4.拖船和非机动驳船:净吨位×适用单位税额×50%。
五、免税优惠(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一)法定的免税车船(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
2.拖拉机;(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3.捕捞、养殖渔船;(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4.军队、武警专用的车船;
5.警用车船;(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6.按照有关规定已经缴纳船舶吨税的船舶;
7.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二)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车船(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残疾人专用车辆;(自身专用)(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2.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车船,如果能够明确划分清楚是完全 自用的,免税;划分不清的,应照章纳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3.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车船(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4.免税单位和纳税单位合并办公的,要分清免税和纳税的车辆;否则一并征税。
5.新购置的车辆如果暂不使用,即尚未享受市政建设利益,可不申报纳税。(判断题) 
六、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记载日期的当月。(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七、纳税期限(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具体申报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八、纳税地点和征收机关(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纳税人所在地;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的车船,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
2.企业的车船上了外地的车船牌照,仍应以企业经营所在地纳税,而不在牌照领取地纳税。
3.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缴纳车船税的,使用人应当代为缴纳车船税。
4.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时,纳税人不得拒绝。(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
天道酬勤    风雨无阻
注会“税法”讨论专区 :::URL::http://bbs.chinaacc.com/44/220030.htm
税法优惠概览:::URL::http://bbs.chinaacc.com/51/256705.htm
税法专题:::URL::http://bbs.chinaacc.com/53/268395.htm
2007年注册税务师教材变动汇总:::URL::http://bbs.chinaacc.com/118/590237.htm
《财会学习》征稿启事:::URL::http://bbs.chinaacc.com/86/431003.htm
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命题规律总结和2007年趋势预测:::URL::http://bbs.chinaacc.com/124/624554.htm
2007年注会《税法》备考要点(完整版):::URL::http://bbs.chinaacc.com/125/626241.htm
《财会学习》专区:::URL::http://www.chinaacc.com/ckxx/07/index.htm
欢迎订阅《财会学习》:::URL::http://www.chinaacc.com/tougao/cszz/dingyue.asp
 

发贴时间:2007-5-16 15:41:00  
 夏臻

  论坛等级:白金会员
  学术级别:会计员
  金 币:17798
  发贴数:259
  回复数:1922
  经验值:4663
  鲜 花:70
  鸡 蛋:0
  魅力值:70
  勋 章:10
  来 自:bs
查看夏臻的个人信息  
第十二章  印花税法(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特点:①行为税。 是对经济交往中书立、使用、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②列举凭证征税(不列举的不征税,但与列举的性质相同的要征税)。
③包括涉外企业的单位和个人。
一、纳税义务人(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立合同人(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①指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两方或以上),但不包括合同的中介人,如:担保人、证人、鉴定人。
②所称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③当事人的代理人有代理纳税义务,他与纳税人负有同等的税收法律义务和责任。
2.立据人
3.立账簿人:设立并使用营业账簿的单位和个人。(非营业账簿不征税,e.g.备查账)
4.领受人(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5.使用人:在国外书立、领受,但在国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其纳税人是使用人。
6.各类电子应税凭证的签订人。(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二、税目及计税依据(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购销合同:包括订单,还包括发电厂与电网、电网之间的购售电合同,但不包括电网与用户之间的供用电合同。计税依据为购销金额。
2.加工承揽合同:计税依据为加工或承揽收入。这里的加工或承揽收入额是指合同中规定的受托方的加工费收入和提供的辅助材料金额之和。(委托加工的“原材料”不贴印花)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计税依据为收取的费用。
4.建筑安装合同。计税依据为承包金额。(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5.财产租赁合同。计税依据为租赁金额,不足1元的,按1元贴。强调:个人出租门店、柜台等签定的合同。
6.货物运输合同:计税依据为运输费用,但不包括装卸费用。(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7.仓储保管合同。计税依据为收取费用。
8.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也属于借款合同):计税依据为借款本金,不包括利息。
9.财产保险合同。计税依据为保费用收入。(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0.技术合同。计税依据为合同所载金额。(注意:一般的法律、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11.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计税依据为所载金额。(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2.营业账簿。分为记载资金的账簿和其他账簿。记载资金的账簿,是指反映生产经营单位资本金数额增减变化的账簿(“实收资本”+“资本公积”)。不包括备查账薄、辅助账。
13.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土地使用证(就是没有税务登记证):计税依据为应税凭证件数。
三、税率:有两种形式(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比例税率:五个档次
①万分之0.5:借款合同。(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②万分之3:购销合同、建安合同、技术合同。
③万分之5:加工承揽、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运、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资金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征税)
④1‰:财产租赁、财产保险、仓储保管合同、股权转让书据。
2.定额税率,要记住:权利、许可证照5元/件,营业账簿中的其他账簿5元/件。
四、需要注意的几种情况(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不扣除费用(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2.同一凭证,载有两个或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从高计税贴花。(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3.按金额比例贴花而未标明金额的,执行①国家牌价、②市场价计算(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4.凭证以外币记载的,按凭证书立当日汇率。(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5.由于最低面额为1角,1角以上4舍5入。(财产租赁除外),1角以下免纳。
印花税的面额:从1角~100元,同人民币,只是没有20元面额的
6.有些合同签订时无法确认计税金额,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7.应税合同在签订时纳税义务即已产生,应计算应纳税额并贴花。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是否按期兑现,都应贴花。(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已履行的贴花合同,如所载金额与合同履行后实际结算金额不一致的,只要双方未修改合同金额,就不再办理完税手续。(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有经营收入的核拨经费单位的营业帐薄,全按5元,如自收自支,应分别帐薄贴花。
分支机构:对于上级核拨的资金的帐薄按核拨数万分之5贴花;其他帐薄按5元贴花。上级不核拨资金的,只就其他帐薄贴花按5元。上级单位的资金帐,应按扣除拨付下属单位的资金数后的余额部分,计算贴花。
9.以货换货签订的合同,是反映既购又销双重经济行为的合同。应按合同所载的购、销合计金额计税贴花。合同未列明金额的,应按合同所载购、销数量依照国家牌价或者市场价格计算应纳税额。(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0.施工单位将承包项目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应按新的分包合同或转包合同所载金额计算应纳税额。(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1.对股票交易收印花税,依书立时证券市场当日实际成交价格计算的金额,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2‰缴纳印花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2.国内联运:在结算环节交税(注意:托运方所持的运输结算凭证,应按全程运费计算应纳税额);国际货运:外国运输进口的,外国运输企业的凭证免税,托运方所持的运输结算凭证应纳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国际货运凭证在国外办理的,应在凭证转回我国境内时按规定纳印花税。 五、税收优惠
1.对已缴纳印花税凭证的副本或抄本免税。但副本或抄本视同正本使用的,应另贴花
2.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免税
3.对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税
4.对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免税
5.对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的合同免税
6.对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签订的用于生活居住的租赁合同免税
7.对农牧业保险合同免税
8.对特殊货运凭证免税,包括:
①军事物资运输凭证。
②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凭证。(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③新建铁路的工程临管线运输凭证。
9.改制过程中的征免:(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①资金帐簿:A.改制后新企业凡原已贴花部分不贴花,未贴花部分和以后新增部分贴花;B.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C.企业债权转股权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D.企业改制中经评估新增的资金按规定贴花;E.企业其他会计科目记载的资金为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的资金按规定贴花。(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②改制前签订但沿未履行的合同,仅改变执行主体且改制前已贴花的不再贴花。
③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予贴花。
10.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六、纳税办法(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自行贴花办法(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自行计算、自行购买印花税票,自行一次贴足印花税票并加以注销或画销(只有三自全部完成才算完成了纳税义务)。(未画销就算未履行纳税义务),多贴印花者,不得申请退税或抵用。(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2.汇贴或汇缴办法: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500元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填写缴款书或完税证,将其中一联贴在凭证上或由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注完税标记代替贴花。
3.委托代征办法:售票单位监管责任:监督①是否贴花、②是否足额、③是否注销。 七、对违反税法规定行为的处罚
(一)在应纳税凭证上未贴或者少贴印花税票的或者已粘贴在应税凭证上的印花税票未注销或者未画销的,适用《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的处罚规定。
(二)已贴用的印花税票揭下重用造成未缴或少缴印花税的,适用《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的处罚规定。(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三)伪造印花税票的,适用《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一条的处罚规定。
(四)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纳税人,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未缴或少缴印花税款的,视其违章性质,适用《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或第六十四条的处罚规定,情节严重的,同时撤销其汇缴许可证。(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五)纳税人违反以下规定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凡汇总缴纳印花税的凭证,应加注税务机关指定的汇缴戳记、编号并装订成册,将已贴印花或者缴款书的一联粘附册后,盖章注销,保存备查;(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2.纳税人对纳税凭证应妥善保存。凭证的保存期限,凡国家已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办;没有明确规定的其余凭证均应在履行完毕后保存一年。(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
天道酬勤    风雨无阻
注会“税法”讨论专区 :::URL::http://bbs.chinaacc.com/44/220030.htm
税法优惠概览:::URL::http://bbs.chinaacc.com/51/256705.htm
税法专题:::URL::http://bbs.chinaacc.com/53/268395.htm
2007年注册税务师教材变动汇总:::URL::http://bbs.chinaacc.com/118/590237.htm
《财会学习》征稿启事:::URL::http://bbs.chinaacc.com/86/431003.htm
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命题规律总结和2007年趋势预测:::URL::http://bbs.chinaacc.com/124/624554.htm
2007年注会《税法》备考要点(完整版):::URL::http://bbs.chinaacc.com/125/626241.htm
《财会学习》专区:::URL::http://www.chinaacc.com/ckxx/07/index.htm
欢迎订阅《财会学习》:::URL::http://www.chinaacc.com/tougao/cszz/dingyue.asp
 

发贴时间:2007-5-16 15:41:00  
 夏臻

  论坛等级:白金会员
  学术级别:会计员
  金 币:17798
  发贴数:259
  回复数:1922
  经验值:4663
  鲜 花:70
  鸡 蛋:0
  魅力值:70
  勋 章:10
  来 自:bs
查看夏臻的个人信息  
第十三章  契税法(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一、征税对象(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对转让行为征税(无论是否有收入)。而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的增值额征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对比:不交土地增值税)
2.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全土地承包经营要的转移。(交土地增值税)
3.房屋买卖(可能要交土地增值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4.房屋赠与(可能要交土地增值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5.房屋:)(单位之间:)要交土地增值税)
6.四种特殊方式:投资入股、抵债、获奖方式取得、预购或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
7.特殊规定: 
①公司制改造:(未发生权属的变更)免征
②企业合并:合并前各方为相同投资主体的,则不征税,其余的征税。
③企业分立:(未真正转移权属)不征税
④股权重组:股权转让不征(因为只是股东发生了变更,权属仍属于原企业);增资扩股,对以土地房屋作价入股的,征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⑤企业破产:对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以抵偿债务的,免征。对非债权人承受的,征税。
⑥对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要计征契税。不得因减免土地出让金而减免契税。
二、纳税义务人(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受让方(全部税种纳税人只有它特殊)。(土地增值税是出让方交,契税是承受方交。)
三、税率:幅度税率3%~5%。
四、计税依据(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3.土地使用权:)、房屋:),按价格差额交税。
——:)价格相等,免征;(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价格不等,由多交付的一方交纳契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4.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由房地产转让者补交契税(特殊:不是承受者)。 计税依据为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注意:转让者还要补交土地出让金,缴内土地增值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5.房屋附属设施征收契税的依据:
(1)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应按合同规定的总价款计征契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2)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权属如为单独计价的,按照当土确定的适用税率征收契税;如与房屋统一计价的,适用与房屋相同的契税税率。
6.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
五、税收优惠(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 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免征契税。
3.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减免。
4.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由省级政府确定是否减免。(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5.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并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
6.经外交部确认,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以及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双边和多边条约或协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联合国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外交人员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以上经批准的减免税的纳税人,改变有关的土地房屋的用途,不在减免之列,应当补缴已经减免的税款,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用途的当天。
符合减免税的纳税人,应在签订转移产权合同后的10天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征收机关办理减免税手续。
特殊规定:(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①非公司制改制成公司的或组建新设的(国有股份超过50%),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②股权重组中权属不发生转移的不征,国有集体企业职工买断或职工增资扩股的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对国有控股公司以部分资产投资组建新公司,且该国有控股公司占新公司股份85%以上的,对新公司承受该国有控股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③企业合并中合并后企业承受原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免税。
④企业分立中派生方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征税。
⑤企业出售中原企业注销,买受人安置原企业职工30%以上的对承受原土地、房屋权属的减半征收、全部安置的免征。(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⑥企业关闭破产的债权人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的免税,、非债权人承受的安置原企业职工30%以上的减半征收,全部的免。(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⑦其它:债转股后新设公司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国有资产行政性调整和划转过程中的土地权属转移的不征税,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不征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7.房屋的附属设施(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对于承受与房屋相关的附属设施(包括停车位、汽车库、自行车库、顶层阁楼以及储藏室,下同)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收契税;对于不涉及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变动的,不征收契税。
8.继承土地、房屋权属
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9.其他(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
六、纳税申报及缴纳(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在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的凭证的当天。(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2.纳税期限: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的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索取完税凭证。
3.纳税人出具契税完税凭证,土地管理部门、房管部门才能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
天道酬勤    风雨无阻
注会“税法”讨论专区 :::URL::http://bbs.chinaacc.com/44/220030.htm
税法优惠概览:::URL::http://bbs.chinaacc.com/51/256705.htm
税法专题:::URL::http://bbs.chinaacc.com/53/268395.htm
2007年注册税务师教材变动汇总:::URL::http://bbs.chinaacc.com/118/590237.htm
《财会学习》征稿启事:::URL::http://bbs.chinaacc.com/86/431003.htm
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命题规律总结和2007年趋势预测:::URL::http://bbs.chinaacc.com/124/624554.htm
2007年注会《税法》备考要点(完整版):::URL::http://bbs.chinaacc.com/125/626241.htm
《财会学习》专区:::URL::http://www.chinaacc.com/ckxx/07/index.htm
欢迎订阅《财会学习》:::URL::http://www.chinaacc.com/tougao/cszz/dingyue.asp
 

发贴时间:2007-5-16 15:41:00  
 夏臻

  论坛等级:白金会员
  学术级别:会计员
  金 币:17798
  发贴数:259
  回复数:1922
  经验值:4663
  鲜 花:70
  鸡 蛋:0
  魅力值:70
  勋 章:10
  来 自:bs
查看夏臻的个人信息  
第十四章  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一、纳税义务人(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境内、独立核算。具体讲应具备3个条件:
1.银行开户;2.独立建账、编表;3.独立计算盈亏。
二、征税对象(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非法所得,不构成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2.扣除成本、费用后的纯收益。
3.实物或货币所得。(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4.境内所得和境外所得。
三、税率(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法定税率:33% 
2.对收入较低的小企业两档照顾性税率:(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①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小于3万元的,减按18%(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②年应纳税所得额在大于3万元但小于10万元的:27%
3.如果企业上一年度发生亏损,可用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予以弥补,按弥补亏损后的应纳税所得额来确定适用税率。(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4.应纳税所得额有两种计算方法:(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①直接计算法:收入―可扣除项目
②间接计算法:会计利润±调整项目
四、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收入总额(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生产经营收入:就是主营业务收入
2.财产转让收入:股权转让所得——收支净额。
3.利息收入:国库券利息免税。
4.租赁收入:租期超过1年的,按合同约定分期计入
5.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6.股息收入:对外投资入股分得的股利、红利 
7.其他收入: (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①固定资产盘盈收入;
②罚款收入;(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③因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区别涉外:超过2年未付款计入收入)
④物资及现金的盈余收入、教育费附加返还款(指有子弟学校的企业)、包装物押金收入以及其他收入(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8.对企业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含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除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总规定以外,都应并入企业利润。对先征后返还/退的,应并入企业实际收到退税或返还税款年度的企业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收付实现制),计入“补贴收入”科目。
出口退税:退回的增值税不纳税,退回的消费税纳税
9.资产评估增值(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进行清产核资时发生的固定资产评估增值,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产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产权转让净收益和净损失,计所得;国有资产产权转让净收益上交财政的,不计所得;(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3)股份制改造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可计提折旧,但不得在应纳税所得中扣除;评估增值固定资产所计提的折旧,要作纳税调整,调整的办法主要两种:
①据实逐年调整。适用:资产比较单一的,这是通常做法,掌握。
②综合调整。 不再分项目,统一的进行综合的调整,但调整最长期限不超过10年,用直线法来调整。(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4)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评估增值,计入应税所得征税。
10.接受货币捐赠,计入当期所得征税;
接收非货币捐赠,按入账价值确认收入,计入所得征税。(不包括由受赠企业另支付的相关税费)(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1.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折扣销售,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以扣除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收入;另开发票的,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12.收取的逾期未返还包装物的押金,逾期未返还或自收取之日起满1年的押金,应确认为收入;周转期较长的,经批准,确认收入期限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注意:包装物的押金,要先考虑流转税,先折算为不含增值税的价,记得要交相应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再计入应税所得。(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3.纳税人吸纳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按规定的范围、项目和标准取得的社会保障补贴和岗位补贴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4.非盈利性基金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所得税,但其购买股票、债券(国库券除外)收入和其他经营性收入,征税。
15.金融机构代发行国债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属应纳税所得额。
区分:
①国债利息收入:免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②国债经营收入:交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6.烟草专卖局收到财政部门返还的罚没收入,并入应纳税所得额。办案支出(与生产经营无关,按说不能扣除),经审核可税前扣除。
17.电信营业收入,包括:电话月租费收入、入网费收入、通话费收入等主营业务收入,和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出售出租商品收入、滞纳金收入等其他业务收入,征税
电信企业预收的话费等计入当期应税收入,但寻呼企业预收的服务费要分月计入。
18.纳税人在基本建设、专项工程及职工福利等方面使用本企业的商品、产品的,视同销售,作为收入处理。节约材料留归企业,也作为收入处理。
19.在建工程发生的试运行收入,并入总收入予以征税,而不能直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20.各种补贴收入,除规定不计入损益者外,应并入实际收到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21.收入为非货币性资产或权益的,参照取得时的市场价确定
22.分期确认收入的,按会计确认收入原则处理(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23.住房制度改革有关收入的确定:主要是新旧衔接问题,看一下就行。
24.金融企业应收利息收入的确定(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①自2001.01.01起,金融企业对于坏账不再适用备抵法,而采用直接核消法
②2002.11.07起,贷款利息逾期≤90天的应收款收的利息,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息逾期>90天的部分,应收未收的利息不计入应税所得,在实际收到时,再计入。
③对复利收入,应收未收的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在实际收到时,再计入
④保险业:按保险合同全额保费计入应税保费收入,不得扣除拥金费用。
25.新股申购冻结资金被冻结期间的利息收入
①新股申购成功(中签),利息视为股票溢价,不征所得税;
②新股申购失败或不能确认是否成功,利息征税;数额较大,可5年内分摊。不能准确划分的,并入利润征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26.企业将资产用于捐赠,应按公允价值分解为视同销售和捐赠两项业务进行税务处理。
说明:视同销售,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教育附加。
 捐赠:按捐赠规定,可能调整应纳税所得额。(综合题)
27.销售退回,提供适当证明,可冲销退货当期的销售收入。
28.国债利息收入
(1)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但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和金融债应按规定纳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2)对城市银行取得的国库券收入,要区分:
①国债利息收入直接向国家(一级市场)认购的国债,可用于补亏,补亏后有结余的,免征企业所得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②国债经营收入:包括在二级市场买卖国库券取得的收益和办理国债业务的手续费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按规定缴企业所得税。
29.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
(1)开发产品销售收入的确认(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①采取一次性全额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于实际收讫价款或取得了索取价款的凭据(权利)时,确认收入的实现。(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②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约定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付款方提前付款的,在实际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③采取银行按揭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其首付款应于实际收到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余款在银行按揭贷款办理转账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2)开发产品预售收入的确认(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售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先要缴营业税;再据预计营业利润额预交所得税。预计营业利润额=预售开发产品收入×利润率。按开发项目的性质将开发产品区分为经济适用房和非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姓名预售收入的预计计税毛利率不得低于3%;非经济适用房项目按不同区域分别确定预售收入的预计计税毛利率,其中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区和郊区的不得低于20%;地及地级市城区及郊区的,不得低于15%;其他地区的,不得低于10%。 (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3)开发产品视同销售行为的收入确认问题
五、准予扣除项目应遵循的原则(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权责发生制原则。即纳税人应在费用发生时而不是实际支付时确认扣除
2.配比原则。(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3.相关性原则。即纳税人可扣除的费用从性质和根源上必须与取得应税收入相关。
4.确定性原则。即纳税人可扣除的费用不论何时支付,其金额必须是确定的。
5.合理性原则。纳税人可扣除费用的计算和分配方法应符合一般经营常规和会计惯例。
六、准予扣除项目的范围
1.成本(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成本内容:外购存货的成本包括购货价格、购货费用和税金。计入成本的税金是指为形成存货而发生的消费税、关税、资源税、和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
2.期间费用(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未经批准,纳税人不得列支向其关联企业支付的管理费。
3.销售税金(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①计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的包括7个: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关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今年多了土地增值税)。
②计入“管理费用”科目的:房产、土地使用、车船、印花(简称4小税)
③增值税价外税,不在内
④直接计入产品成本的,不能直接扣除:关税、增值税、消费税
⑤资本化的,不能直接扣除:契税、耕地占用税
4.损失(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企业在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扣除项目,包括各类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等,不得转移以后年度补扣。
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的,应依照税收规定予以调整
七、部分扣除项目的具体范围和标准
1.借款利息支出(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首先考虑的是资本化利息还是费用化利息。
资本化:满足资本化条件(与会计的区别,不那么严格)的,计入固定资产原值,不得扣除。(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费用化利息: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按实际发生数扣除。
向非金融机构借款、同业拆借,参照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来列支。
(2)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纳税人为开发房地产而借入资金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房地产完工之前发生,应计入有关房地产的开发成本。(而不是期间费用!)
(3)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不论利率高低)。未超过的部分也应按银行同期利率来扣除。      
(4)纳税人为对外投资而借入的资金发生的借款费用,符合相关规定的,不需计入有关投资的成本。(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5)有关借款费用资本化的问题:(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①非正常中断,停止资本化,在发生当期扣除。
②不指明用途的借款产生的利息,不得计入无形资产;如果是自行开发研制的无形资产费用,可先计入“管理费用—技术开发费”,不予资本化。
③借款费用资本化与借款期限长短没有直接关系(房地产开发企业业务除外),如当期未发生固定资产支出,不用资本化,可扣除。
④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长期借款费用,除购置固定资产、对外投资而发生的长期借款费用外,计入开办费。
2.工资、薪金支出(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实行计税工资的企业:(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自2006年7月1日起,企业工资支出的税前扣除限额调整为人均每月1600元;对企业在2006年6月30日前发放的工资仍按调整前的800元扣除限额执行,前6个月超过先了的部分,不得结转到2006年度后6个月扣除。
扣除标准=年任职及雇佣员工平均人数×当地政府规定的月计税工资标准×月数
对这个公式的说明:
①任职及雇佣员工人数包括固定工、合同工及临时工。
——工资从职工福利费里列支的,医务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
——已领取养老保险金、失业救济金的离退休职工,下岗职工,待岗职工;
——已出售的住房和租金收入计入住房周转金的出租房的管理人员。
②工资支出范围的确定(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250页有9项例外
(2)实行工效挂钩企业。工资总额的增长幅度不能超过经济效益的增长幅度,职工个人收入的增长幅度、工资的增长幅度不能超过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幅度,两条必须同时具备。提取的工资超过实际发放的工资,不得扣除,以后实际发放时再扣。
(3)对饮食提成工资,据实扣除。
(4)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比照企业执行。职工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职工劳动保护费可在限额内据实扣除(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5)软件开发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准予全额扣除,但必须符合同时具备所列6个条件,(省级科技批准、自行研制开发、主营)
有三个比例要记一下:(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①年销售自产软件收入占总收入比例≥35%;
②年技术转让收入占总收入比例≥50%;
③研发费用占总收入比例≥5%。(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软件开发企业的优惠还有:广告费支出,开业之日起,5年内可据实扣除,以后年度按8%扣除;开业之日起,免税两年。)
3.工会经费、福利费、教育经费,按计税工资总额的2%、14%、2.5%分别扣除。注意超过计税工资的部分所提的附加费,也不能扣除。
其中职工工会经费,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凡不能出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的,其提取的职工工会经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4.公益、救济性的捐赠(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全额税前扣除
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下列4个项目捐赠:①红十字事业;②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③农村义务教育;④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其中包括新建)
(2)限额比例扣除(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①限额比例为1.5%:金融保险企业公益救济性捐赠;
②限额比例为3% :纳税人用于上述机构以外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年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③限额比例为10%:纳税人通过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或批准成立的非营利公益组织对指定的文化事业的捐赠。
(3)不得扣除(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公益救济性捐赠限额扣除的具体计算程序为:
计算公益救济性捐赠扣除限额=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第16行“纳税调整后所得”×3%(金融业按1.5%计算;符合文化事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按10%计算)
5.业务招待费(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①扣除范围: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②扣除标准:收入净额≤1500万元部分,5‰,>1500万元部分,3‰。注意是分段计算的。速扣增加数:3万元。
③计提基数:收入净额,即主营业务收入和其它业务收入扣除销售折扣、销售退回。依据《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附表1《销售(营业)收入明细表》中的第一行数据为依据
6.各类保险基金和统筹基金:各类商业性、福利性险种不能税前扣除
7.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费用。(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①保险公司给予的无赔偿优待,计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②按国家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法定人身保险,按实扣除。(高空、水下、井下作业)
8.固定资产租赁费(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①以经营租赁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符合独立纳税人交易原则的(不是关联企业,以防转移利润)租金可根据受益时间,均匀扣除。
②以融资租赁方式取得固定资产,租金支出不得扣除,但可按规定提取折旧费用。
③融资租赁的判定标准3个,选择题:(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租赁期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
——租赁期为资产使用年限的大部分(≥75%);
——租赁期内租赁最低付款额大于或基本等于租赁开始日资产的公允价值。
9.坏帐损失与坏帐准备金(金融企业不提坏账准备)
①坏帐损失,原则上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
②提取坏帐准备金的纳税人发生了坏帐损失,先冲减坏帐准备金.超过坏帐准备的部分,当期直接扣除。(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③已核销的坏帐收回时,应相应增加当期的应纷税所得额。
④坏帐准备的提取不得超过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5‰,年末应收账款包括代垫运杂费,应收票据的金额。
⑤纳税人发生非购销活动的应收债权以及联方之间的任何往来账款(不得确认为坏帐(破产例外)。关联方也不得提取坏帐准备。
10.2005年9月1日,企业发生的财产损失在所得税前扣除按以下规定处理:
(1)企业的各项财产损失,应在损失发生当年申报扣除,不得提前或延后。非因计算错误或其他客观原因,企业未及时申报的财产损失,逾期不得扣除。
(2)企业已申报扣除的财产损失又获得价值恢复或补偿,应在价值恢复或实际取得补偿年度并入应纳税所得。
(3)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因销售、转让、变卖资产发生的财产损失,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以及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发生的财产损失,应在有关财产损失实际发生当期申报扣除。(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4)因下列原因发生的财产损失,须经税务机关审批才能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扣除:
①因自然灾害、战争等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或者人为管理责任,导致现金、银行存款、存货、短期投资、固定资产的损失;(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②应收、预付账款发生的坏账损失;(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③金融企业的呆账损失;
④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因发生永久或实质性损害而确认的财产损失;
⑤因被投资方解散、清算等发生的投资损失;(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⑥按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各项资产评估损失;(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⑦因政府规划搬迁、征用等发生的财产损失;(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⑧国家规定允许从事信贷业务之外的企业间的直接借款损失。
11.固定资产转让费用,允许扣除。
12.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所得或在当期扣除。(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3.支付给总机构的管理费
(1)企业支付给总机构的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管理费,须提供总机构出具的管理费汇集范围、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
(2)总机构节余的管理费可结转下一年度使用,但须相应核减下年度的提取比例。
(3)凡具备法人资格和综合管理职能,并且为下属分支机构和企业提供管理服务又无固定经营收入来源的总机构可以提取管理费。(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4)管理费提取比例一般不得超过总收入的2%。总机构管理费不包括技术开发费。
(5)总机构提取并在税前扣除的管理费,应向所有全资的下属企业(包括微利企业、亏损企业和享受减免税企业)按其总收入的同一比例进行分摊,不得在各企业间调剂税前扣除的分摊比例和数额。
(6)总机构的各项经营性和非经营性收入,包括房屋出租收入、国债利息和存款利息收入、对外投资(包括对下属企业投资)分回的投资收益等收入,应从总机构提取税前扣除管理费数额中扣减。(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7)总机构管理费的支出范围和标准,应严格按照企业所得税和两个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总机构代下属企业支付的人员工资、奖金等各项费用,应按规定在下属企业列支,不得计入总机构的管理费。税务机关应据此确定总机构的管理费支出需要
14.会员费:加入工商业联合会交纳的会员费,准予扣除。
15.按规定交纳的残疾人的就业保证金,可税前扣除
16.税控收款机购置费用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应按固定资产管理,其按规定提取的折旧额可在企业计算缴纳所得税前扣除;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购置费用可在所得税前一次性扣除。(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7.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要求重点掌握)——三新费用
研究费用不受比例限制,计入管理费用扣除(注意研究人员的工资,研究设备的折旧没有比例。)
①亏损企业,只能据实列支,就不再加扣了。
②盈利数小于加计扣除数的,减至零为限,并且不得结转下年
③以前亏损的,先补亏,后加扣
④国家拔款部分,不得税前扣除,也不得计入技术开发费实际增长幅度的基数
⑤所得税计算顺序:先捐赠、后补亏、再加计50%
18.资助科技开发费用(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社会力量(不包括涉外企业)资助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经税务机关审核,资助支出可全额在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足抵扣的,不得结转抵扣。(仅限盈利企业,非盈利企业自己都保不住了,还资助谁啊)
企业向所属的科研机构和高校资助的,不实行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办法,不得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9.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掌握:单、多、计算、综合的出题点)
(1)除特定行业外,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支出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2%的,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粮食类白酒广告费不得在税前扣除。(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2)食品(包括保健品、饮料)、日化、家电、通信、软件开发、集成电路、房地产开发、体育文化、家具建材商城及服装生产企业等特殊行业的企业,自2001年1月1日起,每一纳税年度可在销售(营业收入)8%的比例内据实扣除广告支出,超过比例部分可以无限期向以后年度结转。(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3)从事软件开发、集成电路制造及其他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互联网站,从事高新技术创业投资的风险投资企业,自登记成立之日起5个纳税年度内,广告支出可据实扣除;超过5个纳税年度的,按上述8%的比例规定扣除。
(4)对于电信企业,其实际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按主营业务收入的8.5%在企业所得税前合并计算扣除。
(5)自2005年度起,制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可在销售(营业)收入25%的比例内据实扣除广告费支出,超过比例部分的广告费支出可无限期向以后年度结转。
(6)纳税人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应与赞助支出严格区分。纳税人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①广告是通过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②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③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
(7)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发生的业务宣传费(包括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在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5‰范围内,可据实扣除。
(8)总机构集中支付的广告费,在其集中支付的广告费扣除限额内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应在总机构当年计征所得税时进行纳税调整,并可按规定无限期向以后年度结转。
(9)总机构集中支付的宣传费,可集中支付的广告费的扣除办法在所得税前计算扣除,但超过标准部分不得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20.金融企业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和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以当年实际取得的利息收入作为税前扣除限额的基数;费用总公司统一调剂使用的,分公司按税法规定限额据实扣除,超过标准部分,总公司限额内补扣。
21.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等
22.佣金:符合3个条件,可计入销售费用
①合法、真实的凭证
②支付的对象必须是独立的,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纳税人或个人;
③支付给个人的佣金,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超过服务金额的5%。(企业:无限制)
23.加油税控装置(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按固定资产提折旧;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一次性税前扣除
24.支付给职工的一次性补偿金:(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原则上一次性税前除,但数额较大,对当期所得税影响较大的,可分期摊销。
25.从2003年1月1日起,保险业的代理手续费,在本年实收保费收入8%内扣除。
26.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房地产成本和费用的扣除。
27.国有企业办中小学有关教师待遇的所得税政策。(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28.保险公司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在税前的扣除(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保险公司按下列规定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准予据实税前扣除:
①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短期健康保险业务,不得超过自留保费的1%;
②有保证利率的长期人寿保险和长期健康保险,不得超过自留保费的0.15%;
③无保证利率的长期人寿保险和长期健康保险,不得超过自留保费的0.05%;
④其他保险业务不得超过中国保监会规定的比例。(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2)保险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①财产保险公司、综合再保险公司和财产再保险公司的保险保障基金余额达到公司总资产6%的;
②人寿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和人寿再保险公司的保险保障基金余额达到公司总资产1%的。
八、不得扣除的项目(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资本性支出
2.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纳税人购买或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费用不得直接扣除。无形资产开发支出未形成资产的部分准予扣除,但不得再作为资产入帐
3.违法罚款,属于行政罚款,不得列支;但经营性罚款(如违约金)可以列支。
4.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5.自然灾害或意外损失有赔偿的部分
6.超标准的公益救济性捐赠,非公益救济性捐赠(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7.各种赞助支出。非广告性的赞助支出不可以扣除;广告性的可以列支。
8.为其他独立纳税人提供与本身应纳税收入无关的贷款担保等而负担的本息。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各种地方性摊派就不能列支,如:石家庄的二环费,是交给政府的,但不准列支)
10.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回扣,其支出不得在所得税前列支
11.会计上计提的八大准备,除坏账外都不能税前列支;
商品销价准备:商业企业特有,可扣(存货跌价准备:股份企业特有,不扣)
12.企业已出售给职工个人的住房,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折旧和维修管理费
九、亏损弥补(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这里所说的亏损,不是企业财务报表数,而是按税法规定调整后的金额。
2.下一年度起5年要不间断计算,先亏先补、后亏后补
3.具体规定(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①联营企业的亏损,由联营企业就地弥补(投资方会计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损失不能在税前扣除,即不得用投资方利润弥补被投企业亏损)(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②投资方亏损,实际分回的利润可先补亏,再按规定补交所得税。
如果既有需要补税的投资收益,也有不需要补税的投资收益,可先用需要补税的投资收益还原后弥补亏损,再用不需要补税的投资收益弥补亏损,弥补亏损后还有盈余的,不再补税。
③境外同一国家的业务之间的亏损可以互相弥补,但境内外之间的亏损、不同国家的的亏损不能相互弥补。(Eg.美盈日亏不可以互补。)(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④汇总、合并纳税的:发生亏损的成员企业不得用本企业以后年度所得来补亏;∵其它成员企业已经补了;但在纳入合并范围之前的亏损,先用本企业的所得补亏后,再合并。
⑤分立、兼并、股权重组的亏损弥补:自己看看吧,理解意思就行了。
⑥年度亏损的确认:必须在年度终了45天内,报税务机关了;(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⑦纳税人可以按弥补亏损后的所得额来确定适用的税率。
违法罚款,属于行政罚款,不得列支;但经营性罚款(如违约金)可以列支。⑨税务机关查补的应纳税所得额,应并入所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按税法规定计算应补税额,但不得用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十、关联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否则,按偷税罪处理)
关联企业,是指有下列关系之一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
——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拥有或控制关系;
——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者控制;
——其他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关系。
十一、资产的税务处理
1.应当提折旧的固定资产有:
(1)房屋、建筑物;(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2)在用机器设备、运输车辆、器具、工具;
(3)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机器设备;
(4)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5)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
(6)其它(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2.不得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
(1)土地;(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2)房屋、建筑物以外未使用、不需用以及封存的固定资产;
(3)经营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4)已提走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5)按照规定提取维简费的固定资产;
(6)已一次性列支而形成的固定资产;
(7)破产、关停企业的固定资产;(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8)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9)其他(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3.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自2004年7月1日起东北地区工业企业的固定资产可按不高于40%比例缩短折旧年限。
4.固定资产可加速折旧的范围和管理。
5.无形资产的计价和摊销:用直线法,摊销期限≥10年。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费用如作为开发费用在税前一次性扣除的,该无形资产在使用期间不能再摊销费用。注意东北地区工业企业规定,和固定资产规定一致。
6.递延资产的扣除(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开办费在开始生产经营的次月起,不少于5年期限内分期扣除;
(2)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如果固定资产尚未提足折旧,可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如果已提足,可作为递延费用,不少于5年平均摊销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应视为固定资产改良支出(选择):
①修理支出占固定资产原值20%以上;(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②修理后经济使用寿命延长2年以上;
③修理后被用于新的用途。
十二、股权投资的税务处理
1.股权投资所得的税务处理
①投资方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除国家规定的定期减税、免税优惠以外(此项视同已按被投企业适用税率交过了,另外的地域性税率差,要补税),其取得的投资所得应按规定还原为税前收益后,并入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补缴企业所得税(eg.地区税率差,要补税)。
②非货币性分配,也是分配利润,都算是应纳税所得。被投资企业向投资方分配非货币性资产,应视为以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分配利润两项经济业务,并按规定计算财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③被投资企业会计账务上实际做利润分配处理(包括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时,投资方企业应确认投资所得的实现。(即,投资方此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被投资方做账时)
2.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和损失的税务处理(区别于上项“股息”)
①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缴税。如收益超过投资成本,视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权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缴税。
②被投资企业发生经营亏损,由被投资企业结转弥补;投资方不得调整减低投资成本,也不得确认投资损失。
③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股权投资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3.以部分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税务处理(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应在投资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计算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①、按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②投资。
上述转让所得巨大一次交纳有困难的,经批准可在5年内平均摊转
4.整体资产转让的税务处理(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整体资产转让的接受方支付的:)额中,除接受企业股权以外的现金、有价证券、其他资产——非股权支付额,不高于所支付股权的票面价值20%的,经税务机关确认,转让企业可暂不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只记住20%即可,单选题)
5.企业整体资产置换的税务处理
整体资产置换交易中,作为资产置换交易补价(差额)的货币性资产占换入总资产公允价值不高于25%的,经税务机关确认,置换双方均不确认资产转让的所得或损失。(只记住25%即可,单选题)
企业合并分立,了解。
6.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的处理
①、债务重组应按公允价值确认损益,计入应税所得,重组收益较大,可5年内分摊;
②、关联方之间的债务重组,原则上不确认损失(有国家、法院、全体债权人同意的除外),应视为捐赠;债务人是债权人的股东,债权人所作的让步推定为对股东的分配。
十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1.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书上例题要看会,理解)
2.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适用范围(看看,理解,掌握为选择题)
3.核定征收的办法 
①定额征收的,什么都不用算。
②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办法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A.成本、费用不能准确核算的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B.只有成本费用资料时:
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十四、税收优惠(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不一定是生产性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15%是适用税率,不是优惠税率);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2年(是对月的2年)。
2.支持和鼓励第三产业,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减免的情况:
①在农村,为农业生产提供技术、劳务服务的收入,暂免
②科研机构和高校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
③新办的咨询、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企业,自开业之日起免2年所得税。注意:信息业即包括信息的收集传播业,也包括电子信息(计算机)相关的业务。
④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交通运输、邮电通讯业,自开业之日起第1年免第2年减半。
⑤新办的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外贸业……,经批准,减或免1年。
⑥新办的三产经营多业的,按主业来确定减免政策。
3.利用“三废”为主原料进行生产的,免或减5年。
4.老区、少数、边远、贫困地区新办的企业,经批准减或免3年。
5.企业事业单位的技术转让,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免;超过30万元部分,征。
6.遇有严重自然灾害的,经批准,减或免1年
7.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的城镇待业人员超过总从业人数的60%,经批准,免3年。免税期满后,新安置待业人员占原从业人数30%以上的,经批准,减半2年。(免3减2)(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8.学校校办工厂,免征;各类培训班所得,免征。范围包括教委批准的大中小学和军校,但不包括电大、夜大、业大等各类成人学校,企业的职工学校和私立学校。
条件:学校自办、学校管理、收入归学校。不在范围之内的,
9.民政部门、街道举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安置 “四残”≥35%的,免。10~35%的,减半。(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0.乡镇企业可按应缴税款减征10%,用于补助社会性开支的费用。乡镇企业不包括乡镇企业与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兴办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
11、12、13、了解即可。
14.在境外遇严重自然灾害的,经使馆证明、税务批准,减或免1年。
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只有这一项减免措施。
15.对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一部分收入项目免税,看看就行。
16.境外减免税的两种情况:(一般不承认外国政府的税收优惠。)
 ①在与中国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国家,视同已交进行抵免
 ②对外援助性项目,世界性经济组织援建项目等获得当地政府的减免税,视同已交进行抵免
 17.高校后勤实体:免征,但必须分别核算。
 18.新设科研机构:指1999年10月1日后转制的中央直属和省级科研机构。从99年10月1日起至2003年底止,免税。
 同时交叉享受多项减免税政策的,只能选其中一项最优惠的实行,不能累加执行。
 19.2002.01.01起,福彩机构发售福彩的收入,包括返奖金、发行费、公益金,暂免
 20.西部大开发所得税优惠
 ①范围:云、贵、川、渝、陕、甘、青、和五个自治区、3个自治州。(结合地图来理解)
 ②设在区内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2001-2010期间,适用15%。
 限定条件:主业必须是《目录》所列项目,且主营业务收入≥总收入的70%
 ③经省级政府批准,自治地方可定期减免税,但免税金额涉及中央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要报国税总局。
 ④西部区内新办的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企业,……≥总收入的70%的,自开始经营之日起,免2减3.(适用15%,减半就是7.5%)
 ⑤需要合并纳税的,西部企业与其它地区企业分别汇总申报、分别适用税率。
 21.转制科研机构享受的所得税优惠。
 22.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对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以后各年都是与购置设备年度的前一年比,是定比而不是环比)
注意:这里的投资指的是财政拨款以外的各种资金投资,属财政拨款的一般不得从应税所得中扣除。
23.股权分置改革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十五、税额扣除
1.产生税额扣除的原因:我国对企业来自境内、境外所得依法征收所得税,就可能出现对同一项所得两个国家都征税的情况。税额扣除是避免国际间对同一所得重复征税的一项重要措施,它能保证对同一笔所得只征一次税。为避免重复征税我国通常采用的是抵免法。
我国税法实行限额扣除。即: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在境外已缴纳的所得税税款,准予在汇总纳税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但是不得超过其境外所得依照中国税法(33%)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限额的部分不能扣除,低于限额的部分据实扣除,补交差额部分。(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境外投资所得减免所得税的处理办法:
(1)纳税人在已与中国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国家,按所在国税法规定及政府规定获得的所得税减免税,由纳税人提供有关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后,视同已经缴纳所得税进行抵免。
(2)扣除限额的计算
扣除限额=境内、外所得总额×33%计算的应纳税额×(国外所得÷境内、外所得总额)
要点:(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①扣除现额必须按法定税率33%计算;(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②扣除现额不得交叉使用;
③在计算的时候分国不分项。(注意:分国不分项,指的是只将从该国的所得加上全部的境内的所得为基础来计算,而不是全部的境外所得加上全部的境内所得来计算。)
④境外所得应注意还原为税前。
纳税人来源于境外所得在境外实际缴纳的税款,超过扣除限额的,其超过部分不得在本年度的应纳税额中扣除,也不得列为费用支出,但可用以后年度税额扣除的余额补扣,补扣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2.从联营企业取得税后利润的处理
(1)如果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低于被投资企业的,不退还所得税。
(2)如果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时,按先行规定,投资方企业分回税后投资收益时,先按规定计入收入总额,计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然后将在被投资企业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予以抵扣。
(3)如果投资方企业与被投资企业的适用税率一致,则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税后收益不予补税;如果由被投资企业享受定期税收优惠而实际执行税率低于投资方企业的,则投资方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税后收益也不再补税。但收益应先计入收入总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再以免税的收入扣除。(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4)中方企业单位从设在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放区等国务院批准的特定区域(不包括高新技术产业开放区)的中外合资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凡该中外合资企业适用15%或24%所得税税率的,中方企业应按规定计算补税。
十六、所得税纳税申报及缴纳
1.一般性规定:
①纳税年度指公历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经营期不足一年的以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纳税人发生清算的,以清算期间为一个纳税年度。
②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汇算清缴(外资5个月,个体3个月),多退少补。
③纳税人预缴所得税时,应当按纳税期限的实际数预缴。按实际数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12或1/4,或者经当地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分期预缴所得税。预缴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
④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报表和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年度终了后45日,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决算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2.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
3.纳税地点(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所在地指实际经营管理地),以下是特例:
①铁道部……、民航……、邮电部……看一下,有印象就行了。
②大型企业集团分别以核心企业、成员企业为纳税人,就地缴纳所得税。
③金融、保险类单位,以独立核算的企业为纳税人。(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④联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一律先就地缴纳所得税,然后再进行分配。
4.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管理方法:(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①总体要求: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集中清算
②成员企业预缴所得税比例,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60%。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西部按15%预缴。(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③暂不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集中清算”办法的行业和企业:共5项,仔细看3遍,以后就不用再管它了。(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
天道酬勤    风雨无阻
注会“税法”讨论专区 :::URL::http://bbs.chinaacc.com/44/220030.htm
税法优惠概览:::URL::http://bbs.chinaacc.com/51/256705.htm
税法专题:::URL::http://bbs.chinaacc.com/53/268395.htm
2007年注册税务师教材变动汇总:::URL::http://bbs.chinaacc.com/118/590237.htm
《财会学习》征稿启事:::URL::http://bbs.chinaacc.com/86/431003.htm
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命题规律总结和2007年趋势预测:::URL::http://bbs.chinaacc.com/124/624554.htm
2007年注会《税法》备考要点(完整版):::URL::http://bbs.chinaacc.com/125/626241.htm
《财会学习》专区:::URL::http://www.chinaacc.com/ckxx/07/index.htm
欢迎订阅《财会学习》:::URL::http://www.chinaacc.com/tougao/cszz/dingyue.asp
 

发贴时间:2007-5-16 15:42:00  
 夏臻

  论坛等级:白金会员
  学术级别:会计员
  金 币:17798
  发贴数:259
  回复数:1922
  经验值:4663
  鲜 花:70
  鸡 蛋:0
  魅力值:70
  勋 章:10
  来 自:bs
查看夏臻的个人信息  
第十五章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一、纳税义务人(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两部分(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一部分:中国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资企业。负全面纳税义务。
另一部分:外国企业。在中国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经营,或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公司和其他组织。属于非居民,负有限纳税义务。
2.不组成法人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分别计算纳税的,中方按内资企业税收法规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外方应视为外国公司,按照《涉外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不享受税收优惠。(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不组成企业法人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但订有公司章程,共同经营管理,统一核算,共负盈亏,共承风险,由企业申请经税务机关批准,依照《涉外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并享受税收优惠待遇。(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从投资主体方面区别以下两种情况:
 ①外商投资企业以本企业净利润对外再投资的,不视为外商投资。
 ②外方以从外商投资企业分回的利润对外再投资的,为外商投资
二、税率(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外商投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和外国企业就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的所得应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地方所得税,税率为3%。
2.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上述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1999.12.31以前按20%、2000.01.01以后按10%的税率征收预提所得税。
三、应纳税所得额(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分期收款的:可按交付产品或开票日期或合同约定付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区别内资:合同约定购买人应付款日期)
2.建筑、安装、装配、提供劳务,持续时间超过1年的,可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
3.特殊规定(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中外合作经营企业采取产品分成方式的,合作者分得产品时,即为取得收入,其收入额应当按照卖方给第三方的销售价格或者参照当时的市场价计算。
(2)外国企业从事合作开采石油资源的,合作者在分得原油时,即为取得收入,其收入额应当按参照国际市场同类品质的原油价进行定期调整的价格计算。
(3)企业接受的非货币资产捐赠,应按照合理价格估价计入有关资产项目,同时作为当年收益,在弥补以前年度所发生的亏损后,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较大,企业一次性纳税有困难的,经企业申请,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在不超过5年的期限内平均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4)企业接受的货币捐赠,应一次性计入企业当年度收益,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5)企业的应付未付款,凡债权人逾期两年未要求偿还的,应计入企业当年度收益计算缴纳所得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6)企业取得的收入为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的,其收入额应当参照当时的市场价格计算或者估定。(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7)房地产开发,预售房地产并取得预收款的,可按预计利润率计算预计应纳税所得额,并按季预征所得税。待该项房地产产权转移、销售收入实现后,再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计算实际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税额,按预缴的所得税额计算应退补税额。
(8)从事投资业务的企业所取得的除境内投资利润(股息)以外的其他各类所得,应依照税法规定计算纳税。(投资利润不计入应税所得)
(9)对外商与中国制片商合作拍摄影视作品从中国境内分取的发行收入,属于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版权所得,应当征收所得税;外商在中国境外发行影视作品所取得的收入,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不征收所得税。
(10)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在筹办期内取得的非生产性经营收入,减除与上述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余额,作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缴税,但可以不作为计算减免税优惠期的获利年度。(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1)以合理经营为目的进行公司集团重组中,外国企业将其持有的中国境内企业股权,或外商投资企业将其持有的中国境内、境外企业的股权,转让给与其有直接拥有或者间接拥有或被同一人拥有100%股权关系的公司,可按股权成本价转让,因为不产生损益,不计征所得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2)股票转让净收益属于企业的财产转让收益,计入所得额,交所得税。
(13)企业发行股票,其发行价格高于股票面值的溢价部分,为企业的股东权益,不作为营业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清算时,亦不计入应纳税清算所得。 
(14)外商投资举办俱乐部或类似会员制的外商投资企业,其对会员入会时一次性收取会员费、资格认证金或其他类似收费,应在收取时作为企业当期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时,可以从企业开始营业之日起分5年平均计入各期收入计算纳税。(即:可以递延缴纳5年)
企业对其会员退会时退还上述款项的,所退还的部分冲减企业当期的收入。
(15)外商投资企业取得咨询收入:业务全部发生的境内,应全额纳税,全部发生在境外,不纳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6)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库券所取得的国库券利息收入免于征收企业所得税。但国库券转让收益应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17)房地产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委托境外销售境内房地产,以境外销售价格作为销售收入,计算缴纳所得税。向境外代销企业支付的佣金、差价、手续费、提成费等劳务费用,有有效的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作为费用开支。但实际列支数额不得超过房地产销售收入的10%。
四、准予列支的项目(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外国企业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向其总机构支付的合理的管理费,提供总机构出具的……文件,并附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报告,经审核后,准予全额列支。(只是定额控制,没有比例要求)(区别内资:没有要求CICPA报告,且提取比例不得超过总收入的2%。)
 因有关部门实际提供信息咨询等服务,外商投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的收费标准或者市场同类服务的正常收费价格支付的服务费,可全额扣除。(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有关部门并未向企业实际提供服务而外商投资企业按照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支付的管理费,或者外商投资企业按超过市场同类服务的合理收费标准向有关部门支付的费用,不得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列支(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外商投资企业应向其分支机构合理分摊管理费。(支付给关联企业的不准列支)
2.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合理借款利息,经审核后准予列支。(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3.生产经营有关的合理交际应酬费,在规定比例限额内扣除。
①全年销货净额小于1500万元的,5‰;大于1500万元的部分,3‰。
②全年业务收入总额小于500万元的,10‰;大于500万元的部分,5‰。
增值税销项税额不计提交际应酬费。(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按销货净额计算交际应酬费列支的行业有:工业制造业、种植业、养殖业、商业等
按业务收入计算交际应酬费列支的行业有:旅店业、饮食业、娱乐业、运输业、建筑安装业、金融业、保险业、租赁业、修理业、设计咨询业以及其他服务性行业。 
跨行业经营的企业,应分别按销货净额或业务收入计算扣除限额,划分不清的可按主营项目所属行业确定。
4.汇兑损益,计入所属期间的损益。
5.工资、福利费,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和福利费,应报送税务机关备案,以后年度没有变化,不再重复备案,经批准这与内资企业按计税工资和计税工资的比例计提工资和福利费的处理规定完全不同。工资据实扣除,福利费不得超过工资总额14%,没到14%的,按实际支付的扣除。(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不得列支其在中国境内员工的境外社会保险费。(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6.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7.从事信贷、租赁业务的企业(仅限这两种),可按年末放款余额(不包括银行间拆借)、年末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应收款项的余额,计提不超过3%的坏账准备,税前扣除,盈利或亏损均可按规定计提。已列为坏帐的又收回,应计入收回年度的应税所得。(内资:5‰)
财产抵押的贷款不计提坏账准备。(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区别一点:逾期2年不能收回的债务,可列为坏账损失(内资:无2年限制)
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费用如作为开发费用在税前一次性扣除的,该无形资产在使用期间不能再摊销费用
8.公益救济性捐赠,可全额列支。
企业资助非关联科研机构和高校研究开发经费,全额扣除。(内资:也可全额扣除,但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足抵扣的,不得结转抵扣。)
9.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境外的与该机构有实际联系的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款,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可以作为费用扣除。(注意不是抵税)
10.租用生产经营场地,承租方依据发票所列租金数额税前扣除。
11.技术开发费当年比上年实际增长10%(含)以上的,经审核允许再按当年技术开发费(不含从其他单位购进的技术使用费等)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度应纳所得额。(加扣同内资,但内资只有国有和集体两种企业类型。注意抵扣减至0为止,不得结转抵扣)
12.按国家规定为员工提存的三项基金(医疗、住房、退休)、两项经费(教育、工会),税前列支。
福利费用:不得提取,但可依据实际发生数列支,列支限额不超过全年工资的14%。
五、不得列为成本、费用和损失的项目
六、专门行业(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房地产企业:不属于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不得享受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待遇。(了解,客观题)
2.除了从事生产经营外,同时对其他企业投资。
①无论是实物还是无形资产投资等投资,投资资产价值与原账面净值的差额,为财产转让收益,计所得。如果为净收益,数额较大,可分摊,不超过5年。
②兼营投资业务应分别计算投资收益和经营业务收入。对从投资的企业取得的利润/股息,可不计入纳税所得。同时相关支出不能列支。(内资:从被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性质的投资收益,计入所得。)
3.转让股票或股权。转让净收益计所得,转让净损失冲减所得。境外机构转让股票取得的净收益,暂免缴纳所得税。
4.外国企业没有在中国设立机构,但有来源于中国的所得。包括利润/股息、利息等,全额计税,按10%计算应纳税预提所得额。(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5.内部处置资产有关所得税的处理
企业内部处置资产(包括各项自制和外购资产),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不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历史成本延续计算。内部处置资产是指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的处置行为;如果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则不属于内部资产处置。
七、资产的税务处理
1.从事开采石油资源的企业,在开发阶段的投资,全部累计作为资本支出,从本油(气)田开始商业性生产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
2.残值应当不低于10%;(内资:不得高于5%)需少留或不留残值的,须报税务批准。
3.受赠的固定资产,可以合理估价,计算折旧,并可税前扣除。
八、资产重估变值。
改组或合并后,原企业注销登记的,资产转为认股投资的价值与其账面价值(注:合并之前的)的变动部分,计入原企业损益,缴纳所得税。
九、减免税优惠(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特定区域减免(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经济特区开办的外商投资企业(没有生产性限制),在沿海港口城市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浦东新区开办的生产性(有限制)外商投资企业,企业所得税减按15%。
(2)沿海开放区、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24%征所得税。
(3)沿海开放区、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或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外商投资企业,可减按15%税率征税。
①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型的项目; 
②能源、港口、交通建设的项目
③在经济特区或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地区,外国资金超过1000万美元,经营期在10年以上。
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的高新技术外商投资企业。
(4)经济特区设立的从事服务业的涉外企业,外国资本超过500万美元,经营10年以上,开始获利年度起,免一减二。
2.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10年以上(不受地域限制),从开始获利年度起2免3减半。注意适用税率如果是15%,减半就是7.5%,只有在追加优惠期才不能低于10%。
①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的列举:看教材非生产性的,掌握了它,也就等于掌握了生产性的了。(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②确定为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兼营非生产性业务,生产性收入过半,仍可享受当年度的免税或减税;生产性收入未过半,即使在减免期内,也不能享受免税或减税。
 ③所指的开始获利年度,是指企业开始经营后,第一个获得利润的纳税年度。于年度中间开业,当年获得利润而实际生产经营期不足6个月的,可以选择从下一年度计算免征、减征期。但当年所获利润要缴税。在这种确定获利年度的情况下,如果下一年度发生亏损,仍应为获利年度,不能因发生亏损而推延获利年度。(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④已得到减免的外商投资企业,实际经营期不满规定年限的,除因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以外,应当补缴已免征、减征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3.追加投资项目优惠
①《目录》中所列项目,且符合下任一条件的,免2减3
A.追加投资形成的新增注册资本在6000万美元及以上的
B.新增额在1500万美元及以上,增幅在50%或以上的
②追加投资项目与原项目分别设帐、分别计算所得。
③新旧政策衔接问题:2002.01.01以前发生的追加投资,自2002.01.01计算剩余优惠年限;以前已征税款不再退回。
4.特定项目减免
①从1999.01.01起,能、码、港、交项目,国税总局批准,不受区域限制,均减按15%的税率征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②从事港口码头建设的,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经省级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5免5减半
③海南特区的机场、港口、码头、铁路、公路、电站、煤矿、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农业开发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经海南省税务机关批准, 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 5免5减半(15%的基础上减半,即为7.5%)
④上海浦东新区的机场、港口、铁路、公路、电站等能源、交通建设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经上海巿税务机关批准, 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 5免5减半
⑤先进技术企业(一般是生产性企业),免2减3期满后仍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可以按适用税率延长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注意延长期最低税率不得低于10%)
⑥产品出口企业,减免期满后,当年出口产值达70%以上的,减半征收所得所,但税率不得低于10%。
⑦从事农、林、牧的(不受地区限制)和边远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免2减3,期满后经批准,在以后10年内可以继续按15~30%。
地区税率:(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特区、浦东、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适用15%,(法定减半期可以是7.5%,但延长减半期最低为10%)
——沿海经济开放区,适用24%,减半12%。
——其他,适用30%,减半15%。
5.西部大开发所得税优惠:与内资完全相同。
6.鼓励向我国企业提供资金和转让技术的税收优惠(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①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税后),免征所得税。(不包括专业从事投资业务的外国公司),这和内企不同,内企要还原后并入应税所得。
【链接】个人所得税中,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免征收。
国内的纳税人取得的股息红利,应纳税。
②国际金融组织给中国政府和中国国家银行的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
③外国银行按照优惠利率贷款给中国国家银行的利息所得,免税
④中国公司、企业和事业单位购进技术设备和商品,由对方国家银行提供卖方信贷,中方按不高于其买方信贷利率延期付款所付给卖方转收的利息,免征所得税。
⑤外资银行、外资银行分行、中外合资银行及财务公司,投入资本或分行由总行拨入营运资金超过1000万美元、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1免2减半。(客观题)
⑥对于在农业、科研、能源、交通运输,以及在开发重要技术领域等方面提供专有技术所得的使用费,可以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技术先进条件优惠的,还可以免征。
减免的项目主要有:农林牧渔专有技术、科学研究专有技术、开发能源交通运输 专有技术、节约能源防治污染专有技术、重要科技领域专有技术。
⑦外国租赁公司向我国公司、企业融资租赁设备,取得的扣除设备价款后的租赁费中所包括的贷款利息,如果能够提供贷款协议合同和支付利息的单据凭证,足以证明是由对方国家银行提供的出口信贷的利息,可以按扣除利息后的余额征收10%的所得税。
7.股份制改制问题(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①改制前未达到定期减免税期限的,改制后可继续享受减免税优惠至期满。
②改制时对资产评估做了税务处理,并且补缴了已经减免的税款,新股份制企业可以从头再次重新享受优惠。(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8.2003年起,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股权的优惠
①企业外国投资者的股权比例超过25%,即可依照涉外企业纳税;
②以前亏损由剩余年限继续弥补,获利年度依照新办涉外企业执行。
9.外商投资创业投资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10.技术进口企业所得税的减免
技术进口指从中国境外向中国境内通过贸易、投资或者经济技术合作的方式转移技术的行为。对于符合规定的技术进口合同,外国企业可以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十、再投资退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从本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资、再开办(经营期≥5年)的,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40%税款。(基本规定)
2.再开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先进技术企业,从海南获利再投资海南的基础设施、农业开发的企业(经营期≥5年),全退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对两类企业和海南的特殊规定)(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因各种原因尚未得到有关部门确认为以上两类企业的,先按40%退,在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或再投资资金投入使用3年内经考核达到产品出口企业标准时,或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或再投资资金投入使用后的第1年内经考核确认为先进技术企业时,可再按100%退其差额。
3.公式(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退税额=再投资额÷[1-(实际适用企业所得税率+地方税率)]×实际税率×退税率
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国投资者将分得的利润再投资于我国的,凡该外商投资企业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已抵免购买国产设备允许抵免的所得税额的,在计算再投资退税额时,应按企业实际负担水平确定,即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二条公式中的“原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和“地方所得税税率”,应按以下公式确定:
(1)原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该税后利润所属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该年度外商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2)原实际适用的地方所得税税率=
该税后利润所属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实际缴纳的地方所得税税额÷该年度外商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4.再投资指在利润提取前直接用于增资,或提取后直接再投资。对于外商投资者用取得的利润购买本企业股票或其他企业股票的,不适用退税规定(因为属于间接投资)
对于免税利润再投资,不退税,对于来源于其他方面的资金再投资,不退税。
5.对于40%退税率的企业,再投资期不满5年撤出的,缴回全部已退税款。
对于100%退税率的企业,经营之日起3年内均没有达到产品出口企业的;或3年内被撤销先进技术企业称号的,缴回已退税款的60%。
6.对于享受再投资退税优惠后不满5年的期限内,以合理经营为目的进行的公司集团重组中,将该项投资转让给其100%产权的子公司或被同一人100%控股的另一公司,可不认定其撤资。除此之外,其他转让股权的方式,均视为撤资,均应退回税款。
十一、亏损弥补(同内资,注意选择权)
外企的亏损弥补往往和税收优惠期联系在一起。以弥补完亏损并有盈余的那一年为获利年度,从获利年度开始享受减免优惠,在优惠期内,无论盈亏,都算是一个免税或减税的年度。优惠期内发生的亏损,仍可在今后5年内弥补。
十二、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
1.基本规定
(1)按核实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其购买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购置设备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中抵免。
(2)如果当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足抵免时,未予抵免的投资额,可用以后年度比设备购置的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延续抵免,但延续抵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2.亏损或无税年度的抵免(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企业每一年度投资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应按规定的限额和期限内抵免。具体来说有三种情况:
(1)企业购买国产设备的前一年为亏损或者处于税法规定免税年度的,其设备购买前一年度的企业所得税额以零为基数,计算其新增企业所得税。
(2)企业购买国产设备的以前年度为累计亏损的,购买设备的当年度或以后年度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应根据税法规定,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后,确定投资抵免。
(3)企业购买设备的当年度或以后年度处于税法规定免税年度的,其该年度的应纳所得税额,首先按照税法规定给予免税,其设备投资抵免额可延续下一年度进行抵免,但延续期限不得超过规定的年限。
3.查补税款的抵免(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税务机关查补的企业所得税额,属于设备购买以前年度的,计入该所属年度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基数。
(2)税务机关查补的企业所得税额,属于设备购买当年或以后年度的,不得作为可抵免的新增企业所得税额。
4.补充规定(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关于生产线、集成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问题
企业购建的生产线、集成设备,如由进口设备、国产设备以及各种零配件、辅助材料等组成,应仅就其中属于国内制造的、且购进时按单项资产判定已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部分,给予抵免企业所得税。
(2)关于进口料件简单组装后销售的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问题
 企业所购买的设备,如果属于由进口的各项配件、零件简单组装所形成的,不得抵免企业所得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3)追加投资项目所购买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问题
对企业就其符合规定单独计算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追加投资项目购买的国产设备,在计算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时,应与同期原投资项目所购买的国产设备合并,统一以企业为单位,从企业当年度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
(4)合并、分立企业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问题
 ①企业发生合并、分立的,合并、分立前企业尚未抵免的国产设备投资额,可在财税[2000]049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延续抵免期限的剩余年限内,由合并、分立后的企业延续抵免。
②企业合并当年购买国产设备的,其前一年的企业所得税基数为合并前各企业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之和。合并后第二年购买国产设备的,其前一年的企业所得税基数,为合并前各企业和合并后的企业在合并当年度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之和。
③企业发生分立的,其尚未抵免的投资额,可以按照分立协议约定的数额,分别在分立后的各企业延续抵免。分立协议没有约定数额的,分立后的企业不得再抵免分立前尚未抵免的投资额。(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④分立后的企业凡当年购买国产设备的,其前一年的企业所得税基数,按下列公式确定:
前一年所得税基数=(企业分立时分得的账面资产÷分立前企业总资产)×分立前一年企业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分立后的企业第二年购买国产设备的,其前一年的企业所得税基数,按下列公式确定:
前一年所得税基数=(企业分立时分得的账面资产÷分立前企业总资产)×分立当年度企业(分立前)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分立后本企业当年度实际缴纳的税款。
十三、境外所得已纳税款的扣除,与内资同理,分国不分项。
公式:境外所得税扣除限额=[境内、境外所得×(30%+3%)]×(来源于某外国的所得额÷境内外所得总额)
注意:(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上述税率不能用任何优惠税率计算,即境外所得不能享受优惠税率。
2.境内所得指的是补亏后的所得,境外所得指的是还原为税前的所得。
3.扣除限额大于境外已纳税款的,要补税,扣除限额小于境外已纳税款的,当年只能按扣除限额抵扣,未抵扣的境外已纳税款,在以后5年内用扣除限额的余额来补扣。
十四、关联企业的认定:注意选择题
十五、预提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1.适用: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
2.全部收入按10%的税率征收预提所得税(不扣除任何费用)
十六、纳税申报
1.按年计算,分季预缴,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申报,5个月内汇算清缴。(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2.分设营业机构的合并纳税问题(不同于内资企业的合并纳税):可选其中任何一个营业机构合并申报纳税,适用不同税率的,应当合理地分别计算和自税额。
内企存在从联营企业分回的利润计算补税的问题,而外企不存在这一问题;但外企有另外一个外国企业在华两个以上机构的合并申报纳税的问题,而内企则没这个内容。
3.与内资企业的区别:外国企业合并申报缴纳所得税,各营业机构有盈有亏,盈亏相抵后仍有利润的按有盈利的机构所适用的税率纳税(注意:首先用税率最低的盈利额来补亏)。发生亏损的营业机构,应当以该营业机构以后年度的盈利弥补其亏损,弥补后仍有利润的,再按该营业机构适用税率纳税;其弥补额应当按为该亏损机构抵亏的营业机构所适用的税率纳税。注意:补亏的顺序是,先用税率最低的利润来补亏。
4.不按期申报纳税,主管税务机关除责令期限期申报外,可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仍不申报的,可处在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并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限期汇算清缴。发生税款滞纳,应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
天道酬勤    风雨无阻
注会“税法”讨论专区 :::URL::http://bbs.chinaacc.com/44/220030.htm
税法优惠概览:::URL::http://bbs.chinaacc.com/51/256705.htm
税法专题:::URL::http://bbs.chinaacc.com/53/268395.htm
2007年注册税务师教材变动汇总:::URL::http://bbs.chinaacc.com/118/590237.htm
《财会学习》征稿启事:::URL::http://bbs.chinaacc.com/86/431003.htm
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命题规律总结和2007年趋势预测:::URL::http://bbs.chinaacc.com/124/624554.htm
2007年注会《税法》备考要点(完整版):::URL::http://bbs.chinaacc.com/125/626241.htm
《财会学习》专区:::URL::http://www.chinaacc.com/ckxx/07/index.htm
欢迎订阅《财会学习》:::URL::http://www.chinaacc.com/tougao/cszz/dingyue.asp
 

发贴时间:2007-5-16 15:42:00  
 夏臻

  论坛等级:白金会员
  学术级别:会计员
  金 币:17798
  发贴数:259
  回复数:1922
  经验值:4663
  鲜 花:70
  鸡 蛋:0
  魅力值:70
  勋 章:10
  来 自:bs
查看夏臻的个人信息  
第十六章  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一、纳税义务人(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纳税义务人依据住所(习惯性居住地。指所有客观原因消除后,所要回到的地方。)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分别承担不同的纳税义务。
①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无住所但居住满一年。负有无限纳税义务,境内、境外所得都纳税。1年指一个纳税年度(即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不是对月的一年),不扣减临时离境天数(一次不超过30天,多次累计不超过90天)。
②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或无住所且居住不满一年。负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2000年1月1日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也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二、所得来源的确定
所得的来源地与所得的支付地并不是同一概念,有时两者是一致的,有时却是不相同的。
三、应税所得的项目
1.工资、薪金所得(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任职或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
(1)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不纳个税;
(2)内退问题:(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①内退的个人在内退后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从原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个税,不能按离退休工资对待。
②取得的一次性内退收入,应按内退后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所属月份均摊,将每月分摊额与当月全部“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减除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前面确定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3)出租车问题:(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①驾驶员承包、承租出租汽车经营单位的,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
②个体出租车收入,按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税征税。
③个人出租车挂靠单位,并向挂靠单位交纳管理费的,按个体工商户征税。
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①可分为两类:纯生产经营所得、独立劳动所得
②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比照个体工商户纳税
③个人代销彩票,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征个人所得税;
④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产为本人、家庭及相关人员支付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视为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生产经营所得,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征税。
3.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指独立从事非雇佣的劳务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
①非独立个人劳动:计“工资、薪金所得”
②独立个人劳动:计“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①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
②不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的翻译、审稿、书画所得: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税。
6.特许权使用费
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著作权使用权:区别于稿酬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①不扣除费用。(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②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产为本人、家庭及相关人员支付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视为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税。上述支出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③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当年未归还也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税。
④个人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自2003年9月1日起孳生的利息,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办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业务的储蓄机构在结付利息时代扣代缴。(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8.财产租赁所得(仅指有形财产)(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9.财产转让所得(仅指有形财产)(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股票转让所得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先。(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2)量化资产股份转让
①集体所有制改制为股份制的,职工个人取得的股份,暂缓征收;
②转让时,按转让收入扣减取得时支付的费用和合理转让费用计税
(3)个人出售自有住房
①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纳税。
②个人出售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的销售价,减除住房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房价款、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以及税法规定的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③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
④根据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有关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在住房制度改革期间,按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房改成本价格向职工出售公有住房,职工因支付的房改成本价格低于房屋建造成本价格或市场价格而取得的差价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 
除上述情形外,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中差价部分,是指职工实际支付的购房价款低于该房屋的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的差额。 
对职工取得的上述应税所得,比照《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征税办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先将全部所得数额除以12,按其商数并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表确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再根据全部所得数额、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征税。此前未征税款不再追征,已征税款不予退还。
⑤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10.偶然所得:不扣除任何费用。
四、税率(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5~45%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年薪÷12)-费用(800元)(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2.个体经营、承包经营、独资、合伙企业,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独资、合伙企业交个人所得税,就不交企业所得税了)
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是按合同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其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承包、承租人按合同规定只向发包、出租方交纳一定费用后,经营成果归其所有的,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征税。
3.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 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故其实际税率为14%。
4.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20%;
收入畸高的,加成征收:2万~5万,加五成(30%);5万元以上的加十成。(40%)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20%。出租居民住用房适用10%的税率。
五、应纳税所得额
1.费用减除标准(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①工资薪金所得,月收入减除1600元费用。
②个体工商户: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个人独资企业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合伙企业投资者:有协议规定的,按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没有约定的,按人头平均计算。先分配,再征税。
③承包承租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按规定分得的经营利润+工资薪金所得,每月减除1600元(全年1600×12=19200元)。
④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费用。
⑤财产转让所得:以收入额减除原值和合理费用后,为应纳税所得额。
⑥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不减除任何费用。
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 50%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2.附加减除费用适用范围和标准
(1)每月工资、薪金所得在减除1600元基础上,再减除3200元。
(2)适用:
①在中国境内的涉外企业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人员;
②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的外籍专家(不是所有外籍人员);
③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3.每次收入确定:(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劳务报酬的每次收入确定:(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①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②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2)稿酬所得每次收入确定:
①作品再版,应视为另一次稿酬所得。
②连载收入,以连载完成后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比如金庸在80年代中期在报纸上连载《射雕》),连载完又出合订本的,视为另一次
③同一作品出版、发表后,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的稿酬,应与以前出版时取得的合并为一次。(对比A)
(3)特许权使用费:
每一项使用权的每次转让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分笔支付的,也要并为一次。
(4)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5)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6)偶然所得、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为一次。
4.其他规定
①个人所得通过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受灾地区、贫困地区捐赠,捐赠额未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通过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光华科技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可在应纳税所得额的30%内扣除。
个人所得通过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可全额扣除。(义务教育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举办的农村乡镇、村的小学和初中)
②个人的所得用于资助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可以全额以下月(工资、薪金所得)或下次(按次计征的所得)或当年(按年计征的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不足抵扣的,不得结转抵扣(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③所得为非现金形式的,税务机关有权根据市场价来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六、应纳税额的计算
1.工资、薪金所得
公式: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重点,注意两种承包方式汇算的区别,另外考虑与所得税结合问题)
(1)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专营四业,已经缴纳农业税、牧业税的,不再计征个人所得税
(3)查账征税的计税方法
①投资者的扣除标准按“工资、薪金所得”标准确定。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但可扣除投资者费用800元/月)
②从业人员的工资支出按标准在税前扣除,参照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标准确定。
③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生活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合在一起难以划分的,全部视为生活费用,不允许税前扣除。(客观题)
④投资者及其家庭共用的固定资产,难以划分的,由税务机关核定
⑤企业发生的工会、福利、教育经费可在计税工资的2%、14%、3.5%标准之内据实扣除,但不得计提。(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⑥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年营业额的2%以内,可据实扣除,(企业:2%+5‰),超过部分,可无限向以后年度结转。
⑦业务招待费支出范围:1500万元以下5‰,以上部分3‰(同企业)
⑧不准计提包括坏账准备在内的各种准备金。
⑨举办两个或以上的独资企业时,年终汇算清缴,汇总所有企业的所得为应税所得,以此确定适用税率,计算出应纳税额,再分摊到每个企业分别交纳。
(4)核定征收:包括定额征收、定率征收和其它合理方法。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应纳税额=(年度收入总额-必要费用(每月16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4.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收入-800)×20%
(2)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收入(1-20%)×20%
(3)20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收入(1-20%)×税率-速算扣除数
(4)代付税款的计算方法:
①不含税收入≤3360的:
应税所得=(不含税收入-800)÷(1-税率)
税=应税所得×税率(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②不含税收入>3360的
应税所得=(不含税收入-速算扣除数)(1-20%)÷(1-税率×(1-20%))
税=应税所得×税率-速算扣除数
5.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其它所得
储蓄存款在1999年10月31日前孳生的利息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后孳生的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6.财产租赁所得
注意按顺序扣除下列费用:
①税费:包括营业、城建、教育附加、房产税。
②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不完的,可无限期在以后扣除)
③费用扣除标准:800元或20%
④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税-修缮费用)×(1-20%)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税-修缮费用(800为限)-800(费用额)
⑤适用税率:20%。2001.01.01起,个人按市场价出租居民住房,税率10%
7.财产转让所得(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税费)×20%
(1)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自2006年8月1日起,对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按以下规定处理:
(1)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
(2)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①房屋原值具体为:
A.商品房:购置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B.自建住房:实际发生的建造费用及建造和取得产权时实际交纳的相关税费。
C.经济适用房(含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原购房人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相关税费,以及按规定交纳的土地出让金。
D.已购公有住房:原购公有住房标准面积按当地经济适用房价格计算的房价款,加上原购公有住房超标准面积实际支付的房价款以及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或原产权单位)交纳的所得收益及相关税费。
E.城镇拆迁安置住房,其原值分别为:房屋拆迁取得货币补偿后购置房屋的,为购置该房屋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被拆迁人除取得所调换房屋,又取得部分货币补偿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和交纳的相关税费,减去货币补偿后的余额;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被拆迁人取得所调换房屋,又支付部分货币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加上所支付的货币及交纳的相关税费。(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②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是指:纳税人在转让住房时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税金。
③合理费用是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
(2)个人销售无偿受赠不动产应纳税额的计算
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七、几个特殊问题
1.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
(1)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上述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①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②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3)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①按照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数,查找相应适用税率A和速算扣除数A;
②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不含税的全年-次性奖金收入-速算扣除数A)÷(1-适用税率A); 
③按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数,重新查找适用税率B和速算扣除数B;
④应纳税额=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B-速算扣除数B;
⑤如果纳税人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的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先将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部分后,再按照上述第一条规定处理。
2.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3.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一次取得数月奖金或年终加薪的计算征税:可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4.特定行业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按月预缴,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合计全年工资所得,再按12个月平均分摊,以每个月的收入来计算纳税,然后再12个月平均并计算全年实际应纳税款,多退少补。
5.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与“工资、薪金”合并后计征所得税。
6.失业保险费(金)的征税问题
(1)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个人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比例实际缴付的失业保险费,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条例规定比例缴付的部分,计入职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2)符合《失业保险条例》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7.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负责代扣代缴。
8.企业改组中取得的量化资产问题:(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①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企业量化资产的,不征税。
②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企业量化资产股份,取得时暂缓征;在实际转让时,按“财产转让所得”征个人所得税。
③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企业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征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9.在涉外企业工作的中方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征税问题(不适用加扣3200规定)
①支付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②派遣单位和雇佣单位分别支付的,由雇佣单位扣除费用,计算所得税,从派遣单位取得的工薪,不再扣除费用,直接套用适用税率计算代扣额。取后由纳税义务人选择并固定到一地税务机关申报每月工资薪金收入,汇算清缴(即:将两项目收入合并后重新计算应纳税额),多退少补。
③涉外企业发放给中方工作人员员工资薪金所得,应全额征税。如有证据证明要上交派遣单位的部分,可以扣除。
10.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问题。
个人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不论是由中国境内还是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均属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个人实际在中国境外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不论是由中国境内还是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均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人员,应纳税额计算方法:
①在境内居住90日(或183 日)以内
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新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境内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
②在境内居住90日(或183日)~1年
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
③在境内居住1~5年
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当月境外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当月境外工作天数÷当月天数)
如果上款所述各类个人取得的是日工资薪金或者是不满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仍应以日工资薪金乘以当月天数换算成月工资薪金后,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其应纳税额。
(2)境内企业的董事、高管人员,(不以在华居住时间为标准,而以任职期间为标准)
 ①取得境内支付的工资,在任职期间(不按实际在中国境内时间),均应申报
②取得境外支付的工资,如果双方签订有税收协定,在中国境内时间不超过183天的,可免税,超过的要纳税,如果双方未签订有税收协定,则在中国境内期间取得的境外支付工资应合并计算纳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③不满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款的计算
应纳税额=足月的应纳税款×天数比例
11.两个以上纳税人共同取得同一项所得的:先分、后扣,再缴。
12.退职费收入(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①符合退职条件并按该办法规定的退职费标准所领取的退职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②不符合条件的:对退职人员一次取得较高退职费收入的,可视为其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并以原工资标准划分月份,最高不超过6个月的。
13.企业职工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征税问题
①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数额内,可免征;超过部分,征。
②从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
14.个人通过招标、竞拍或其他方式购置债权以后,通过相关司法或行政程序主张债权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通过上述方式取得“打包”债权,只处置部分债权的,其应纳税所得额按以下方式确定:(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①以每次处置部分债权的所得,作为一次财产转让所得征税。
②其应税收入按照个人取得的货币资产和非货币资产的评估价值或市场价值的合计数确定。
③所处置债权成本费用(即财产原值),按下列公式计算:
当次处置债权成本费用=个人购置“打包”债权实际支出×当次处置债权账面价值(或拍卖机构公布价值)÷“打包”债权账面价值(或拍卖机构公布价值)。
④个人购买和和处置债权过程中发生的拍卖招标手续费、诉讼费、审计评估费以及缴纳的税金等合理税费,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允许扣除。
15.单位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等,在办理投保手续时应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因各种原因退保,个人未取得实际收入的,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予以退回。
对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即该保险落到被保险人的保险账户)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负责代扣代缴。
16.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17.企业购买车辆并将车辆所有权办到股东个人名下,其实质为企业对股东进行了红利性质的实物分配,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考虑到该股东个人名下的车辆同时也为企业经营使用的实际情况,允许合理减除部分所得;减除的具体数额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车辆的实际使用情况合理确定。上述企业为个人股东购买的车辆,不属于企业的资产,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折旧。
18.个人股票期权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方法
(1)关于股票期权所得性质的确认及其具体征税规定
①员工接受实施股票期权计划企业授予的股票期权时,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作为应税所得征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②员工行权时,其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施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指该股票当日的收盘价,下同)的差额,是因员工在企业的表现和业绩情况而取得的与任职、受雇有关的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因特殊情况,员工在行权日之前将股票期权转让的,以股票期权的转让净收入,作为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员工行权日所在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
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行权股票的每股市场价-员工取得该股票期权支付的每股施权价)×股票数量
③员工将行权后的股票再转让时获得的高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的差额,是因个人在证券二级市场上转让股票等有价证券而获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的征免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④员工因拥有股权而参与企业税后利润分配取得的所得,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2)关于应纳税款的计算
①认购股票所得(行权所得)的税款计算。员工因参加股票期权计划而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按本通知规定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的,对该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区别于所在月份的其他工资薪金所得,单独按下列公式计算当月应纳税款:
应纳税额=(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
上款公式中的规定月份数,是指员工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的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长于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算;上款公式中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以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除以规定月份数后的商数,对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所附税率表确定。
②转让股票(销售)取得所得的税款计算。对于员工转让股票等有价证券取得的所得,应按现行税法和政策规定征免个人所得税。即:个人将行权后的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再行转让而取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税法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依法缴纳税款。
 ③参与税后利润分配取得所得的税款计算。员工因拥有股权参与税后利润分配而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除依照有关规定可以免税或减税的外,应全额按规定税率计算纳税。
(3)关于征收管理(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①扣缴义务人。实施股票期权计划的境内企业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应按税法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②自行申报纳税。员工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和没有扣缴义务人的,该个人应在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自行申报缴纳税款。
③报送有关资料。实施股票期权计划的境内企业,应在股票期权计划实施之前,将企业的股票期权计划或实施方案、股票期权协议书、授权通知书等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应在员工行权之前,将股票期权行权通知书和行权调整通知书等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扣缴义务人和自行申报纳税的个人在申报纳税或代扣代缴税款时,应在税法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将个人接受或转让的股票期权以及认购的股票情况(包括种类、数量、施权价格、行权价格、市场价格、转让价格等)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4)处罚。实施股票期权计划的企业和因股票期权计划而取得应税所得的自行申报员工,未按规定报送上述有关报表和资料,未履行申报纳税义务或者扣缴税款义务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行使股票认购权取得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方法
①企业有股票认购权的高级管理人员,在行使股票认购权时的实际购买价(行权价)低于购买日(行权日)公平市场价之间的数额,属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的所得,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折扣或补贴收入有关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9号)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负责代扣代缴。(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②个人在股票认购权行使前,将其股票认购权转让所取得的所得,应并入其当月工资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上述所得由境内受雇企业或机构支付的,或者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对境外企业支付其雇员的工资薪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241号)规定的本应由境内受雇企业或机构支付但实际由其境外母公司(总机构)或境外关联企业支付情形的,相应所得的应纳税款由境内受雇企业或机构负责代扣代缴;上述应纳税款在境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取得所得的个人应按税法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纳税。
 ③对个人在行使股票认购权后,将已认购的股票 (不包括境内上市公司股票) 转让所取得的所得,应按照 “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上述税款由直接向个人支付转让收入的单位(不包括境外企业)负责代扣代缴;直接向个人支付转让收入的单位为境外企业的,取得收入的个人应按税法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纳税。
八、税收优惠
1.免征:
①省级政府、国务院部委等,及外国组织颁发的科教文卫等奖金。
②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③按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两院院士的特殊津贴每人每年1万元)
④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⑤保险赔款。
⑥见义勇为奖金。(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⑦按规定提取并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征。超过规定的部分,计征个人所得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⑧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2.暂免征(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①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②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
③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④个人举报、协查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
⑤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的手续费。
⑥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居住用房取得的所得。
⑦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⑧符合以下7个条件之一的取得的工资、薪金免税:352页,出声读上3遍,以后就不用再管它了。(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⑨保险营销员的佣金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按照税法规定,对佣金中的展业成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劳务报酬部分,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目前保险营销员展业的实际情况,佣金中展业成本的比例暂定为40%。
3.减征的:(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①残疾、孤老、烈属的所得。(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②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③其它(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九、境外所得的税额扣除(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分国分项算,分国不分项扣除;
2.按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计算扣除限额;
3.扣除限额不得交叉使用。
十、纳税申报及缴纳
1.自行申报纳税义务人
①自2006年1月1日起,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②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③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④分笔取得一次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取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的;
⑤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扣缴税款的;
⑥规定必须自行申报纳税的。(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2.自行申报的纳税期限(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①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②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分月预缴的,纳税人在每月终了后7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分季预缴的,纳税人在每个季度终了后7日内办理纳税申报。纳税年度终了后,纳税人在3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
③纳税人年终一次性取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自取得所得之日起30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在1个纳税年度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在每次取得所得后的次月7日内申报预缴,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
④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向中国境内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⑤纳税人取得其他各项所得须申报纳税的,在取得所得的次月7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3.自行申报纳税的申报地点
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可选择并固定在其中一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从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向境内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代扣代缴的范围----其中没有个体工商户
5.扣缴义务人的责任(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6.核定征收(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①对律师事务所应实行查账征收,无法查帐才实行核定征收;
②对核定征收的律师事务所,应根据其雇员人数、营业规模等核定其营业额,并根据当地同行业盈利水平从高核定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不得低于25%;并应督促其建账建制,尽快转为查账征收。(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③计算收入时不得扣除办案费用及其他个人费用。
④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以及其他中介机构,比照律师事务所执行。


---------------------------------------------------------------
天道酬勤    风雨无阻
注会“税法”讨论专区 :::URL::http://bbs.chinaacc.com/44/220030.htm
税法优惠概览:::URL::http://bbs.chinaacc.com/51/256705.htm
税法专题:::URL::http://bbs.chinaacc.com/53/268395.htm
2007年注册税务师教材变动汇总:::URL::http://bbs.chinaacc.com/118/590237.htm
《财会学习》征稿启事:::URL::http://bbs.chinaacc.com/86/431003.htm
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命题规律总结和2007年趋势预测:::URL::http://bbs.chinaacc.com/124/624554.htm
2007年注会《税法》备考要点(完整版):::URL::http://bbs.chinaacc.com/125/626241.htm
《财会学习》专区:::URL::http://www.chinaacc.com/ckxx/07/index.htm
欢迎订阅《财会学习》:::URL::http://www.chinaacc.com/tougao/cszz/dingyue.asp
 

发贴时间:2007-5-16 15:43:00  
 夏臻

  论坛等级:白金会员
  学术级别:会计员
  金 币:17798
  发贴数:259
  回复数:1922
  经验值:4663
  鲜 花:70
  鸡 蛋:0
  魅力值:70
  勋 章:10
  来 自:bs
查看夏臻的个人信息  
第十七章  税收征管法(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一、税收征管法的适用范围
1.仅适用税务机关征收的税种。
2.不适用的税种:耕地占用税、关税、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
3.教育费附加:虽然由税务机关代收,但不是一种税,不适用《征管法》
二、遵守主体(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征税机关(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它有关单位
3.其它单位和部门(比如各级政府)
三、税收征管权利和义务的设定(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权利:①负责税收征管工作、②依法执行职务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①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与纳税情况有有关的情况
②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自己保密
③依法享有减、免、退税的权利
④对税务机关的决定,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
⑤有权控告、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义务:
①依法纳税、依法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②按规定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纳税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信息。
③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
4.地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权利(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①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内税收征管工作的领导(对地税)或协调(对国税),支持税务机关执法。
②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
③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5.地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义务
①不得违法作出税收开征、停征、减、免、退、补和其它与税法相抵触的决定
②收到违反税法检举的机关和负责查处的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
四、税务登记(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开业税务登记的对象:
(1)领取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包括从事生产、经营的各类企业及其在外地的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和事业单位。
(2)其他纳税人:不从事生产、经营,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除另有规定的外,都应按规定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3)临时取得应税收人或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只缴纳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的个人,无需办理税务登记。(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2.办理开业税务登记的时间和地点
(1)各类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2)其他纳税人应当自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成为法定纳税人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3)扣缴义务人应当在发生扣缴义务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并领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凭证。(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4)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5)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6)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3.办理开业税务登记的程序:了解即可。(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4.遇下列情况之一,应变更税务登记。(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改变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改变所有制性质、隶属关系或经营地址;改变经营方式、经营范围;改变经营期限开户银行及账号;改变工商证照等
区别:经营地由北京东城移至西城(县级),不是变更税务登记,而是注销税务登记。
5.注销税务登记(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适用范围:(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①经营期满而自动解散;(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②企业由于改组、合并等原因而被撤消;(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③资不抵债而破产;
④纳税人住所、经营地迁移而脱离原主管税务机关;
⑤被吊销营业执照;
⑥其他情况。
(2)时间:15日内(区别:开业、变更都是30日内)
(3)程序:先销税务、后销工商登记(被吊销执照的除外)
(4)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6.外出经营报验登记(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2)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3)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持《外管证》回原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外管证》缴销手续。
7.非正常户处理(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在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应当派员实地检查,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由检查人员制作非正常户认定书,存入纳税人档案,税务机关暂停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的使用。
(2)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三个月的,税务机关可以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其应纳税款的追征仍按《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五、账簿、凭证管理(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账簿、凭证管理(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①设置的范围:依法设账,
②依据合法、有效的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③备案制度。自领取税务登记证起15日内,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④账簿、会计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应当保存10年。
2.发票管理
①发票的印制:
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由国家税务总局(省级国税就不行)指定企业印制;其它发票由省级国税、地税指定企业印制
②发票的领购:
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其它纳税人不能领购,需要时可到税务局去代开)(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③发票的开具:(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不得跨省使用,不得跨规定使用地区、进出境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
④发票的保管:分税务机关保管和纳税人保管两个层次
⑤发票的缴销:只能由税务机关销毁。
3.税控管理(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不能按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损毁或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纳税申报(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办理纳税申报的对象: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减免税期间也应申报
2.申报方式:直接申报、邮寄申报(邮戳为准)、数据电文
3.延期申报管理:县级税务机关:批缓报、省级税务机关:批缓交。
七、税款征收
1.税款征收的原则
(1)税务机关是征税的惟一行政主体
(2)只能依法征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3)不得违法开、停、多、少征、提前或延缓、摊派税款
(4)税务机关必须依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征税。
(5)税务机关扣押、查封财产时,必须向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或扣押、查封的收据或清单。
(6)税、滞、罚统一由税务机关上缴国库
(7)税款优先原则
①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无论债权的发生是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之前还是之后,(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纳税人发生欠税在前的,税收优先于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的执行。欠缴为纳税届满次日。
③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非法所得
2.税款征收的方式:(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查账征收、查定征收、查验征收、定期定额征收、委托代征、邮寄纳税,其它
八、税款征收制度
1.代收税款手续费,只能由县以上税务机关统一办理退库,不得在征收税款中坐支
2.延期缴税制度:书面提出、省级税务机关批、最长不超3个月、批准期内免滞纳金
3.税收滞纳金征收制度
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
4.减免税收制度(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①必须有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②纳税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规定附送有关资料
③减免税申请必须经法定减免税审批机关审批(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④在享受免税待遇期间,仍应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⑤纳税人享受减、免的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向税务机关报告,经审核,停止减免
⑥减免期满,应自期满次日起恢复纳税
5.税额核定和税收调整制度(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纳税人的应纳税款无法准确掌握时,应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具体适用情况有6条,看一下能做选择就行了
(2)核定方法(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①参照同类水平核定(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②成本加合理费用和利润
③按耗用原材料、燃料、动力测算
④其它(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可同时采用两种以上方法(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3)税收调整制度(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对于关联企业,不按照独立企业收付价款和费用的,税务机关才有权调整(带惩罚性质的调整):对企业不利的,不调;对税收不利的,调
6.未办税务登记的纳税人的税款征收
①核定应纳税额;②责令缴纳;③扣押;④解除扣押或拍卖扣押品;⑤抵缴税款。
7.税收保全措施
(1)前提:(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①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②在纳税之前和责令限期缴纳期限内
(2)两种形式:
①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②扣押、查封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存款不足时)。
税收保全不当,税务机关应承担赔偿责任。个人及其家属生活必需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之列(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3)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法定程序
①责令纳税人提前缴纳税款
可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纳税人仅限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不包括其它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
②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
担保书须经纳税人、担保人、税务机关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③冻结纳税人的存款
a.经县级以上税务局长批准(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b.冻结数额以应纳税款为限,不是全部存款
c.税款到账后24小时内解除税收保全措施
④查封、扣押纳税人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
a.必须由两名以上税务人员执行,并通知被执行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
b.扣押的,开收据;查封的,开清单
(4)税收保全的终止(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①纳税人在限期内缴纳了税款,解除
②经税务局长批准,终止保全措施,转入强制执行。
8.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1)适用范围:不仅可以适用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而且可以适用于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与税收保全的区别)
(2)原则:告诫在先
(3)程序(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①税款强制征收(扣缴税款):经县级以上税务局长批准,书面通知开户行扣款。并可同时处以不缴或少缴的税款5倍以下罚款。(罚款不强制执行)
②以拍卖或变卖所得抵缴税款。(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4)滞纳金的强行划拔:必须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必须同时强制执行,但不包括罚款。(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5)其它注意事项
①执行扣押时,必须有见证人(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②扣押财产以应纳税额为限,但生活必须品予以保留。
9.欠税清缴
①缓缴税款的审批权限在省级税务局
②税款优先原则
③建立欠税清缴制度,具体看381-382页1-5条,还是老要求,出声慢读3遍,以后再也不用看了。(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0.税款的退还和追征制度(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退还
①方式:税务机关发现的,立即退还(可能性几乎为0);纳税人发现后,申请退还。
②时间性要求:发现或收到退款申请书60日内退,或按纳税人要求抵缴下期应纳税款。
③退还的时限(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纳税人发现的,可自缴款3年内要求退还。(还要加利息)(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税务机关发现的应缴税款,无论多长时间,都应退。
D.多缴的税款,无论谁发现的,税务机关核实后,立即退还(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2)追征
①因税务机关责任,在3年内可要求补缴,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②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等失误,在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5年。
③对偷税、抗税、骗税的,无限期追征。
九、税务检查(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税务检查的5种形式(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重点检查、分类计划检查、集中性检查、临时性检查、专项检查
2.税务检查权限
①查账权。
②场地检查权
③责成提供资料权(必须是与纳税相关的)(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④询问权(与纳税相关)(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⑤在交通要道和邮政企业的查证权,只能检查应税物品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但不能验货!
⑥经县级以上税务局长批准,查核存款账户权,只能查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并且不得用于税收以外的用途。
十、法律责任(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对违反税收管理行为的处罚(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下列行为之一,限期改正,处2 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 000元以上10 000元以下的罚款:(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①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②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③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④未按照规定将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⑤未按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损毁、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纳税人不办税务登记、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由工商局吊销执照
未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的,处以2 000元以上10 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违反账簿、凭证管理的处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 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 000元以上5 000元以下的罚款。
3.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 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 000元以上10 000元以下的罚款。
4.偷税
(1)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2)处罚
①偷税1万元以下、或偷税额不到应纳税额10%的,追缴税款及滞纳金,并处50%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构成犯罪,由征管法规定)
②偷税1-10万元、且10%~30%的,或二次处罚又偷税的,(不追缴了),3年以下徒刑,1~5倍罚金(构成犯罪,由邢法规定)
③偷税10万元以上、且大于30%的,3~7年徒刑,1~5倍罚金(邢法规定)
5.虚假申报、不申报的法律责任
①虚假申报的,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②不申报,不缴或少缴的,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少缴部分50%~5倍罚款
6.对逃避追缴欠税行为的处罚
①未构成犯罪的,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少缴部分50%~5倍罚款, 
②数额1~10万元,构成犯罪,3年以下,并处或单处1~5倍罚金
③10万元以上,3~7年徒刑,1~5倍罚金(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7.骗取出口退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追缴骗取的退税款,并处50%~5倍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2)在规定期限里,停止办理出口退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3)处罚
①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或拘役,并处1~5倍罚金(区别偷税)
②数额巨大或其它严重情节,5~10有期,并处1~5倍罚金
③数额特别巨大或其它特别严重情节,10年以上有期或无期,并处1~5倍罚金,或没收财产
8.抗税
①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追、滞、1-5倍罚款
②3年以下有期或拘役,1~5倍罚金
③情节严重的,3~7年徒刑,1~5倍罚金
9.在规定期限不缴或少缴的
强制执行,50%~5倍罚款(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0.不履行扣缴义务的法律责任(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并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数额50%~3倍罚款
十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申报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管理行为。
1.纳税评估组织者(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主要由基层税务机关的税源管理部门及其税收管理员负责,重点税源和重大事项的纳税评估也可由上级税务机关负责。(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2.纳税评估对象(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纳税评估的对象为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管理的所有纳税人及其应纳所有税种。
(2)纳税评估对象可采用计算机自动筛选、人工分析筛选和重点抽样筛选等方法。
3.纳税评估方法
对同一纳税人申报缴纳的各个税种的纳税评估要相互结合、统一进行,避免多头重复评估。
4.评估结果处理
对评估分析和税务约谈中发现的必须到生产经营现场了解情况、审核账目凭证的,应经所在税源管理部门批准,由税收管理员进行实地调查核实。
发现纳税人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或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嫌疑的,要移交税务稽查部门处理。
5.评估工作管理
发现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不按照独立企业业务往来收取或支付价款、费用,需要调查、核实的,应移交上级税务机关国际税收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处理。(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6.纳税评估通用分析指标及其使用方法(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指标:共五大类指标(收入类、成本类、费用类、利润类、资产类)(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①收入类评估分析指标及其计算公式和指标功能
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收入-基期主营业务收入)÷基期主营业务收入×100%
②成本类评估分析指标及其计算公式和功能(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单位产成品原材料耗用率=本期投入原材料÷本期产成品成本×100%
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收入-基期主营业务收入)÷基期主营业务收入×100%(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③费用类评估分析指标及其计算公式和功能
④利润类评估分析指标及其计算公式和指标功能
⑤资产类评估分析指标及其计算公式和指标功能
A.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
B.总资产周转率(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C.存货周转率=主营业务成本÷[(期初存货成本+期末存货成本)÷2]×100%
D.应收(付)账款变动率(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E.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F.资产负债率(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2)指标的配比分析——了解六对配比指标分析
①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与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配比分析
②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与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配比分析
③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与主营业务费用变动率配比分析
④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与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配比分析
⑤资产利润率、总资产周转率、销售利润率配比分析
⑥存货变动率、资产利润率、总资产周转率配比分析
十二、纳税担保试行办法(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纳税担保,是指经税务机关同意或确认,纳税人或其他自然人、法人、经济组织以保证、抵押、质押的方式,为纳税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及滞纳金提供担保的行为。
1.纳税保证
纳税保证,是指纳税保证人向税务机关保证;当纳税人未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确定的期限缴清税款、滞纳金时,由纳税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缴纳税款及滞纳金的行为。(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纳税保证人(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纳税担保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作为纳税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不得作为纳税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纳税担保。
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财务报表资产净值超过需要担保的税额及滞纳金两倍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所拥有或者依法可以处分的未设置担保的财产的价值超过需要担保的税额及滞纳金的,为具有纳税担保能力。(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纳税保证人:(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①有偷税、抗税、骗税、逃避追缴欠税行为被税务机关、司法机关追究过法律责任未满2年的;
②因有税收违法行为正在被税务机关立案处理或涉嫌刑事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③纳税信誉等级被评为C级以下的;
④在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的市(地、州)没有住所的自然人或税务登记不在本市(地、州)的企业;
⑤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⑥与纳税人存在担保关联关系的;(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⑦有欠税行为的。(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2)纳税担保范围:包括税款、滞纳金和实现税款、滞纳金的费用。费用包括抵押、质押登记费用,质押保管费用,以及保管、拍卖、变卖担保财产等相关费用支出。
纳税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适用纳税担保:
①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经责令其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收入的迹象,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
②欠缴税款、滞纳金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
③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而未缴清税款,需要申请行政复议的;
④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提供纳税担保的其他情形。
(3)纳税保证责任(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4)纳税担保书的填列内容(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5)纳税担保时限(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纳税担保从税务机关在纳税担保书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保证期间为纳税人应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2.纳税抵押(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纳税抵押,是指纳税人或纳税担保人不转移对税法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税款及滞纳金的担保。纳税人逾期未缴清税款及滞纳金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处置该财产以抵缴税款及滞纳金。(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可以抵押的财产:(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①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②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③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④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⑤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机关确认的其他可以抵押的合法财产。
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2)不得抵押的财产(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①土地所有权;(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②土地使用权,上述抵押范围规定的除外;
③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可以其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以外的财产为其应缴纳的税款及滞纳金提供抵押;
④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⑤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⑥依法定程序确认为违法、违章的建筑物;(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
⑧经市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机关确认的其他不予抵押的财产。
3.纳税质押
纳税质押是指经税务机关同意,纳税人或纳税担保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移交税务机关
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凭证作为税款及滞纳金的担保。纳税人逾期未缴清税款及滞纳金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处置该动产或权利凭证以抵缴税款及滞纳金。
纳税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4.法律责任(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
天道酬勤    风雨无阻
注会“税法”讨论专区 :::URL::http://bbs.chinaacc.com/44/220030.htm
税法优惠概览:::URL::http://bbs.chinaacc.com/51/256705.htm
税法专题:::URL::http://bbs.chinaacc.com/53/268395.htm
2007年注册税务师教材变动汇总:::URL::http://bbs.chinaacc.com/118/590237.htm
《财会学习》征稿启事:::URL::http://bbs.chinaacc.com/86/431003.htm
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命题规律总结和2007年趋势预测:::URL::http://bbs.chinaacc.com/124/624554.htm
2007年注会《税法》备考要点(完整版):::URL::http://bbs.chinaacc.com/125/626241.htm
《财会学习》专区:::URL::http://www.chinaacc.com/ckxx/07/index.htm
欢迎订阅《财会学习》:::URL::http://www.chinaacc.com/tougao/cszz/dingyue.asp
 

发贴时间:2007-5-16 15:43:00  
 夏臻

  论坛等级:白金会员
  学术级别:会计员
  金 币:17798
  发贴数:259
  回复数:1922
  经验值:4663
  鲜 花:70
  鸡 蛋:0
  魅力值:70
  勋 章:10
  来 自:bs
查看夏臻的个人信息  
第十八章  税务行政法制(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一、税务行政处罚(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概念要点:
违反税法、不区分故意或过失、未构成犯罪、主体是税务机关
2.原则:(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1)法定原则(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①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不得处罚,不能类比或类推。(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②由法定国家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设定
③由法定税务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实施
④由税务机关(县级以上)按法定程序实施
(2)公开、公正原则(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3)以事实为依据
(4)过罚相当(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5)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6)监督、制约原则
3.设定
①人大及常委会:通过法律形式,设定各种税务行政处罚
②国务院:通过行政法规形式,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税务行政处罚(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③国家税务总局:通过规章形式,设定警告和罚款(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4.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
①罚款   ②没收非法所得   ③停止出口退税权。  ④、收缴发票、停供发票
5.税务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县以上的税务机关
根据《征管法》特别授权,罚款额在2000元以下的,由税务所决定。(判断)(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6.管辖(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违法行为发生地、县以上税务机关
7.税务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
(1)适用条件:
①案情简单、事实清楚、后果轻微、有法定依据
②处罚较轻,仅适用于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和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 000元以下罚款的违法案件
(2)程序:出示身份证件、告知违法事实、听取申辩意见、交付处罚决定书
8.一般程序
(1)第1个子程序:调查与审查(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2)第2个子程序:听证
听证的范围是对公民作出2 000元以上或者对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出10 000元以上罚款的案件。
①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告知当事人已被查明的违法事实、证据、法律依据和拟给予的处罚,并告知有听证权利
②要求听证的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后3日内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听证要求,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③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后15日内举行听证,并在听证前7日内送达《听证通知书》。
④对于公开听证的案件,应公告听证时间、地点,并允许公众旁听
(3)第3个子程序:决定
9.税务行政处罚的执行(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税务机关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行政处罚决定的,当事人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 日内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一定要记住!)
二、税务行政复议
1.概念特点:
①前提:具体行政行为
②因当事人申请产生(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③由原处理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复议机关)受理(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④税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相衔接
因征税问题引起的争议,税务行政复议是税务行政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未经复议不能向法院起诉,经复议仍不服的,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1)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A.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
B.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征收的单位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行为。
(2)税务机关作出的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行为。
(3)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①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存款;
②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
(4)税务机关未及时解除税收保全措施,使纳税人等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行为。(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5)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①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②拍卖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
(6)税务机关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行为:
①罚款;
②没收非法所得;
③停止出口退税权。
(7)税务机关不予依法办理或答复的行为:
①不予审批减免税或出口退税;(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②不予抵扣税款;
③不予退还税款;(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④不予颁发税务登记证、发售发票;
⑤不予开具完税凭证和出具票据;
⑥不予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⑦不予核准延期申报、批准延期缴纳税款。(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8)税务机关作出的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行为。
(9)税务机关作出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
(10)税务机关作出的其他税务具体行政行为。
对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不能提请审查。
3.税务行政复议的管辖(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还是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再不服的,起诉,或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的裁决是终局裁决。
4.税务行政复议申请(时限要求:熟悉)
①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②申请行政复议的,必须先缴税款及滞纳金,然后可以在收到税务机关填发的缴款凭证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③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以外的其它具体行为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起诉。
④申请人可以在得知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
5.税务行政复议的受理
(1)复议机关收到申请后,在5日内审查,不受理的,书面告知申请人
(2)在收到不受理决定书或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起诉。(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3)行政复议期间,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以下除外:
①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的
②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的
③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复议机关认为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④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6.税务行政复议决定
三、税务行政诉讼
1.不适用于调解原则。税收行政管理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税务机关无权依自己的意愿进行处置,法院也不能对税务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判断)
2.起诉不停止执行原则。即当事人不能以起诉为理由而停止执行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如税收保全措施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3.由税务机关负责赔偿的原则。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执行职务不当,给当事人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害,应负担赔偿责任。
4.税务行政诉讼的判决
①维持判决;(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②撤销判决——前提: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越权…;
③履行判决;
④、变更判决——税务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
四、税务行政赔偿
1.税务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①核心要件,税务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违法行为(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②必备要件存在对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事实。(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③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违法行为与现实发生的损害事实存在因果关系
2.税务行政赔偿请求时效:2年。
如果税务行政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3.税务机关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①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行为
②因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4.赔偿方式(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①支付赔偿金;
②返还财产;(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③恢复原状。(中华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
天道酬勤    风雨无阻
注会“税法”讨论专区 :::URL::http://bbs.chinaacc.com/44/220030.htm
税法优惠概览:::URL::http://bbs.chinaacc.com/51/256705.htm
税法专题:::URL::http://bbs.chinaacc.com/53/268395.htm
2007年注册税务师教材变动汇总:::URL::http://bbs.chinaacc.com/118/590237.htm
《财会学习》征稿启事:::URL::http://bbs.chinaacc.com/86/431003.htm
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命题规律总结和2007年趋势预测:::URL::http://bbs.chinaacc.com/124/624554.htm
2007年注会《税法》备考要点(完整版):::URL::http://bbs.chinaacc.com/125/626241.htm
《财会学习》专区:::URL::http://www.chinaacc.com/ckxx/07/index.htm
欢迎订阅《财会学习》:::URL::http://www.chinaacc.com/tougao/cszz/dingyue.asp
 

发贴时间:2007-5-16 15:44:00  
 心静则天晴

  论坛等级:终极会员
  学术级别:高级会计师
  金 币:88240
  发贴数:90
  回复数:7019
  经验值:16463
  鲜 花:1480
  鸡 蛋:0
  魅力值:1480
  勋 章:1100
  来 自:江南水乡
查看心静则天晴的个人信息  
先来报到一下,跟着老师学税法!夏老师辛苦了,谢谢!


---------------------------------------------------------------
 
签名大全    名字的由来     心静则天晴音乐心情贴
 

发贴时间:2007-5-16 16:02:00  
 依林听风

  论坛等级:★★学员
  学术级别:会计员
  金 币:2307
  发贴数:0
  回复数:207
  经验值:247
  鲜 花:0
  鸡 蛋:0
  魅力值:0
  勋 章:0
  来 自:
查看依林听风的个人信息  
 辛苦啦 
 好好东西收藏了


---------------------------------------------------------------
成功来自实力,实力来自努力!
今天,我开始新的生活,
我要用全身心的爱来迎接今天!
坚持不懈,直到成功!
::URL::http://cqcpa.oicp.net/Soft/UploadSoft/200705/20070509163537534.swf
 

发贴时间:2007-5-16 16:25:00  
 nhhyl

  论坛等级:★学员
  学术级别:会计员
  金 币:1
  发贴数:0
  回复数:1
  经验值:3
  鲜 花:0
  鸡 蛋:0
  魅力值:0
  勋 章:0
  来 自:
查看nhhyl的个人信息  
请教夏老师:
商业企业收到供货方的返还收入,要冲减进项税金,商业企业做账的凭据是什么做账,不可能供货方付返还收入时开据红字发票吧.
相应的供货方可不可以冲减自己的销项税.
书上规定,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返还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谢谢

 

发贴时间:2007-5-16 16:31:00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第8页 第9页 第10页 第11页 第12页 第13页 第14页
顶端